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总政委 |
释义 | 简介总政委,是我军红军时期的军队职务名,主要负责军队中的政治工作,类似于后来的政治委员。红军时期,毛泽东、周恩来、张国焘先后担任总政委,陈昌浩曾任红四方面军总政委。如红一方面军总司令朱德、总政委毛泽东。 历史沿革为从制度上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红军在初创时期实行了卓有成效的党代表制度。但是,在1928年中共六大前后,中共中央接连多次指示红军废除党代表制度,改为政治委员制度。此后,除个别地区红军如红5军在1929年9月重建时把党代表制度改为政治委员制度外,各地红军直到1929年底才开始相继把党代表制度改为政治委员制度。其中,朱德、毛泽东领导的红4军由党代表制度到政治委员制度的变化过程,最为复杂最具代表性,对红军政治委员制度确立的影响也最大。弄清这一过程及原因,对于研究我军的政治委员制度和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原则都有重要意义。 红军初创时期实行的党代表制度,起源1924年至1927年国民革命军实行的党代表制度,而国民革命军的党代表制度则又是借鉴了苏联红军的政治委员制度。俄国十月革命后,由于需要对吸收的大量旧军事专家进行严格的政治监督,苏维埃政权的武装支柱,红军于1918年春建立了政治委员制度,并规定:“政治委员是军队中的直接政治代表。他的职位具有特殊的意义”。7月,全俄苏维埃第五次代表大会以立法形式将政治委员制度固定下来,规定:“政治委员是红军与整个工农制度密切而牢不可破的内部联系的维护者”。政治委员对军事人员实行政治行政治教育;领导党支部的工作;组织部队、兵团的行政与经济管理工作参与决定一切作战行动问题。政治委员负有很大的权力,任何命令未经政治委员签署不得执行。 1924年初,孙中山决定吸取苏联红军的政治建设经验,在黄埔军校实行党代表制度。11月,在黄埔军校党代表廖仲恺的指示下,时任军校政治部主任的周恩来将党代表制度在军校教导团中实行。1925年秋开始,党代表制度陆续在国民革命军的一些部队中实行,其具体内容为:陆军的连以上各级,海军局及下属各舰,机关的各军、师司令部下属的参谋部等,均设置党代表,作为国民党在军队中的代表,监督同级军事官长行使职权,凡呈请、命令、通告和指挥事宜,均须党代表副署方能生效。党代表还负有辅助同级军事官长巩固部队和维护军纪的责任,于必要时得直接指挥部队;负有指导同级党支部和政治部的责任,有权停止同级党部的决议执行。这样,“国革命军中之党代表”,就成为“代表党而行使党的职权者”;“国民革命军之军官,只有治军之‘能’,而管军之‘权’则属之于党代表”,“而代表既系‘代表党’,则军权皆集中于党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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