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JLG |
释义 | JLG,中美执法联合联络小组。 目前中美执法合作已经涵盖到追逃、遣返、偷渡、计算机犯罪、知识产权刑事执法、禁毒、反腐败和司法协助八大领域。随着JLG深入发展,其涵盖的领域正在不断扩大,并从传统的安全领域如追逃,向非传统安全领域如计算机犯罪方向变化,中美双方的合作也会积极调整以适应形势的需要。 JLG实行双团长制,中方是由公安部主导进行磋商的。 对于大多数中国普通民众而言,认识、了解中美执法合作始于中国银行“开平案”;在JLG很多代表看来,中行“开平案”也是中美执法合作迄今为止最为成功、精彩的一起案例。 2001年10月12日,涉案金额高达4.82亿美元的中行“开平案”案发,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后3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随即经香港、加拿大逃亡美国,并将大笔资金转移至国外。 由于中美之间未签署双边引渡条约,彼时的美国,依然被许超凡之流视为逃避法律制裁的“天堂”。可他们万万没有料到,自己撞到了“枪口”上——当年3月8日,《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正式生效,中美执法合作有了法律基础。 中方随即向美方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据JLG司法协助工作组中方组长、司法部司法协助与外事司处长张晓鸣回忆,协助请求包括4方面:查找许超凡、余振东等人的下落;查找涉案赃款下落;查封、扣押和冻结许超凡、余振东等人在美藏匿的资产;允许中方派调查组赴美进行调查工作。与此同时,应美方的请求,中方尽全力为美方提供许超凡、余振东等人犯罪的证据。 之后的情况很多人耳熟能详,余振东被成功劝返,在国内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许超凡和许国俊于2009年在美国分别被判入狱25年和22年。 合作背景资料: 根据江泽民主席1997年10月访美期间发表的《中美联合声明》,中美双方自1998年开始在执法合作和法律交流领域的合作有所增强,具体合作情况如下: 为落实《中美联合声明》中有关法律交流的内容,1998年1月5日至9日,中美双方代表团在北京进行商谈,并就成立联合联络小组的谅解备忘录达成协议。法律交流联合联络小组于1月9日正式成立。 1998年5月11日至13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首次会议在华盛顿召开。双方经过商谈,就《关于建立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的谅解备忘录》达成一致意见并正式签署,标志着联络小组正式成立;双方还确认了在本国驻对方大使馆内互派负责缉毒事务的法律官员。 1998年5月19日至21日,中美法律领域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在此次会议上,中美双方签署了《关于建立法律领域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的谅解备忘录》,并确认了双方在法律交流领域的具体合作项目。 1998年6月17日至19日,“中美法学教育的未来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 1998年9月8日至10日,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第一轮谈判在京举行。 1998年9月11日至12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首次分小组会议在京举行。双方就一些执法领域的具体合作项目达成了共识,并商定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会晤,就有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或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 1998年12月11日至13日,“中美人权法律保障研讨会”在华盛顿举行。 1999年3月8日至15日,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第二轮谈判在华盛顿举行。双方就第一轮谈判遗留问题逐一进行了讨论,并就协定所有条文达成一致。 1999年3月16-17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分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华盛顿召开。双方采取工作组讨论的方式就遣返逃犯、打击毒品犯罪、计算机犯罪、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知识产权保护、打击非法移民等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2000年6月19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双方回顾了联络小组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讨论了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及可能合作的项目,包括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执行问题、双方在引渡或遣返逃犯方面的合作以及我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此外,双方还就禁毒、打击非法移民、打击海上犯罪以及加强两国在多边立法活动中的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2000年6月19日,《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在北京正式签署。双方分别由外交部部长助理张业遂和美驻华使馆临时代办马继贤代表各自政府签署了该协定。 2000年6月20日至21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第三次分小组会议在京召开。 2000年6月21-23日,中美法律援助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0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在北京召开了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第八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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