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督监 |
释义 | 简介督监:内部监督管理模式,有利于加强内部监督制约。 督监-环环相扣河北省沧州市检察院从提高办案质量出发,不断探索新的内部监督管理模式,大力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规范化开展。 办案模式监管办案实行业务领导监督和专门机构监督“双轨制”。一种模式是传统的由办案人员在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由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监督机制,另一种模式是于2006年2月成立案件管理中心,从而形成案件监督管理的“双轨”制度。案件管理中心融全院案件监督、管理、评析、督办、考核为一体,使监督重心从结案后对案件质量的集中检查转为受理、办理、结案的动态跟踪监督。 保障机制为确保案件保障机制能够切实发挥作用,两级检察院先后制定了包括《案件质量监督规则》、《案件流程规范》、《案件质量标准》、《案件管理工作考核计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个监督环节在时限、质量等方面应达到的标准作出具体要求,对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程序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同时,实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情况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案件管理中心对每个办案人员的办案质量进行考核,并建立办案人员案件质量档案,由案件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作为对其工作绩效评价的依据。这样就使案件监督管理既注重个案分析,又掌控全部案件信息和动态,既注重案件处理结果,也注重办案过程;既注重程序的监督,又注重对实体的监管。 双管齐下监管办案实行专项检查与网上监督“双保险”。 一是实行网上监督审查。以办公办案综合信息管理软件为载体,在侦查监督、公诉、主管检察长、检察长之间实现局域网上办公办案,案管中心与其他业务部门信息共享。该软件对案管人员设定了严格的审查权限。市院案件管理人员有权审查监督全市两级院所办案件情况,各基层院有权审查监督本级院所办案件情况。主管检察长、检察长和负责案件质量监督的案管中心通过授权后可以看到所有案件的证据资料以及诉讼流程。整个刑事案件网上办公软件包括了刑事案件的所有证据材料,证据使用、整体诉讼流程,总案件数量列表,个案人员信息列表等,有全部普通案件的办理情况,重点反映不捕、不诉、改变强制措施、重大事实定性发生变化、侦查机关撤案、撤回起诉等案件,完整地显示了从批捕、起诉到判决的整个案件的诉讼进程。案管中心可以直观、快捷、清楚地了解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以及法院审判的情况,实现了对每一个案件的诉讼跟踪监督。办案人员对所办案件进行阶段性结案,准备报送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检察长审批之前,案管中心根据审查情况同时出具对应的《案件质量监督卡》,同时呈报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辅助作用。 二是着手实施每半年一次的专项检查,实行对案件质量的双保险机制。2008年以来,通过采用自查和抽查方式,全市检察系统案管部门共审查各类案件2780件,重点审查不捕、不诉案件132件,提出预警70余次,提出意见或建议200余条。对于查出的问题,如案件审批、汇报手续不规范,无罪判决等现象,案管人员一一进行分析,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业务部门、办案人员反馈,做到及时改正,并及时总结带有普遍性、阶段性或局域性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此一来,专项检查与网上监督实现了优势互补,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了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