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释义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现设有内部机构25个。下辖13个基层法院。全市共有人民法庭35个。全市两级法院共有法官及工作人员1425人,其中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405人。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2008年以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利菲为首的党组班子,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二年开创新局面、三年全省站排头”的工作目标。在过去的两年中,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服务大局为重心,以司法为民为根本,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有力地惩罚了各类刑事犯罪,化解了大量的民事纠纷,全力化解执行、信访积案,各项工作都实现了一年一个新跨越。 全面审判公开,推进阳光审判。在管理上,建立了审判质效评估系统。实现全方位动态监管。使法院审判管理迈入科学化管理的轨道。为改进审判作风,提高审判质量和案件质量,院长、庭长带头担任审判长参与案件审理工作,设身处地于审判一线,准确及时把握审判动态。对于两级法院重审、改判、再审案件由相关部门进行认真审查,定期召开审判执行差错案件评析大会进行及时通报,努力通过各种监督手段提高案件质量。审判公开,主动自觉地接受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观摩庭审和听证活动,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也邀其列席监督。坚持定期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 刑事审判,建立健全“严打”常态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严惩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审理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上海社保系列案件等一批重特大犯罪案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隙对接。把人民调解工作室搬到了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法官们与人民调解员一起走进了社区、村屯,到居民家中、到农户炕头化解矛盾、调处纠纷。规范、健全执行工作制度,强化执行措施,破解“执行难”。实行执行集体负责制,排期执行、公开执行等措施,内部两级法院上下联动、公开监督,外部与相关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探索有效的执行方式,尽最大可能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建立高素质法官队伍。严格人员录用条件,从源头上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推行法官遴选和干部交流锻炼制度,建立人才信息资源库,促进法院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用科学而严密的制度来规范和约束法官队伍,建立竞争择优晋升机制,近两年来,通过民主推荐、民主评议、竞争上岗等方式,18名人员提拔到了正处级、副处级领导岗位, 104名人员晋升了非领导职务,公开、公正、公平地选拔和任用,全院上下精神振奋,气象一新。 培训研究型法官,打造学习型法院。与吉林大学法学院开展全面合作,在市中院设立“吉林大学法学院科研与教育实践基地”,聘请7名教授为市中院专家咨询员,依托吉大法学院的科研力量和教学资源,为各类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多措并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坚持领导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采取邀请、纪检、党校等有关部门领导做专题报告,组织全体法官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加强警示教育。建立廉政文化长廊,营造法院廉政文化氛围。不断提升的司法能力,不断完善的科学化、系统化的队伍管理模式。使我们高兴地看到,一支知识化、职业化、可持续发展,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正以饱满的热情奋斗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 以振兴长春为已任,服务大局促发展。为中心工作提供有效服务,为长春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长春中院通过实实在在地为企业办实事,加强企业信息沟通机制,完善企业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企业法律服务, 2009年又开展了服务大局“三个一百”活动,长春两级法院与100家企业建立了服务联系点,为企业办100件实事,为企业讲100堂法制课。通过法官深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就案讲法,为企业规避风险,超前预防隐患、保障企业的权益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2009年,长春法院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在继续抓好信访专人接待、“院长接待日”基础上,开辟了一条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的通道。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回音,着力打造“阳光审判”。坚持从立案窗口抓起,实行一站式服务,建立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帮助当事人避免不应有的诉讼风险,运用司法手段,为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两年来,长春两级法院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当事人减交、免交诉讼费用达2600多万元。开展帮贫扶困送温暖活动,与180户贫困家庭,155名贫困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早日脱贫,为构建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 2009年,长春法院经过调研、协商和倡导,与市政法委、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共同组成刑事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启动了刑事受害人救助制度。对因刑事案件导致确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家属予以救助。冯淑瑞等第一批被救助对象已于5月份领取了救济金,开创了吉林省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的先河。 主动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促进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在广电局和电视台的支持下,在1996年长春法院创办的吉林省法院系统第一个法律专题节目《法庭传真》基础上,重新改版创办法治节目《百姓与法》,以叙述故事的形式介绍实实在在的案情,寓法于情,搭建了与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交流审判信息,探讨法律问题的服务平台,从《百姓与法》开播至今已播出120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旨在“弘扬法治精神、传承法院文化、展示法官风采”的长春市法院首届文化艺术节拉开序幕。艺术节期间长春法院开展了拔河比赛、定向越野、演讲比赛、书画摄影展、最佳庭审评比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全面展示了当代法官的崭新风貌、激发了全体干警的爱岗敬业热情和职业自豪感,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努力打造一支团结和谐,蓬勃向上的法官队伍。 先进典型是一个集体的向导,是一面面催人奋进的旗帜,是他们引导和昭示着人民法院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长春市两级人民法院秉承法律精神,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优秀的人民法官和法官集体。全市法院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模范集体4个,全国法院模范个人5人,2个单位荣立集体一等功,28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7人荣立个人一等功,15人荣立个人二等功。 历久弥新 薪火相传,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伴随着共和国前进的步伐,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建设繁荣长春、和谐长春,美丽长春谱写长春法院新的华彩篇章。 法院新地址新建审判办公综合楼位于南关区超达路39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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