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释义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是北京师范大学下属的独立进行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二级单位。它的前身是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系。法学院下设7个教学研究中心和1个办公室作为常设单位。7个教学研究中心为:刑法学教学研究中心、诉讼法学教学研究中心、宪政法学教学研究中心、基础理论法学教学研究中心、民商事法学教学研究中心、经济法学与环境资源法学教学研究中心、国际法学教学研究中心。 院长寄语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一起构成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学科的整体,共同承担北京师范大学“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法学学科,完善学科布局,实现向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转型的重要任务。 经过重点建设,法学院目前已经拥有了包括28名教授、20名副教授和35名讲师构成的教学科研团队,并聘请了数十位法律界法学界知名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或兼职教授,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雄厚的人才基础。我们充分认识到学术团队的团结协作、共同进步是法学院发展的重要前提。我们注重以人为本,尊重教师,关爱学生,倡导同舟共济,以和谐求发展。 为了强有力地促进学科建设,我们确定了重视基础学科、重点发展应用学科的战略与格局。扬长补短,以优势学科促全面发展;探索法学教育规律,在发展中谋体制创新、求事业繁荣。 现代法治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我们有幸生逢法治时代并选择了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理当以国家的现代化法治建设和法律共同体的构建为己任。我们将本着“诚无悔,怒无怨,和无仇,忍无辱”的态度,与法界同仁携手并肩、精诚合作,共同促进法治事业的繁荣昌盛和社会、国家的文明进步。 院长:赵秉志 学院简介为适应国家法治建设和学校学科发展布局的需要,学校的“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强调重点建设和发展法学学科。继2005年8月18日成立国内首家实体性的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之后,2006年4月26日法学院正式宣布成立。法学两院编制独立、密切协作、共同构成了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学科的整体。院长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 法学院成立的时间虽短,但已拥有一支实力出众的优秀师资队伍。截止2008年底,在77位专任教师中,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3人,入选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1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担任全国专业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的教师11人。在教师结构上,教授24人、副教授23人、讲师30人;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者73人,占教师总数的95%,其中获得国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已达到10%。此外,学院还从国内外知名学者和专家型领导中聘请了38名特聘教授和39名兼职教授。 学院下设基础理论法学、宪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事法学、经济法学与环境资源法学以及国际法学等七个教研中心。以教研中心为依托,承担着教学科研和培养法学人才的重任。目前,学院已初步形成从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到博士研究生的三级人才培养格局。同时,还拥有刑法学和诉讼法学方向的博士后招收权限。2007年又获得法律硕士招生资格。现有在校本科生292人,硕士生、博士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382人。 处于跨越式发展阶段的法学院依托北京师范大学这一享誉海内外的著名学府,秉承“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将继续坚持高起点、研究型、国际化的发展特色,着力培养一流的法律实务人才和法学高端研究人才,致力于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法学教学科研机构。 院设机构【学位委员会】 主 席 赵秉志 主 席 赵秉志 副主席 卢建平 夏利民 委 员 宋英辉 张远煌 李希慧 黄风 刘荣军 韩赤风 张桂红 刘志伟 徐胜萍 王志祥 【学术委员会】 主 任 赵秉志 副主任 张远煌 委 员 陈云生、刘荣军、夏利民、熊跃敏、薛虹、张桂红、柴荣 【教学委员会】 主 任 赵秉志 副主任 熊跃敏 委 员 (按姓氏音序排列)柴荣、韩赤风、黄凤兰、黄振中、冷罗生、 徐胜萍、张桂红 【教学研究中心】 基础理论法学教学研究中心 主任柴荣教授 宪政法学教学研究中心 副主任刘培峰副教授 刑法学教学研究中心 主任王志祥教授 诉讼法学教学研究中心 主任徐胜萍教授 民商事法学教学研究中心 主任韩赤风教授 经济法学与环境资源法学教学研究中心 副主任冷罗生副教授 国际法学教学研究中心 主任张桂红教授 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 主任薛虹教授 罗马法与现代民法研究中心 主任黄风教授 【办公室】 主 任 原 茵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主 任 冷罗生 副主任 崔保红 副主任 郑延谱 副主任 梁迎修 【信息网络中心】 主 任 廖诗评 【京师法律培训中心】 主 任 袁达松 副主任 郑延谱 发展简史1995年,北京师范大学在哲学系中设立法学专业,从而开始了法学学科建设的历程。经过数年的积累,法学专业独立发展成为法律系。 发展目标(一)总体发展目标 北京师范大学“十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努力将北京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的世界知名大学。目前,北京师范大学正在逐步实现向以师资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科学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历史转型。法学院将自身发展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战略和格局,以北京师范大学深厚的学术积淀、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浓郁的文化氛围为依托,努力实现其长远发展远景和短期发展目标。 (二)法学院的短期发展目标 法学院在学校的全面扶植、重点支持之下,紧紧抓住北京师范大学“十一五”发展的新机遇,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体制建设、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真抓实干,力争在“十一五”期间使法学院进入国内高校法学院前列;此后,再经过五年左右时间的大力发展,力争进入国内一流法学院行列。 (三)法学院的长期发展目标 法学院将充分利用自身的学术资源特点,重点发展实践应用型学科以带动其他学科全面发展。它将着力培养法学高级人才,不断扩大法学院在海内外的影响,努力把法学院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并且在国际法学教育、研究领域占有重要地位的法学教学科研单位,从而为中国法学教育和研究以及高层次人才培养作出新的探索,为国家依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机构设置法学院的行政领导机构设院长1人、副院长2-3人,党总支的领导机构包括书记1人、副书记1人。 法学院与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是组织独立、业务互通、互相支持的兄弟单位。二者均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整体力量的有机组成部分。 行政机构 法学院的行政领导机构设院长1人、副院长2-3人,分党委的领导机构包括书记1人、副书记1人。目前已经到岗的领导班子成员为: 名誉院长:江平教授 院 长:赵秉志教授 分党委书记:张远煌教授 副书记:魏天经 副 院 长:刘荣军教授、夏利民教授 院长 赵秉志 教授 赵秉志(1956.6-),男,河南南阳人,教授、博士生导师。新中国首届法学博士,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特聘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顾问等。1991年被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做出杰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1993年开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被中国法学会评定为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7年被国家人事部评选为跨世纪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而纳入“百千万人才工程”;1999年被教育部评选纳入“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2006年被评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国际刑法学。 分党委书记 张远煌 教授 张远煌(1961.11),男,重庆人,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法国巴黎第十大学访问学者(1994-1995),巴黎第二大学高级访问学者(1999.12—2000.6).曾任教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并任公安学院党委书记。主要研究领域为犯罪学、刑法学、侦查学。出版著作10部,发表论文50余篇。代表性论著:《现代犯罪学的基本问题》(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2001年获得湖北省人民政府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犯罪学原理》(法律出版社,2001);《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99);《新编刑事侦查学》(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中国非暴力犯罪死刑限制与废除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 副院长 刘荣军 教授 广西武鸣人,壮族,教授、博士生导师,日本一桥大学法学博士。专业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学、司法社会学、纠纷解决学等。独著或合著专著4部,译著4部,主编、参编教材4部,发表论文50余篇,代表性论著:《程序保障的理论视角》(法律出版社,1999)、《民事诉讼法学原理》(人大出版社,2000)、《司法现代化与民事诉讼制度的建构》(法律出版社,2000、2002)、《程序的正义与诉讼》(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2002)、《破产法》(中国社科出版社,1996)等。 副院长 夏利民 教授 浙江绍兴人,教授,法学博士,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北京市“跨世纪百人工程”优秀学者,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专业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国际商法、法学教育。出版专著5部,主编教材8部,发表论文30余篇。代表性论著:《担保》(学苑出版社,1994)、《代理》(学苑出版社,1994)、《企业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民法基本问题研究》(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法学教育论》(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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