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蔡钓徒 |
释义 | 蔡钓徒(1904~1938),原名安福,字履之,自署“海上钓徒”,陈行乡人。早年就学闵行初级师范,后入闵行农校,1925年(民国14年)毕业,在嘉定黄渡小学任教。1927年,到上海谋生,在南市翁家弄办《龙报》,后又为《礼拜六》撰稿,创作言情小说《花落瀛州》。交游广泛,在沪与青、洪帮人有往来,拜青帮“大”字辈王德邻为“老头子”,属“通”字辈,并自收徒弟,成为“文化白相人”。1937年,“ 八·一三”淞沪抗战,钓徒居住法租界蒲柏路赓余里(今太仓路239弄)7号,与嘉定朋友盛慕莱的妹丈、刚出狱到沪从事地下斗争的中共党员蔡志伦结识,并借汽车、电话给蔡使用。 1937年11月12日,上海失陷,租界成为日本侵略军包围中的“孤岛”。翌日,公共租界工部局总办费信惇警告租界内华文报纸立论要慎重。钓徒在福州路望平街(今山东中路一段)主办《社会晚报》,坚持爱国立场,报道谢晋元和“八百壮士”退驻沪西“孤军营”后坚持抗日的情况,遭日方忌恨,指使投敌青帮头子常玉清横加干涉,胁迫停刊。1938年2月4日,钓徒被日伪特务恐怖组织、常玉清纠集的“黄道会”骗往北四川路新亚大酒店赴宴,惨遭暗杀。6日,头颅悬挂在法租界总巡捕房附近萨坡赛路(今淡水路)口的电线杆上,血肉模糊,旁悬一方写有“斩奸状”和“抗日分子结果”字样的白布。1952年,追认为革命烈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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