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朱沪生 |
释义 | 个人简介朱沪生,女,江苏省扬中法院新坝法庭庭长。1991年,朱沪生从扬中市委党校调至扬中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副庭长。2000年3月,朱沪生任江苏省扬中法院新坝法庭庭长。15年来,她共审结各类案件2700余件,无一申诉再审,无一发回改判,无一上访缠诉。朱沪生20余次受到省、市、县各级表彰。2005年,她被江苏省高院荣记个人一等功,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她所领导的新坝法庭两次被省高院评为“最佳法庭”,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指导民调工作先进集体”。她的事迹先后被《镇江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竞相报道。 人物特写朱沪生每年年初都要走访一次企业,帮助企业负责人树立“依法治企”的理念;每逢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她都会应邀为企业管理和营销人员举办法制讲座;审理过程中发现企业管理疏忽或财务漏洞,她会及时和企业老总沟通,并有针对性地发放司法建议书;每到年底,她邀请辖区内的企业负责人走进法庭召开座谈会,近距离、面对面地听取企业界对法庭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互动形式,新坝法庭在辖区的形象、声誉不断得到提升,当地企业界形成了“企业发展离不开法庭”的共识。 朱沪生和法庭干警一起探索出了一条有扬中特色的商事审判路子。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企业讼累,她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举办巡回法庭,就地审理,注重调解,并敦促有履行能力的当事人当庭给付货款。2004年12月中旬,朱沪生赴南通办理江苏某电器集团在南通的三个宕欠款案,仅用一天时间就将三个案件全部调解结案,80多万元货款全部带回。2005年4月,朱沪生受理了三个企业的系列货款纠纷案,被告分布在全国多个城市。为尽快办结案件,朱沪生白天办案、夜晚赶路,辗转于北京、石家庄、西安、银川等多个城市,行程数千公里,历时10天,办理17件商事案件,调解结案11件,兑现案款101?43万元。企业老总们激动万分,给法庭送上了一面锦旗,上书“企业的守护神,人民的贴心人”。2000年以来,朱沪生办理的商事纠纷案达354件,解决争议金额达4900余万元。 为扩大社会效果,她选择典型案例下乡开庭,利用节假日开展义务法律咨询;为让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她确立用“心”调解的理念,苦口婆心开展调解工作;为让特殊群体真正过上安心日子,她实行“庭外延伸”,建立跟踪回访制度;为让法庭的温暖传递到社会需要的角落,她热心资助离婚案件中家境贫寒的孩子上学。朱沪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诺言。2005年上半年,朱沪生受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原告是一个年轻的女教师,被告是20岁的弱智人。双方骑自行车相撞,原告颅脑受损成了植物人。两家经济状况都很差,用当地话说就是“枯的遇到焦的”。原告父母起诉要求被告赔偿60余万元,被告父母则表示要钱没有,大不了将呆儿子抓去坐牢。朱沪生知道,这起案件依法判决很简单,但原告躺在病榻上急需的就是钱,要真正解决原告的实际需要,真正化解双方的敌对情绪,必须尽力调解。她前前后后到原、被告家中去了四趟,找双方父母到法庭协调了三次,最后原、被告父母终于同意以11万元调解结案。看着被告父母从30多家亲戚家中借来的钱,原告父母被感动了,“朱庭长,要不是你这么替我们奔波,我女儿的命肯定不在了。”半年后,朱沪生又带着1300元捐款上门走访了原告,看着病榻上的姑娘,她的心都揪成了一团。每年年底,她都要带着营养品走访赡养案件的当事人,每学期开学前都要为一名小学生和一名高中生交学费,逢年过节都要到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家中送上慰问金。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