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莒县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莒县国家税务局是莒县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于1994年7月由原莒县税务局分设成立,现有9个行政科室(直属局、中心)。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出口货物退(免)税等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 莒县国税系统属垂直管理的组织体系,现下辖8个分局,全县国税系统共有在职干部170人,离退休45人,提前离岗29人。 主要职责莒县国家税务局是主管本地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机构级别与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级别一致,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税源和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税收任务。充分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级国家税务局(分局、所)领导班子。 (十)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本系统税收科研、学术交流以及科研成果鉴定、评选、推广和奖励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市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莒县国家税务局机关内设行政科室8个、直属机构1个、派出机构8个,事业单位1个。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级别为正股级。派出机构级别见附表。 (一)内设机构1、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及机关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和行政事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税政管理科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的各项税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负责涉税规范性文件会签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负责有关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 征收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普通发票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对辖区税务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涉税治安和部门配合、司法保卫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计划生育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计划统计科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纳受理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发票领存和购销、税收票证领用和保管、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负责受理税务行政许可;负责税收资料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税源管理科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直属机构稽查局。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派驻机构县局设8个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税种核定、资格认定、税控装置的推行与日常管理、委托代征管理、网上申报、网点代征的推行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及零星税款的征收和同城办税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事业单位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配备、升级及管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负责征管数据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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