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次韵赵丞相海鸣二首 |
释义 | 作品简介诗词名:次韵赵丞相海鸣二首① 作者:李光 朝代:宋朝 体裁:七言诗 作品原文次韵赵丞相海鸣二首 其一 幽人②一枕梦云清,风鼓寒潮夜有声。 海色天容本澄静,年来应为不平鸣③。 其二 身如一叶任风飘,闭眼观心路匪遥。 惯听海鸣还熟寝,未妨归梦趁回潮④。 作品说明赵鼎和李光同被奸臣秦桧所陷害,一贬再贬。又同于绍兴十四年再贬至海南。其遭遇相同,又相处一地,思想相通,心怀不平,以诗相唱和,以相安慰。怀家忧国,不时思归朝廷,读此诗可以意会。然因是被贬“罪臣”,只好寓情于海景,用语含蓄而隐约,至用相关词语。其寓意极深长,境界高远。 作品注释①这首诗系李光步赵丞相《海鸣》诗韵唱和之作。赵丞相,即赵鼎,任南宋丞相,被秦桧所陷,被贬潮州五年,再贬于吉阳军(今三亚),三年后,气愤不食死于崖裴氏宅。(详见赵鼎生平介绍)。 ②幽人,指隐士,这里指被逐贬落荒的人,即李光和赵鼎。 ③鸣,这里谓有所发抒或表示。韩愈《送孟东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 ④回潮,这里意思双关,既是海回潮,亦指人回朝。 作者简介李光(一〇七八~一一五九),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舆地纪胜》卷二四、一二五)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徽宗崇宁五年(一一〇六)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入为符宝郎,以言事贬监汀州酒税。钦宗即位,擢右司谏,迁侍御史。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擢秘书少监。三年,知宣州。改知临安府。绍兴元年(一一三一),除知婺州,甫至郡,擢吏部侍郎。二年,授淮西招抚使,改江东安抚大使、知建康府兼寿春府,落职提举台州崇道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一、五二、五八)。寻知湖州,历知平江府、台州、温州。七年,为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同上书卷一一七)。八年,拜参知政事。九年,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同上书卷一二四、一三三)。十一年,贬藤州安置;十四年,移琼州:二十年,移昌化军;二十五年秦桧死,内迁郴州;二十八年,复左朝奉大夫,任便居住(同上书卷一五二、一六一、一七〇、一八〇)。二十九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同上书卷一八二)。孝宗即位,赐讠益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宋史·艺文志》),已佚。《两宋名贤小集》卷一五八存《椒亭小集》一卷,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有《庄简集》十八卷。《宋史》卷三六三有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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