词条 | 变态学说 |
释义 | 概述变态学说(doctrine of metamorphosis)解释植物器官发生的一种学说,认为植物体各种器官的形成与变异都是同源的。植物的子叶、营养叶、苞片,以及花的各部分之间没有真正的界线,它们都属于叶子的同一类型器官,因此叶子从开始发生到后来,也可以变成花萼、花冠、雄蕊等,也可由花的这些部分转变成叶子。 简史变态学说是由德国文学家和哲学家J·W·歌德于1790年,在德国植物学家C·F·沃尔夫研究茎生长点及叶子起源的基础上提出的。歌德在《植物的变态》一文中说明了植物器官的同源现象。歌德根据个体发育的观点,认为变态表现出三种形式:①规则的变态,植物从种子萌发的子叶开始,一直到开花结果,个体中连续地由一种形态变成另一种形态;②不规则的变态,植物的发育顺序可出现倒退现象,例如茎上从生长叶子,过渡到开花,先形成萼片与花瓣,然后形成雄蕊,不过,有时雄蕊又可倒退变成花瓣,产生一种重瓣花;③偶然的变态,这主要是由于外界因素的干扰,特别是受到病虫害,往往干扰了植物的发生顺序。 变态学说强调叶性器官的变形,用以说明植物体中各器官的变化,但没有全面地说明植物体的形态演变规律。所以20世纪以来,很多植物学家倾向用顶枝学说的观点来解释植物体各种器官的演化和发生,但是变态学说仍可用来解释花部的形态变异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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