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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迪莱修正案
释义

简介

2000年,美国国会通过《迪莱修正案》,这个《迪莱修正案》对中美双方军事交流的内容和交流的场所,包括交流的层次都作出若干个限定,在12个领域限制了和中国的军事交往。

影响

美国国会通过的《2000财年国防授权法》和“迪莱修正案”等立法限制了美军和解放军的交流,是造成中美军事交流的主要障碍之一。目前,有四大障碍阻拦了中美军队的亲密接触。

一,台湾问题是中美军事交流的最大障碍。2006年,中国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上将对美国进行友好访问。在会谈和会见中,郭伯雄强调,台湾问题涉及中国的核心利益,中国人民和军队十分关心这个重大原则问题。美方表示美国政府不会改变一个中国的政策,反对台湾单方面改变现状。但是,当前美国全力支持台湾军事对峙的事实无法改变。

二,中美两国军事安全战略的严重冲突。美国当前在亚洲采取围堵中国的策略,美军的机舰在中国的南海和东海对我们抵近进行高强度的侦查、巡逻。这种情况一时半会不会改变,甚至长期都不会改变,特别是利用日本军事力量牵制中国的各种动作,很难会获得中国的理解。

三,美国对中国军队的误解与不瞭解。美方对中国军队的瞭解远远不够,误解颇深,表现为“中国军事威胁”论不绝于耳,美方指责中国军队“封闭、不透明”、“搞间谍活动”等等,常常无理取闹。

四,美国国会通过的《2000财年国防授权法》和“迪莱修正案”等立法也限制了美军和解放军的交流。

除了这些客观因素外,主观上讲,中美军方都没有做好短时间内“拥抱”的心理准备。所以,“拥抱”与否,是急不得的,也是没有必要强求的。“握手”对中美军方来说,是当前及今后最好不过的动作。“握手”也是对中美军方最为有利的。因为只要握紧了手,两军关系中的积极因素就会大于消极因素,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就会占据上风,就能维护好当前两军关系发展的良好势头,推动两军关系的深入发展。

2000年美国有一个《国防授权法》,在这个《国防授权法》中,其中规定了12项限制美方和中国交流的领域,继而的《迪莱修正案》,又有三项内容限制美方和中方的交流。徐才厚副主席在跟盖茨部长会见的时候,谈到2000年《国防授权法》,国防部长盖茨竟然说,很不好意思,2000年《国防授权法》我不知道它具体内容,我不是很了解。就把这个问题规避过去了。比如说后来的《迪莱修正案》,甚至在一些不太敏感的领域,美方都做了限制,这显然是对我们不信任,比如说这一次的七项共识里有一个军事医学交流,其实在前几年,中方跟美方都达成过军事医学的交流,但是始终没有实现。为什么没有实现?就是《迪莱修正案》有一个后勤部门,后勤的交流其实不太敏感,军事医学又属于后勤这个领域,所以就给限制住了。这一次如果说我们有一个突破,除了在减灾、人道主义救援、海空演习扩大范围以外,军事医学交流也是落实以前我们达成的一个协议。

回顾中美建交30年,中美军事关系在曲折中发展,既有信任、交往与合作,也有猜忌、防范与遏制。总的概括为四个起伏:

第一次起伏:1980年到1989年,两军关系得到稳步发展。80年代初,两国国防部长进行了互访,两军高层开展了对话,增进了双方的了解和信任,并建立了两国军事关系未来发展的框架,还为两国的军事技术合作打下了基础。但1989年美方带头对华实施制裁,两军交往基本中断。

第二次起伏:1994年,两军高层交往逐步恢复。但美国政府1995年允许李登辉访美,严重动摇了两军关系的政治基础,两军关系随后又因1996年台海危机陷入低谷。

第三次起伏:1997年至1998年,两国高层交往逐步恢复,双方在舰艇互访、建立海上安全磋商机制、军事环保信息交流等方面取得进展。但因1999年“炸馆事件”和2001年“撞机事件”的冲击,两军关系陷入不稳定状态,经历了缓慢上升后急剧下降的反复过程。

第四次起伏:2002年至2008年,两军关系得到稳步发展,两军高层交往逐步恢复,两军在专业领域内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但又因2008年10月美对台军售受到影响。直至今年6月中美第十次国防部磋商后两军慢慢开始恢复交往。

30年间四次大的起落,其特点有三:一是中美军事关系远远落后于中美之间的其他关系,如政治关系、经贸关系、文化关系;二是中美之间的军事关系呈现出不稳定的态势,形成了“恢复—发展—停滞”的怪圈,如何破解已成为发展两国军事关系的重要问题;三是从中美关系的历次波折来看,当美国的举动挑战到中国核心利益,伤害到中国人民感情时,两军关系必然处于低谷。美国对中国缺乏战略信任,挑战中国的核心利益,是造成两军关系停滞乃至倒退的根源所在。

综上可见,至少到2007年,迪莱修正案无疑使中美关系进一步僵化,陷入微妙的紧张境地,有潜在的对中国军事包围的问题,包括对美日安保条约、对韩条约和美国与我周边国家达成的一系列的军事协定中,包括美泰等等一系列的军事协定,这些对中美关系也构成潜在一系列的损害。

显而易见的是,对中美两军的交往设置障碍的并不在我们中方,而在于美国的态度。通过迪莱修正案等一系列法案,美方不算友善、甚至敌视的态度很明显地反映出来。

客观态度

美国对华武器禁售、禁运应该解除,比如“迪莱修正案”,《2000财年国防授权法》,在法律上应该把这个障碍排除掉。所以双方的交流应该更加务实,应该更加实际一些,就是往实处抓,往实处落实。 中美两军的交流最近几年发展势头不错,这个应该肯定,并且还有不小的发展空间。

众多障碍是历史形成的,解决起来尚需过程,希望美方能认真、妥善照顾中方的关切,信守发展两军关系的承诺,多做有利于两军关系的事情,使两军关系的基础更加巩固。奥巴马政府上台后,加强对华全面合作,两军关系呈现出积极发展的势头。例如,两国国防部在北京举行了第十次防务磋商;美国海军作战部长拉夫黑德将军和陆军参谋长凯西将军先后访华;两军还就海上军事安全问题进行了坦诚对话,就查找朝鲜战争前后美军失踪人员下落开展了军事档案合作。 近期,美方进一步释出善意。2009年9月20日,奥巴马总统签署了一份并不引人注目的“总统裁定”,将对华出口导弹和空间技术产品的审批权,从白宫移交到商务部,并对商务部长骆家辉授予相当自主权。

美方应认清中国的核心战略利益。当前中美两军迎来了改善和发展关系的难得机遇。但从中美两军关系发展中的波折来看,彼此尊重对方的核心利益和关切,是中美两军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在涉及国家领土主权、安全等核心利益问题上,中国不可能有妥协的余地”,罗援认为,解铃还须系铃人,能否抓住机遇,趋利避害,乘势而上,能否长期稳定地保持两军交流合作的良好势头,关键是看美方能否真正尊重中方的核心利益关切,妥善处理好包括台湾问题在内的双边关系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稳固两军关系发展的政治基础。

两军关系若要保持良好发展势头,首先需要加强中美两国之间的政治互信;其二,需相互尊重核心利益、重大利益,对于可能伤害民族感情的行动要克制;其三,美方应尽快消除法律障碍,如2000财年《国防授权法》和《迪莱修正案》《对台关系法》等。此外,美方还应松动对华技术转让,特别是以和平为目的的军民两用技术转让。 应该从国家关系的角度来认识两军关系。两军关系是国家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熟的国家关系必然包括军事关系。没有成熟的军事关系,成熟国家关系不成立。因此,要站在国家关系的高度来看待和处理两军关系。同时,军事关系也是国家关系的晴雨表。国家关系的变化最先透过军事关系得以反映。总体来说,中美两军关系的发展有着广阔的空间。两国领导人对推动两军关系达成的共识,两军在促进各自军队建设、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与稳定方面拥有的共同责任,使两军之间开展交流合作的空间日益广阔。

保持两军关系的良好势头,既要有战略高度,也需从长远角度出发。一方面,要站在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与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发展两军关系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从长远看,发展中美两军关系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对两国和两国人民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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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1: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