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法言》 |
释义 | 《法言》,西汉末扬雄(西元前53年—西元前18年)所撰。雄为汉代著名学者,“以为经莫大于《易》,故作《太玄》,传莫大于《论语》,传《法言》。”《法言》共十三篇,尊圣人,谈王道,旨在捍卫和发扬儒家学说。与此同时,书中对当时流行的天人感应、鬼神图谶予以批判,在思想史上占有一定地位。 《法言》认为离开“五经” 而好读 “诸子”,那就不能“识道”。它批评老子“捶提仁义,绝灭礼学”;庄周、杨朱“荡而不法”;墨翟、晏婴“俭而废礼”;申不害、韩非“险而无化”。但对老子“言道德”,庄周提倡“少欲”,邹衍主张“自持”,持赞赏态度。 《法言》重视智,强调知识的重要;肯定“学”的作用,反对老庄“学无益”的观点;在人性论上提出人性有善有恶,即“性善恶混”的观点,宣扬儒家的仁义道德思想;承认历史是进化的,肯定改革的必要;批判关于神仙的迷信观念。该书在当时起了进步的作用,对桓谭、王充发生过积极的影响。 《法言》的注释有晋代李轨《扬子法言注》,宋代 司马光 《法言集注》清嘉庆聚文堂本,清代汪荣宝《法言义疏》1933年排印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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