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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矶汉拿
释义

定义:在《希腊语经卷》里,“矶汉拿”象征永远毁灭。希腊语欣嫩谷,矶汉拿(γεεννα),希伯来语格欣嫩,拉丁语格亨拿(ge·hen'an)误译为地狱 。

希腊语经卷

在《希腊语经卷》里,“矶汉拿”一词出现了12次,5次与火相提并论。汉语圣经译者把ge′en·nantoupy·ros′这个希腊语词组译作“地狱的火”(和合,新译,吕译) ,或“地狱的火刑”(现译) ,或“火狱的罚”(思高) ,或“欣嫩谷的火”(新世) 。

历史背景:希腊语“矶汉拿”是个地名,也就是耶路撒冷城外的欣嫩谷。有一段时期,以色列人在那里崇拜偶像,甚至把儿童当祭物献给假神。到了公元1世纪,欣嫩谷成了耶路撒冷人焚化废物的地方。人把动物的尸体扔进谷中烧掉,还加上硫磺助燃。罪犯处决之后,尸体也被人扔进欣嫩谷,因为人们觉得罪犯不配葬在坟墓里。耶稣说,人可能“整个身体”落在欣嫩谷。(马太福音5:29,30) 尸体如果落在火里,就会烧掉;如果落在岩脊上,腐肉就会长满蛆虫。谷里长年累月都有蛆虫。(马可福音9:47,48) 既然从来没有活人被扔进欣嫩谷,因此欣嫩谷绝不可能是受苦之地。

耶稣曾警戒人说:“能把生命和身体都灭在欣嫩谷〔希腊语‘矶汉拿’〕里的,你们倒要畏惧。”(马太福音10:28)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请留意耶稣不是说人会在欣嫩谷的火里受苦而是说人应当畏惧那能把生命和身体灭在欣嫩谷里的上帝。耶稣把“生命”和“身体”分开来说,是要显明上帝能叫人一切生存的希望彻底破灭。要是这样,人就没有希望复活了。所以,“欣嫩谷的火”跟启示录21:8提到的“火湖”意思一样,都指毁灭,也就是“第二种死亡”。

圣经说死人会受苦吗

传道书9:5,10:“活人知道自己必死,死人却毫无知觉……。凡你的手能做的事,都要尽力去做;因为在你要进的坟墓,没有工作,没有计划,没有知识,没有智慧。”(死人毫无知觉,自然不会受苦。)

诗篇146:4:“人一断气,就归回地土;他的思想,当天就消灭。”

恶人要受永无休止的刑罚吗

马太福音25:46(新译) :“他们要进入永远的刑罚〔希腊语‘科拉辛’〕,义人却要进入永生。”(《双语对照强调译本》把“科拉辛”译作cutting-off〔剪除〕而非punishment〔刑罚〕,经文的脚注说:“‘科拉辛’……源于‘科拉佐’。‘科拉佐’的意思是:

1.剪除如砍去树枝,修剪草木;

2.约束、制止……;

3.处分、刑罚。

第三个意思是引伸出来的,因为被剪除、遭监禁、受约束都是刑罚。我们取第一个意思‘剪除’,是因为跟下一句更配合,并且保留了对偶句的美感和对比效果:恶人被剪除,义人得生命请看帖撒罗尼迦后书1:9。”)

帖撒罗尼迦后书1:9(现译) :“那些人要受惩罚,永远灭亡从主面前被隔绝,离开他荣耀的大能。”

犹大书7(和合) :“又如所多玛、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也照他们一味地行淫,随从逆性的情欲,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上帝降火毁灭了所多玛和蛾摩拉。虽然上帝所降的火在几千年前已经熄灭了,影响却很深远,两座城至今还没有重建起来。上帝当时审判的不仅是这两座城,也包括城里的恶人。他们的遭遇要作为鉴戒。路加福音17:29记载,耶稣说城里的居民全都“灭了”;犹大书7说他们的灭亡是永久的。)

“受痛苦”和“直到永永远远”

启14:9-11;20:10(和合) :“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这人也必喝上帝大怒的酒;此酒斟在上帝忿怒的杯中纯一不杂。他要在圣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受痛苦〔希腊语‘巴萨尼穆’〕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那些拜兽和兽像,受它名之印记的,昼夜不得安宁。”“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

经文所说的“痛苦”含有什么意思?启示录14:9-11(和合) 说崇拜“兽和兽像”的人会“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这不可能指他们死后受痛苦,因为死人根本“毫无所知”。(传道书9:5,和合) 那么,这些人仍然在世的时候,令他们这样痛苦的又是什么呢?请留意,启示录11:10(和合) 提到“两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世人受痛苦,是因为先知宣讲真理,揭露恶人的真面目,叫他们无地自容。照样,崇拜“兽和兽像”的人受痛苦,是因为上帝的仆人公开指出他们会经历第二次的死(由“硫磺的火湖”所象征) 。他们会彻底遭受毁灭,随后的“烟”会永远不停地往上冒,意思是说他们的毁灭会作为永世的鉴戒。至于魔鬼,启示录20:10说他会在“硫磺的火湖”里“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那又是什么意思?启示录21:8(和合) 明白地说“烧着硫磺的火湖”指“第二次的死”。因此,撒但在火湖里永远“受痛苦”,其实是指他会在火湖里永远灭亡,毫无希望,仿佛永远在狱中被囚一样。值得注意的是,希腊语“巴萨诺”(启示录20:10译做“受痛苦”) 也含有在狱中被囚的意思,例如在马太福音18:34,不少译本把相关的希腊语名词译做“狱吏”。(吴译,文委,新世,RS,AT,ED)

耶稣论述富翁和拉撒路的比喻

路加福音16:19-31记载的是真人真事,还是比喻?《耶路撒冷圣经》(英语) 的脚注承认,路加福音16章的记载是“属于故事形式的比喻,而不是真人真事”。如果经文描述的是实情,所有蒙上帝悦纳的人就会通通躺在亚伯拉罕的怀里,人指头上的一滴水不但不会被熊熊烈火化为蒸气,而且能叫受烈火煎熬的人感到凉快。你觉得这合乎常理吗?要是情形真的是这样,耶稣的话就跟圣经其他部分抵触了。圣经要是自相矛盾,喜爱真理的人还能靠着圣经培养信心吗?其实,圣经并没有自相矛盾。 富翁和拉撒路的比喻含有什么意思?“富翁”代表法利赛派。(请看14节) 乞丐拉撒路代表犹太平民。他们受法利赛派鄙视,后来悔改成为耶稣的门徒。(请看路加福音18:11;约翰福音7:49;马太福音21:31,32) 拉撒路和富翁的“死亡”象征情况有所改变:以往受人鄙视的,现在蒙上帝悦纳;以往看来蒙上帝悦纳的,现在不但被上帝摒弃,而且因为听见他们向来鄙视的人宣讲上帝对他们的判决,就大感苦恼。(使徒行传5:33;7:54)

请留意在路加福音16章,大多数汉语圣经译本译做“阴间”的希腊语词是“海地斯”,而不是“矶汉拿”。要知道“海地斯”的正确意思。

地狱永火的道理从何而来

古巴比伦人和亚述人相信“阴曹地府……是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地方,由孔武有力、强横凶暴的诸神、邪灵管辖”。(小贾斯特罗:《巴比伦与亚述的宗教》,581页,美国波士顿,1898) 一般教会的地狱永火观念源自古埃及的宗教信仰。(《死人之书》,附E.A.瓦利斯·巴奇所写的序言,144,149,151,153,161页,纽约新海德公园,1960) 创立于公元前6世纪的佛教,后来也主张既有烈火熊熊的地狱,也有寒风飒飒的地狱。(《美国百科全书》,第14卷,68页,1977) 意大利天主教教堂里刻画的地狱情景是出于伊特拉斯坎人的信仰的。(维尔纳·凯勒:《伊特拉斯坎人的文明》,389页,意大利米兰,1979)

其实,“地狱永火”这个羞辱上帝的道理另有根源。人在地狱受苦的主张骇人听闻,无形中等同于毁谤上帝。追本溯源,倡导这个道理的是魔鬼(原文的意思是“毁谤者”) 。耶稣基督把这个带头毁谤上帝的邪灵称为“谎话之父”。(约翰福音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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