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宪达 |
释义 | (1765~1830)字与善,号基灿,清寺口二房行鼎208。攻举子业,从少聪颖敏捷,童试屡列前茅,用功读书,金华郡试获取冠军。当赴省城院试时,正要进场,传到母亲病重的消息。宪达当即号泣不止,急着要弃考归省。族中同赴院试的同学和前辈们,眼看他有把握得中,都前来阻止,可是他归心如箭,他说:“功名乃身外之物,如果我母亲一病不起,将遗恨终身矣!”即连夜疾走回安文。一昼夜兼程二百三十里,血注淋漓脚下也不觉得疼痛。一回到家,见母亲病危,宪达大哭,母亲也哭。一边请医竭力治疗,一边求神拜佛许愿,奋不顾己。母亲杨氏终于逝世。宪达悲痛异常,头撞棺木,呼号几绝。其父悲痛地说:“你对母亲的死这样悲痛,却忘记了我父亲的存在了。”宪达才强以自制,将丧事办完。并在母亲墓边搭起草棚,白天服侍父亲,夜里睡在母亲墓旁之草棚守墓。自后对父亲也极为孝顺,父亲爱吃鱼,宪达就养了一只会溪上捉鱼的猫。其猫每天必在溪上捉来一尾鱼,宪达煎制给父亲吃。后来他父亲定志公也逝世,其猫即卧死在墓侧。人云这是孝顺之心感动天灵之故。父亲生病时,宪达兄弟们都来服侍。宪达移一床在父亲床边说:“兄弟们读者读,耕者耕,都不能废弃各自的事业。对父亲的奉养持汤煎药,由我一人当任,决不连累你们了。”同胞们见他心诚意执,也就听他的话,各管各人的事,所以家道也一天比一天好起来。父亲活到八十六岁。此时,显达也有六十一岁了。他白天服侍,晚上也睡在父亲身边共三十多年,不进妻子的房间。父亲死后,又到父亲墓边住,守墓三年。兄弟劝他,说他年迈草庐上难避风雨之苦。宪达不听,并说:“我要跟父母一起到地下去了。”卒之年为道光庚寅(1830),享年六十六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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