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莒南县交通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莒南县交通局是主管全县交通行业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行政人员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有干部职工396人。局机关设有办公室、劳动人事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安全科5个科室,辖铁路建设办公室1个正科级单位,运管处、稽查站、海事处、工程处、出租办5个副科级单位以及16处乡镇交通管理所。2004年3月莒南县交通工程公司更名为莒南县交通工程处。2004年12月成立铁路建设办公室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同时县交通局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县交通局地方海事处皆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交通发展战略和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县交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全县县道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 负责管理全县公路、水路、出租运输,输以及与之相关的车船维修、驾驶员驾培、公铁联运、物流配载等服务业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道路、水路和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 负责和筹建地方铁路工作;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内设机构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重要会议,负责文秘、信息、调研、督察、保密、档案、信访、接待、会议组织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交通标志服装管理、车辆管理、户籍管理工作。 2、劳动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管理、职工保险、计划生育、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局干部职工的选拔考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劳动工资统计、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落实交通行业定员标准和工资津贴、劳动保护政策。 3、财务审计科 负责研究拟订交通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交通规费征收的政策办法,并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交通专项资金、外汇、信贷资金的财务管理和机关财务工作;负责交通规费的征收计划、票据、财务管理工作;对交通规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及交通专项资金、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监督管理局属单位国有资产。 4、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组织拟订交通行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监督管理交通执法工作;负责政策调研、行政复议、应诉、听证等工作;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负责监督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市场管理、运输市场管理、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研究拟订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交通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交通行业技术基础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研究拟订交通行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行业职工教育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本行业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5、安全科 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研究制订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6、公铁联运办公室 具体负责莒南火车站货场进出货物的运输管理,以及站内货场的运输秩序。 7、公路养护管理科 负责全县县乡公路和农村公路养护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申办和下达,检查、指导和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和各项养护工作;开展文明公路建设,做好文明站、队、路的规划、创建、检查、验收和评定;收集、整理分析养护信息和资料,及时准确编制和上报各种养护报表;搞好交通流量调查和养护机械管理;责公路防汛抢险、水毁调查和上报;负责公路普修工作,指导和协调公路绿化。负责全县范围内小修、中修工程的预算编制,质量监督,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在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负责交通安全的作业控制,做到维护交通,保障作业安全。 8、公路路政管理科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上级制定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指标制定本县路政工作指标及完成工作指标的措施;负责本县公路两侧建筑红线范围内永久工程设施的控制工作以及临时性建设的审批工作;核批本县范围内的省道、县道公路的特殊利用和占用以及各种管线与省、县道公路交叉或接交事宜;依法查处违反《公路法》和其它路政法规的违法行为,保护公路产权不受侵犯。负责县级公路路政案件的查处和监督,路产损失赔(补)偿费收取管理工作。 9、工程质检站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接受上级质监部门的业务指导,组织 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掌握工程质量动态;核查参与工程建设各质量主体的资格、资质,并对其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做好受监工程检查记录,提出竣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报告;参与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向市工程质监站报送本县工程质量及质量管理情况。 10、规划基建科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掌握全县交通基本建设动态及执行情况,为局领导正确决策做好参谋;制定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全县公路、运输中长期发展计划,做好全县公路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实施。负责县乡路网规划工作及滚动调整工作。制定本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检查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做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指导和管理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设计文件审查、报批及项目实施中的监督、协调、管理和竣工验收。维护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的平等竞争秩序及招投标工作;做好全县公路建设和管理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工作;建立并管理好科内技术档案、文件资料、科内公文收发管理工作,并负责全县公路数据库建立工作及交通行业数据统计与报表填制。 事业单位1、铁路建设办公室 负责筹建地方铁路,协调地方与铁路部门之间的工作;负责与干线铁路相关的地方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工作;配合铁路部门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与铁路运输相关的运能运量调查等工作。 2、运输管理处 负责国家有关道路运输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调查研究和预测,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培育发展道路运输市场;根据管理权限,负责相关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及站(场)经营、车船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行政许可业务;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组织行业考评和年度审验等工作,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负责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组织开展行业文明创建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3、交通稽查站 负责贯彻落实交通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方针、政策;依法检查运政管理、路政管理等有关交通法规的执行情况,查处无证经营、超员超限运输以及侵占路产、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协查交通系统内部公路“三乱”。 4、交通工程处 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负责抓好各项工程建设,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和公路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公路投资的经济效益;制订公路建设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技术计划;负责拟定行政组织机构变动,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方案,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制订各项生产和管理的改革方案;负责科学的组织调配人力、设备、物资,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设备机械利用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5、地方海事处 负责组织全县开展水上安全检查、监督管理、通航秩序维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装运危险品船舶监装、监卸的指导,做好辖区内防污染工作,审查办理免办鉴证工作;负责乡镇船舶管理站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船舶鉴证、安全检查、船舶检验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出租车管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全县出租车市场发展规划;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租车市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出租车市场的宏观调控、行业管理、监督服务,负责组织出租车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负责办理出租车营运证件,依法查处黑车、黑户等违规行为;承担有关的投诉处理工作;制定出租客运服务规范并进行检查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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