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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租房落户
释义

购房落户不再是农民工进城的唯一途径,在城里租房居住的农民工也可成为市民。2009年4月下旬,安徽省对户籍制度改革作出重大调整,凡在安徽省内城市、城镇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登记城镇户口。其中“合法固定住所”,是指购买、自建住房,单位提供或租赁给本单位员工常年使用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公有住房。

内容简述

安徽省沉寂多年的户籍改革终于开始破冰。凡在安徽省内城市、城镇范

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登记城镇户口。其中“合法固定住所”,是指购买、自建住房,单位提供或租赁给本单位员工常年使用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公有住房。农民工租房可落户城市,这项政策受到农民工的热烈欢迎,但部分市民对此似乎并不是非常看好,大多数市民可以接纳农民工成为自己的同事、邻居和朋友,但只有极少数可以接纳农民工成为自己家庭的一员。同样,农民工租房落户,带给教育部门的压力也是显而易见的。有人认为此项户籍改革政策意义重大,将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也有人认为“租房入户”将户籍门槛降得太低,可能造成“恶意入户”或“一窝蜂入户”的现象。种种意见不一而足。

社会反响

一、农民工心声

暂住证

农民工进城务工需要定期办理暂住证,贷款方面犯难,自主创业受阻;外地户籍加上学历低,只能做一些城里人不愿做的工作、待遇低,与城里人比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子女入学成问题,教育质量与城市居民子女相差很远。租房落户可以让农民工们,像城里人一样去找工作,医疗、保险、子女上学问题也都能解决了。解决了户籍问题,他们也能享受和城里人一样的养老、医疗保险,在同样的起跑线上找工作,不再受到歧视。

二、城市居民心声

农民工落户城市总体想法是好的,但因为农民工普遍文化素质不高,部分居民认为还是应该优先落户“优秀农民工”“劳动模范农民工”等素质相对较高的群体,最好能够设定一些限制政策,如居住年限、学历高,有技术,有特殊贡献、工作稳定,无犯罪记录,有本地人担保等,这样既吸引了优秀人才,又保证了落户人口数量不会出现暴增的情况。更有市民表示,不反对把房子租给农民工,但不能接受农民工落户,除去认为农民工素质差之后,另一项隐忧是:如果农民工租房合同到期了,却不把户口迁走,那又该如何处理?有网友甚至认为,大开农民工落户城市的方便之门,将给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市资源带来无法承载的困境。农民工会和城市人抢饭碗,影响社会治安,造成房价上涨,卫生环境、治安、人口交通等方面恶性循环等等。更有甚者,农民工如果落户不稳,容易成为城市里的困难群体,会给社会带来一系列后续问题。

三、有人叫好有人忧

农民工是城市里的异类人,他们给城市带了日新月异的发展,为城市发展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但他们生活条件、工作待遇却迟迟不能跟上,尽管形成的原因方方面面,但长久以来户籍制度划分对农民工问题的形成有根本性的作用。农民工问题也是各地各级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现状

纵观各地,近年来各地出台了很多关于农民工入户政策的细则。浙江已经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取消暂住证制度,实行居住证制度。浙江省的农民工将逐渐享受到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成为城市里的新居民。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将优先准予落户。

徐州、成都、广东、石家庄等地也出台了吸引优秀农民工落户政策,明确优秀农民工准予优先在城市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迁入,而且可不受有无“合法固定住所”条件限制,其中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可以直接入户珠三角城镇。

梦想与现实

受政策的阻碍,进城农民劳动力,不能成为城市一员,所以称之为城市农民工。城市农民工长期受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就业制度等一系列限制,虽离开了土地,但又不能进入城市,农民工已成为中国新出现的一个特殊的阶层。许多进城务工人员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拥有城市户口,能和城里人一样平等地生活与工作。

专家认为,农民工问题不仅仅作为一种现象存在,它甚至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农民工代表胡小燕曾在全国两会中提出“吸引二代农民工到城市落户”的建议,她表示不少二代农民工已不具有土地耕种的技能,如果他们失业,会导致无业人员流向社会,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因此,进行社会结构调整,加大户籍制度的改革力度,加速城市化进程,使更多的农民变为居民,使社会结构的多元状态向一元转化已经刻不容缓。中国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中也明确提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技能培训等方面与城镇职工享有同等待遇。

纵观各地,近年来各地出台了很多关于农民工入户政策的细则。浙江省已经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取消暂住证制度,实行居住证制度。浙江省的农民工将逐渐享受到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成为城市里的新居民。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将优先准予落户。徐州、成都、广东、石家庄等地也出台了吸引优秀农民工落户政策,明确优秀农民工准予优先在城市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迁入,而且可不受有无“合法固定住所”条件限制,其中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可以直接入户珠三角城镇。

长远影响

租房落户是2009年“两会”的热门话题之一。继购房落户后,“租房入户”等高招也上了“两会”代表的提案。九三学社在“两会”提案中提出几点:对城市流动人口,只要其在城市租房达到一定时间,户口就可以转入该城市;在开发环节实行以租代购,以缓解开发贷款还息压力。

“两会”后,不少城市都出台了吸引优秀农民工落户的相关政策。2008年4月11日,成都市政府正式通过新闻发布会宣布,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调整,允许并鼓励成都户籍的进城务工农民,通过租房办理城镇户口,实现进城务工者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迁徙。成都市有关部门明确表明,租房可以入户,且无租住时间限制,彻底消除了农民向城镇转移的门槛。这打破了成都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城镇居民转变的障碍,实现了真正意义的自由迁徙,使户籍登记与居住地一致。但与此同时,也为城市居民带来一定的忧患。“成都籍农民工拥有了户口自由迁徙权,好学校周边的房子是否会租金倍涨?”相关负责人称,农民工入户问题将根据市场“调剂”,不会出现“恶意入户”及“一窝蜂入户”等情况,“退租后,户口必须迁走,只要一房一户的大原则不变,同一区域入户的总数也就不会变”。

安徽省社科院王开玉研究员表示,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户籍改革涉及的就业、医疗、教育、福利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是改革的难点所在,需要政府从财政投入、部门协调配合等方面统一部署,期间一些可执行性好的政策会被长期贯彻、执行下去。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打破城乡差距需要从农民、市民两方面的来解决。

安徽省规定农民工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即可登记城镇户口的政策,是安徽省户籍改革的破冰之举,这项政策直接触及到最艰巨的户籍政策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之举,但一些具体政策还须更明晰化。解决农民工户籍问题和租房政策应该区别对待,农民工租房时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落户同样也该如此,面对有的房东不愿意让农民工落户的想法,他认为可以理解。中国人的传统观念认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让素不相识的农民工落户在家里,这不符合中国人的民族习惯。如果强制要求农民工落户,其实也侵犯了房东的权利,与《物权法》规定房子是房东的私人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相违背。他认为“租房落户”可以有一些具体细则来加以完善,比如租房期间允许落户,合同结束时户口就要迁走等等。同样,各大城市是按照常住人口来分配各种福利资源,如城市建设费用、教育方面、医疗等基础设施,租房入户如果过于频繁,也不利于常住人口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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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3: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