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3·22湖北宜昌市医院医疗事故 |
释义 | 术后2012年3月22日上午,湖北省宜昌市某太阳能企业负责人张华接受了“全麻下鼻内镜下鼻窦手术”。 当日中午12时,患者由手术室转入病房。下午13时许,患者嘴巴和鼻部等出血,喉部剧烈疼痛,且数次吐血。医生检查后认为是手术后的正常反应。张华遵照医嘱,忍受疼痛。下午17时50分,张华反复呕吐后,吐出来一支注射器针筒,针筒长8厘米,塑料材质,上面布满血丝。 据介绍,该针筒将张华的咽喉刮伤,造成咽喉浮肿。目前,张华仍在治疗中,期间,医院领导曾2次到病房看望张华。张华向记者提供了两份《事实经过》说明。其中,一份说明上有医院医务科负责人的签字:“我院表示真诚道歉,做好安抚,积极治疗,妥善处理。”其落款时间是3月23日。而另一份则有张华病友罗华的签名。罗华告诉记者,自己与张华同病房,亲眼目睹张华吐出针筒。 注射器针筒是如何进入患者咽喉的?张华百思不得其解。他表示,除了道歉,希望院方能给一个明确的说法,并给予一定的赔偿。 回应4月21日,据湖北省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介绍,该院已就患者张华术后吐出针筒一事展开调查并形成处理意见,医院调查认为,由于麻醉医生在操作中责任心不强,未及时取出放在口角防止咬伤的注射器针筒,导致患者在未完全清醒之前,将注射器针筒滑入食管。为此,经医院研究决定,给予责任医生停职检查、记大过处分,并扣发半年奖金;给予麻醉科负责人警告处分;扣发医务科负责人3个月奖金。 当日晚,该院党办向记者提供了《宜昌市一医院关于患者张华医疗纠纷的处理情况》,全文如下: 患者张华,男,55岁,于2012年3月20日因“双侧鼻腔间歇性、交替性鼻塞2月”到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住院。入院诊断为慢性鼻窦炎、鼻中隔偏曲。3月22日患者在气管插管全麻下经鼻内窥镜行鼻窦手术。患者麻醉过程生命体征稳定,手术顺利完成。在气管导管拔出后,将5ML注射器针筒放在口角便于吸痰、防止咬伤。下午6时左右,患者呕吐出注射器针筒。手术医生及麻醉科主任立即赶到科室,经检查咽部未见明显活动性出血,无明显吞咽困难,行抗感染及止血、雾化治疗。经积极治疗,目前患者恢复良好。 事情发生后,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家会诊,予以积极治疗。院领导多次看望慰问病人,向患者及家属表达了歉意,并承诺待治疗终结后妥善解决。患者及家属要求医院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提出了经济补偿要求。经医患双方多次沟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医疗纠纷。 医院调查认为,由于麻醉医生在操作中责任心不强,未及时取出放在口角防止咬伤的注射器针筒,导致患者在未完全清醒之前,将注射器针筒滑入食管。为此,经医院研究决定:给予责任医生停职检查、记大过处分,并扣发半年奖金;给予麻醉科负责人警告处分;扣发医务科负责人3个月奖金。 目前,经宜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患双方口头达成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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