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淄博西北商会 |
释义 | 淄博西北商会是由西北籍人士所创办企业及同乡、同学自愿、自发组建, 市工商联按地域设立的民间合法商会。本商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本着为淄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的原则,成立于2003年12月21日。商会的主要职责是以总商会的宗旨为本,全心全意为会员单位服务,在政府政各会员单位关系中起到纽带的作用,指导西部投资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及时向西部投资企业传递各类信息,引导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和淄博市政府的要求趋向,确定经营战略和目标;维护西部在淄企业的合法权益等。 淄博西北商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本会的基本任务 第三章会员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六章 奖惩 第七章 经费 第八章 本会终止活动程序 第九章 章程修改、解释) 淄博西北商会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并设立理事会,有严明的奖罚制度。我们的目是团结商会一切力量,发挥商会自我约束、自我协调作用,为西部在淄企业发展及市场开发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发扬四海为家的开拓精神,扎根淄博、奉献淄博,为淄博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给张店区总 淄博西北商会成立的贺词韩新民 首先,请让我以个人的名义向张店区总商会(淄博)西北商会的胜利成立致以热烈的祝贺!向给予正确指导和大力帮助的淄博市各级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93年,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先生南巡讲话后,神洲大地掀起了新一轮经济大发展的高潮,特别是处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山东省,抓住机遇,锐意改革,克服困难,加快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都取得了长足进步。淄博作为山东省的重要城市,自古人杰地灵,物华天宝,有着尊重人才、团结务实的优良传统,抓住全国上下加快发展的大好形势,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积极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众多来淄创业的外来人员,能够在这片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土地上取得成功,除了自己努力拼搏的因素外,更得益于淄博改革开放的大环境,得益于淄博各级政府的英明领导,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 我衷心地希望在淄的所有外来人员,团结协作,发挥优势,努力工作,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希望西北商会发挥桥梁作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为加强西北与淄博经贸合作提供中介服务。会员之间加强联络,增进感情,增进友谊,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先富帮后富。希望西北老乡们发扬四海为家的开拓精神,扎根淄博,奉献淄博,为淄博的经济腾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淄博西北商会胜利成立。 商会组织机构名誉会长:杜祥荣 特邀顾问:鲁省民 张建 王文海 会长:胡燕林 副会长:谢东江(常务) 姚勇胜(兼副秘书长) 王岩 王力刚 雷鸣岐 焦玉清 孙娟 李敏昌 段瑞浪 李宏伟 吴烈 郑沛新 高玉河 张宇 宋太升 贾吉堂 万福储 李强 王峥 姜伯仰 秘书长:闫梅 副秘书长: 姚勇胜 财务办公室:郑沛新 焦玉清 商会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杏园东路65号3楼 联系人:赵力 淄博西北商会章程(草案)(2007年1月18日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淄博西北商会”,英文名为zibo northwestern chamber of commerce.缩写为zbnwcc。 淄博西北商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在淄博地区工作生活的西北籍人士(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内蒙古等省、自治区)及其创办的企业组成的地域性非营 利性的社会团体。淄博西北商会会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杏园东路65号。 第二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在张店区总商会的领导下开展。 第三条:商会的宗旨是:以总商会的宗旨为本,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千方百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齐心协力实现共同愿望,致力于会员间的真诚团结,促进彼此间的感情友谊,在政府与西北人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用户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西北籍人士在淄博地区创办企业的管理,发挥商会自我约束、自我协调作用,促进淄博与西北地区及国内、国际西北籍企业与人士的交流,为促进两地国民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章本会的基本任务第四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帮促会员遵纪守法、提高素质、加强管理、改善经营。 第五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会员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努力为会员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及市场开发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六条: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政治思想工作,提倡爱国、敬业、守法、创新、培育骨干分子队伍。 第七条:发挥西北商会在淄博地区凝聚力,广泛联系会员,更好地为会员服务; 第八条: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制定并落实《张店区总商会淄博西北商会公约》,提倡有序竞争和文明经营。 第九条: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座谈会、交流会、展销会、洽谈会、交易会等,组织会员考察、学习,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及国际市场。 第十条:加强与国内地区间商会及会员企业的经济合作和友好往来,促进相互间的了解与协作,协助招商引资、招聘人才,推动本商会企业的综合及集约型发展,提高本商会会员整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一条:为会员提供相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承办总商会委托事项。 第十二条:宣传国家政策,帮助会员了解市场经济信息,开展经验交流、贸易洽谈活动,发布会员品牌广告,提供行业电子商务网络服务。 第三章会员第十三条:凡在淄博地区工作生活、承认本会章程、热心本会发展的西北籍人士均可申请入会。 (一)会员资格在下列性况下丧失: 未按规定交纳会费逾期30日; (二)会员的行为违反商会宗旨,侵犯商会利益或严重破坏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的; (三)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 (四)自行声明退出; (五)经理事会认定的其它性况。 第十四条:申请入会者,需填写入会申请表、经本会秘书处审查、理事会批准、总商会同意、缴纳有关费用后,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五条: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三)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免费和优惠服务; (四)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获取本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第十六条:会员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会公约;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积极为其他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便利; (五)按时交纳会费; (六)积极办理本会委托的事项。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七条:商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安排,审议本会经费的收支情况; (二)选举理事会成员; (三)制定或修改本会章程、公约, (四)聘请名誉会长、顾问、名誉副会长。 第十九条理事会是本会的领导机构。在广泛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每半年召开一次商务会,必要可随时召开会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副会长视同候补会长,会长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以序代理:秘书长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由会长提名代理人选并按程序改任。 第二十条:理事会的职责: (一)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二)决定发展新会员 (三)决定对会员的处分; (四)决定举办重大活动 (五)决定与政府机构及其它机构交涉协调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秘书处,秘书处为本会办事机构,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第二十二条:秘书处职责 (一)负责对会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负责收集、整理会员的意见和要求; (三)负责本会日常工作; (四)负责理事会决议的执行; (五)负责会费收缴与管理; (六)负责为会员提供章程规定的各项服务。 第二十三条:本商会设名誉会长若干人、会长一人、执行会长六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可以委托执行会长主持本会日常工作。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入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性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执行会长、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五章议事规则第二十四条:议事规则: (一)出席会员大会的人数不足50%时,会议决议无效; (二)会员本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必须书面委托他人代理,委托书一次有效。 ((三)代理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50%时,会议决议无效。 (四)超过会员总数50%的会员有权联合召集会员大会,履行会员大会职权; (五)超过理事总数50%的理事有权联合召集理事会议,履行理事会职责; (六)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事项,必须有60%以上表决同意; 第二十五条:维权事件受理及处理规则 (一)、受理:会员权益受损害时应书面提交秘书处,秘书处报请会长决定是否受理名以上会员联名提议的事项,必须受理。 (二)、会长决定受理的事项,秘书处应在3日内进行调查,报会长决定处理方式: (三)、会长认为必要时召集理事会会议或以不同方式征求理事会意见。理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召集会员大会表决 (四)、重要事项应报请区总商会出面协调解决。 (五)? 每年度工作和活动计划由理事会制定,经年会讨论通过乒,在本年度内实施完毕。 第六章 奖惩第二十六条:会员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商会给予奖励或荣誉称号: (一)热心商会工作,为商会出谋划策积极参加商会活动: (二)在企业管理、依法经营、文明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第二十七条:会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会理事会讨论通过,给予规劝纠正、通报批评或取消会员资格处分 (一)有严重违法行为、影响本会工作和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违反本会章程,一年不交会费的, (三)违反本会公约 (四)三次以上不参加本会会议和活动 第二十八条:对会员的处分方式: (一)规劝纠正。同一原因最多规劝三次,三次无效必须通报批评; (二)通报批评。对同一会员最多通报三次,通报三次仍无效,则必须予以取消资格: (三)取消资格。同时,可根据情节报送媒体给予曝光或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其他处分: (四)理事会同意,被处分会员自愿,也可采取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方式,给予一定时间的改进纠正机会; (五)被除名会员二年内不得重新人会,被除名会员申请、理事会同意,也可在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后重新入会。 (六)本会每年评选一次优秀会员,每三年评选一次优秀会员(单位)。 第七章 经费第二十九条:本会根据国家规定,贯彻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和公开节俭的原则,将有限的经费管好用好、专款专用。由秘书处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并接受会员监督。 第三十条: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有关单位的资助、捐赠; (三)本会有偿服务的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会经费用于下列项目: (一)召开会议和举办活动 (二)与本会工作相关的费用 (三)办公费用; (四)本会组织的单项活动,由参加单位据实摊销。 第三十二条:会费支出必须由秘书长提出书面预算报告,经会长同意后办理,支出票据必须有经办人、秘书长、会长依次签名后入帐 (五)1,会员应按照规定缴纳会费,新入会的会员需缴纳当年的会费。 2,会费按年收取,会费标准为: 1. 会费标准由理事会决定后可进行调整,但每年最多可调整一次。 2. 会费于每年年会召开时收取。会员延迟缴纳在30日内的,每日按银行同期利率罚息,逾期超过30日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3. 会员自行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的会费不予返还。 第八章 本会终止活动程序第三十三条:本会终止活动,应召开会员大会说明终止原因、制定终止方案及善后事宜,报区总商会审查同意,并予以公告。 第九章 章程修改、解释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修改须由理事会提出,秘书处执笔修改交会员大会通过,并报区总商会备案。 张店区总商会(淄博)西北商会公约(2003年12月21日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本届理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本会特点规定,并经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所有会员均应认真遵守。 一、所有会员均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团结合作,谋求共同进步与发展。 二、会员之间应开展经常性的业务交流、信息交流、经验交流、感情交流。 三、会员应自觉遵纪守法,提倡依法经营、文明服务,共同维护西北人形象、商会形象。 四、会员之间应经常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商会形象,不得贬低、排斥其他会员,更不得以强凌弱、以大欺小。遇有纠纷冲突,提倡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先由商会出面调解,反对直接动用执法机关或采取其他手段。 五、发挥商会在淄博地区的凝聚作用,广泛联系会员,更好地为会员服务。 六、会员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其他会员都要主动积极给予支持、帮助,确保会员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七、对违反公约、损害其他会员利益、损害商会信誉情节严重的,所有会员应采取措施联合抵制。 八、所有会员应自觉接受总商会、本商会的指导协调,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总商会及本商会的有关决议。 张店区总商会(淄博) 西北商会会费收缴管理及监督办法(草案)(2006年1月18日第三次会员大会通过) 会费用途: 1、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相关费用 2、商会秘书处日常办公费用; 3、商会秘书处固定资产、办公设施、低值易耗品购置; 4、向总商会缴纳会费; 5、与本会工作相关的费用。 会费收缴标准:1、理事单位:1000元/年 2、副会长单位:2000元/年 3、会长单位:4000元/年 商会成立之日起30日内收缴第一年度全额会费,以后年度依此类推。 会费管理委员会。为保证会费收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专款专用、节俭高效,设立财经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会费使用开支情况。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李宏伟;委员:郑沛新、焦玉清。 会费支出审批程序:1、根据实际需要,由秘书长提出会费开支计划项目及预算; 2、报请会长审批同意; 3、秘书处负责办理有关事项; 4、由经办人、秘书长、会长依次签字报销; 5、定期向理事会、会费管理委员会、会员大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会费监督使用。会费管理委员会随时可以检查、监督、查询会费收支情况,秘书处必须据实报告并提供账目、票据;会费管理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直接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以及会员大会提出异议及处理意见。 商会标志设计理念标志采用圆形为基本图形,表达了商会团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形成一股合力、一个整体;团结奋进、永远向前的西北人精神。 图形内两边的刀币形状代表着齐国厚重文化的象征,寓意着西北商会在淄博地域这古老的齐文化发祥地上的区位特征。 中间部分是中国古代“龙"的形意图案。是活跃、跳跃、生机勃勃的,西北龙的寓意。 整个标识像一枚饱含西北商人勤奋、上进、文化底蕴的个性的图章,深深的盖印在鲁中大地上;又像一只驾着齐文化这只飞翔的鸿雁,西北商人飞向明天、努力开创未来的美好愿景;又似一双温暖的大手,众星捧月;每一个西北人精心呵护着,形成坚不可摧,上下一心地坚实形象。 绿色是生命的延续和象征。整个标识浑然一体,像一块完美无瑕、吉样如意的碧玉,令人爱不释手。西北商人的影像看在眼里,形于心中。预示了优秀的开拓者们发扬四海为家、扎根淄博、奉献淄博;交流与传承西北文化与齐文化;交融与共、宏贯秦鲁共同精雕细琢、众志成城拥护这个强大的团队;真诚朴实的为淄博的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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