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璗 |
释义 | 人物简介陈璗,字廷用,行增六,为坦庵先生陈旭的次子,渤海陈姓的第十代祖先,人称“浙南银王”。陈璗出生于明朝英宗年间,秉性聪慧,广读诗书,业勤矿务,冶炼白银。正德七年捐资募义勇御之。嘉靖八年再度捐献巨资为朝廷军用,授赈边承事郎,封敌国公。他一生不求仕途,隐德不耀,事迹流传至今,深受众人敬仰。 陈璗幼时,家境贫寒,曾替人牧牛。年轻时,到吴学良等富户在沐鹤乡(时属青田)小溪段开矿冶银场打工,暗中用功学会勘脉、采掘、磨选、煎销(冶银)和经营管理等技能,很快成为其中的佼佼者。壮年家道亦稍振,他自办银场,约于析置景宁县前,取得渤海坑的采银权,其银场东至本村一里,南至金钟十五里;西至绿草十五里,北至县城(指鹤溪镇)六十里。 陈璗巧妙应付银课和内官的贪婪勒索,统御渤海坑银场,积聚巨额财富,购置了包岸(今渤海)大片荒山沼泽地,先后建造了渤海村(堡)墙、陈氏宗祠、凤山书院、回龙庵、马仙宫等公众建筑,并建造一座有360根屋柱、72个中堂和36个天井构成的豪宅(后毁于火,只留“大处基”地名和遗址)。成化年间(1465—1487年),朝廷以“赈边”开例纳官,他为其父输银得授承事郎,弘治四年(1491)父卒,他为父营造石墓。嘉靖八年(1529),朝廷因抗击倭寇,复开赈边,他和其兄陈玺“输金厚助军用”,同授承事郎之职。陈璗去世后,其家族放弃采银,回归耕读相尚农耕社会。陈璗儿子陈伦埋头读书,因博学得赠文林郎。 陈璗故去后,安葬于渤海村后凤山南麓,在其父墓庐的东侧,但形制比坦庵先生墓小许多,从中亦可看出一代银王对父母的绵绵孝思和赤子之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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