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最新办公室文秘写作大全 |
释义 | 基本信息作 者:张浩主编 出 版 社:蓝天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1-1 版 次:1 页 数:489 字 数:592000 印刷时间:2007-1-1 纸 张:胶版纸 印 次:1 I S B N:9787801588746 包 装:平装 内容简介公文写作是办公室文秘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做好文秘工作的重要体现。为了提高办公室文秘人员能够正确运用各类公文,掌握公文写作的基本知识与技巧,编者们组织人员特别编写了《最新办公室文秘写作大全》一书,希望在公文写作中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全书采用最新的公文写作理念和范例,运用多种表现手段把通俗性和实用性结为一体。本书共分为13章,分别从行政公文、通用公文、会议公文、社交文书、民事文书、商务公文、商贸与宣传文书、商贸与宣传文书、法律文书等全方位多角度的阐释了公文的内涵与写作技巧,并且通过翔实的范例予以借鉴,以便使读者能够尽快掌握公文及各类文书的写作。 编辑推荐目前,各类公文写作,已经成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公务活动中必备的文书载体,承载着施行政策措施、增进沟通与交流、发挥法定效用等功能,并日益彰显着更加重要的作用。 规范的文书写作是企事业单位执行规章制度和步入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依据。一个标准化、规范化、高效率的企事业单位需要一套完备而科学的文书系统做支点。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办公室文秘的写作应用也越来越广泛,所谓有文秘写作是指文秘人员或相关人员写作公文的行为过程。身为一名文秘工作者,掌握娴熟的公文写作技法与方法,最大化写作的职能与功效,是一项核心的素质与能力。为了适应文秘工作者的需要,我们特编辑了此书。 图书目录目录一览 第一章 公文写作概论 第一节 公文写作概述 第二节 公文的表达方式与写作 第二章 行政公文写作 第一节 指挥性公文的写作 第二节 指示性公文 第三节 晓谕性公文 第四节 呈请性公文 第五节 商洽、纪要性公文写作 第三章 通用公文写作 第一节 制度类文书 第二节 计划类文书 第三节 总结类文书写作 第四章 会议公文写作 第一节 会议开幕词、闭幕词 内容选读第2章 行政公文 第三节 公告 一、公告的概念及特点 公告是国家人大、行政机关在各自的公文处理法规中明确的主要文种之一。公告是党和国家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晓谕性公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公告具有四方面的特点: 第一、发布内容的重要性。公告发布的内容必须是国内外关注的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①向国内外宣布需要周知的事关国家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的事项。②公布国家权力机构的重要决策与任免结果。③用于对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庆吊礼仪活动。④司法部门向国内外宣布有关的法规及处理措施。 第二、发布范围的广泛性。公告与只面向国内发布的公文不同,由于它宣布的事项重大,要向国内外发布,因此,其传播范围特别广泛。公告向国内外公布重要事项时,写作上比较讲究简明、扼要,并且要求把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等一一交代清楚,写出导语、主体、背景等。 第三、发文机关的特定性。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决定了发布公告的行政机关或权力机关比较高级,不是一般的部门、企事业单位。现在报纸上或法院布告栏中经常可以看到公开宣布某一案件或受理某一诉讼的公告,有人便认为一般的司法机关也可发公告。其实这种公告不是我们这里讲的行政公文,它只不过是取其名称,是一种告晓性的告示类文书。公告讲究发文机关的级别,只有全国代表大会、国务院、各省、市人民政府及人大,以及法定的职能部门等能制发公告。 第四、发布形式的灵活性。公告的发布形式比较灵活,除采用登报、广播的形式公开发布外,有时还可张贴。必要时,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还可授权新华社发布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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