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普萨村 |
释义 | 村情概况大普萨村隶属于青华乡中窑行政村,属于山区。距离中窑村委会6.00 公里,距离乡政府17.00公里。国土面积0.76平方公里,海拔1,800.00米,年平均气温115.20 ℃,年降水量970.00毫米,适宜种植烤烟玉米核桃等农作物。有耕地195.00亩,其中人均耕地3.19亩;有林地624.50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31户,有乡村人口61人,其中农业人口61人,劳动力37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37人。2006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1.1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00.00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养业为主。 自然资源全村有耕地总面积195.00亩(其中:田20.00亩,地175.00亩),人均耕地3.19亩,主要种植烤烟玉米等作物;拥有林地624.50亩,其中经济林果地90.0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1.48亩,主要种植核桃等经济林果;荒山荒地180.00亩,其他面积144.00亩。 基础设施该村截止2006年底,已实现通水、通电、通电视、通电话四通,无路灯。全村有18户通自来水,有17户饮用井水。有18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12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58.06%和38.71%);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1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8户(分别占总数的32.26%和25.81%);该村到乡镇道路为土路;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17.00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17.00公里。全村共拥有摩托车3辆。 全村建有小水窖40口。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18.00亩,有效灌溉率为9.23%,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18.00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30 亩。 该村到2006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有18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农村经济该村2006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1.13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6.10万元,占总收入的51.96%;畜牧业收入2.49万元,占总收入的21.21%(其中,年内出栏肉猪10头,肉牛3头,肉羊20头);林业收入1.02万元,占总收入的8.69%;第二、三产业收入1.02万元,占总收入的8.69%;工资性收入0.90万元,占总收入的7.67%。农民人均纯收入1,300.00元,农民收入以种养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0.90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2人。 特色产业该村的主要产业为烤烟、核桃种植业,主要销售往本县。2006年全村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4.00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34.07%。 人口卫生该村现有农户31户,共乡村人口61人,其中男性36人,女性25人。其中农业人口61人,劳动力37人。该村居民均为彝族。 到2006年底,全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58人。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村卫生所和乡卫生院,距离村委会卫生所5公里,距离乡卫生院17公里。该村人畜混居的农户14户。 文化教育该村小学生就读到马街小学,中学生就读到青华中学。该村距离小学校1.00公里,距离中学17.00公里。目前该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10 人,其中小学生8人,中学生2人。 村务公开该村到2006年底,已签定农业承包合同19份,农村土地承包面积67.60亩。 基层组织该村有党员2人,均为男党员。有团员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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