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白宏高 |
释义 | 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记嵩县人民法院白宏高同志先进事迹 白宏高同志是嵩县人民法院的一名普通审判员,参加法院工作十九年来,不论是在基层法庭,还是在立案、信访第一线,他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默默无闻、任劳任怨地践行着执法为民理念,调处了大量的民事纠纷,接待了数以百计的信访人员,处理了大批的信访案件,以平凡的工作、非凡的成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和领导及组织的肯定。 扎根山区,乐于奉献。 白宏高同志只身一人,舍家离友从经济发达的平原地区到贫困山区工作一干就是十九年,特别是在条件艰苦的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的十四年间,他经常早迎朝霞,晚披星辉穿梭于矛盾纠纷事发地,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促膝交谈,了解案情,调处纠纷,期间亲自审理案件700余件,参与审理案件1000余件,均做到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得当,处理公正合理,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有机统一。2002年底,嵩县人民法院成立立案庭,曾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多年的白宏高同志被调到立案庭任副庭长。上任伊始,深知人民群众求人办事困苦的白宏高同志在院党组的支持下,协助庭长开通了快速立案通道,并在立案接待中推行首问负责制和“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暖心,一问有答解难,一句送音出门”的“四个一”制度。在负责立案审查的几年间,共审查立案3675起,无错立一起案件,无因立案引发信访案件。2005年2月,法院党组将信访工作调整至立案庭,并指定白宏高同志为专职信访接待人,面对日益严峻的涉诉信访工作,白宏高同志不畏困难,在院党组“办好初访,规范信访,消化老案,控制新案”的信访工作思路指导下,协助庭长构建涉诉信访长效机制,把强化初访接待作为首要工作,用“诚心、信心、耐心、热心”对信访人员进行细致的思想教育和解释疏导。由于白宏高同志任劳任怨,日以继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嵩县人民法院90%的初访案件实现一次接访成功,赴京、省、市非正常上访案件明显减少,从而使嵩县人民法院的信访形势大为好转,并跃入省市法院行列,促进了嵩县的社会政治经济和谐发展。 成绩非凡,硕果垒垒。 辛勤的汗水,换来了丰硕成果,十多年来,白宏高同志先后多次被评为县法院先进工作者,县、市优秀政法工作者,市优秀主审法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上级法院嘉奖一次。其所在的立案庭连续两年被市中院嘉奖,2005年被评为市中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案件百日会战”先进集体,并被荣记集体二等功,2006年嵩县人民法院信访工作获省法院系统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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