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 |
释义 | 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创建于1955年,是该市唯一一所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幼儿园.幼儿园办园理念先进,管理严谨,传统优良,师资队伍优秀.在走过的50年历程中,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宗旨,全面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知道纲要》精神,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使幼儿身心得到和谐发展,受到幼儿家长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先后多次获得省、市优秀园所,“三八红旗”集体,市级文明单位和先进基层党支部等荣誉称号。近几年幼儿园开拓创新,再造辉煌,先后评为区、市、省三级示范性幼儿园,并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幼儿园原坐落在顺星桥74号,1977年迁至清水塘瓦屋街2号。为了适应现代化的需求和幼儿园的发展的需要,在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于2000年择址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投资1000多万元,新建成一所占地6374平方米,建筑面积达7200平方米,能容纳14个教学班,500余名幼儿的现代化幼儿园。幼儿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拥有宽敞明亮的活动室、阅览室、美术室、形体房、感统训练馆、角色游戏馆、钢琴房等多个功能室。户外有孩子们喜爱的风雨活动厅、淘气堡、大草坪、戏水池、种植园、假山、喷泉和十多组大型游乐设施,每班配有钢琴、29寸大彩电、冷暖空调、各种游戏材料等等,这一切为孩子们健体、求知、交友、尚美提供了理想的环境。 幼儿园坚持全面发展、保教并重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对幼儿进行健康、社会、科学、语言、艺术等方面的教育,重视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的发展;有专职保健医生,全面负责幼儿身心保健,科学安排一日生活,合理调配膳食营养,使所有入园幼儿在这里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为他们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幼儿园拥有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的高素质教师队伍,80%以上的中青年教师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有中学高级教师3名,幼儿园高级教师15名。幼儿园坚持常规为本,教改取胜,参加省、市教学竞赛,多次获奖。承担省、市多项重点课题的实验研究,其中《幼儿园教育目标体系的构建》课题获省三等奖、市一等奖。 幼儿园附设八方园、托儿部,托儿部主要收托3岁以下的低龄儿童,本部、八方园主要招收3~6岁的学龄前儿童,幼儿园入托形式灵活多样,全托、白托任由家长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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