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财政经常性收入 |
释义 | 是指每个财政年度都能连续不断、稳定取得的财政收入。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界定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4〕20号)的规定,各级预算安排的教育、科技、农业支出的增长幅度,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为便于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经商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常性收入原则上包括以下3个方面: 一、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剔除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一次性收入); 二、中央核定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及出口退税基数返还; 三、中央通过所得税分享改革增加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由于各地“收支两条线”改革进度不一致,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纳入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范围,由各地财政部门与人大有关部门商定。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