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年人的情感战争 |
释义 | 中文名:中年人的情感战争 其它译名:再婚 出品公司:李波工作室 制片地区:中国 导演:扈耀之 编剧:扈耀之 主演:张国强,姜宏波 集数:30 类型:爱情 上映时间:2011 剧情简介小学生顾乐有个事业有成、理性死板的妈妈;有个不求上进、精通家务的爸爸;一家人磕磕绊绊相濡以沫。直到有天,爸爸又犯了不靠谱的错误,导致家庭在接连爆发的冲突中瓦解了。为刺激前妻,顾立伟火速与沈璐相好,不想却因心软骑虎难下,只得再婚。父母的压力、儿子的捣乱、沈璐的哭闹、对妻儿的牵挂和自身不成熟的弱点,无一不成为绊脚石,让顾立伟的再婚生活布满荆棘。终于,沈璐在拿走公婆的房契后消失无踪。而顾立伟却在绝境中,磨练出了男人的品质。于此同时,“永远正确”的前妻也反思了自己在婚姻中的问题。当身怀六甲的沈璐倦鸟归巢,顾立伟竟以男人的胸襟接纳了她,这深深震颤了沈璐的灵魂。 中国再婚制度先秦时代一、先秦时代 —— 妇女再婚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在儒家思想中已出现禁止再婚的言论 春秋战国时战争频仍、人口损失惨重,使得婚姻所承担的繁衍人口任务更为重要。孀妇再嫁自然就不成问题了。甚至在诸侯国君中,这种事都屡见不鲜。史载卫宣公和其继母私通,所生子长大后迎娶齐女,宣公见齐女貌美,竟劫夺来据为己有。《诗·邶风·新台》就是卫人讽刺宣公之作。宣公死后,其庶长子公子顽又迎娶宣姜,生子女多人,有二人后又继为国君。卫人又作《墙有茨》刺之。其贵为国君,竟然迎娶再嫁、三嫁之女,而且其后代并未受到歧视,可见此风俗的普遍。从现存的关于先秦时代法律规定的残存记载中,也未见有对妇女再婚作出限制之处。 当然,丧偶妇女的再婚是有一定限制的,即必须为丈夫服满丧期,必须遵守社会习惯中对婚姻成立要件的规定,等等。 秦汉时代二、秦汉时代 – 限制再婚理论的进一步系统化和再婚行为的依然普遍存在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庭立法中,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从江陵张家山汉简中有关秦代法律的记载可以看出有“夫死而妻自嫁,取者勿罪”的规定。秦始皇“会稽刻石”的一句“有子而嫁,倍死不贞” 千百年来被看作是限制有子孀妇再嫁的规范,经现代一些学者考证,认为并非限制丧偶妇女,而是对未婚先孕作出否定性的评价。 汉武帝之后,儒学逐渐地成为社会主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两汉时的儒者和官僚发挥了先秦典籍中关于男尊女卑思想的表述,对妇女再嫁问题给出了道德上进一步否定的评价。班昭《女诫》中说:“男有再娶之意,女无再适之文。” 两汉时的统治者也开始旌表守节孀妇,汉宣帝就曾于神爵四年(前58年)给颍川一带的“贞妇顺女”奖励布帛。东汉以后,这种举动变得非常频繁。 不过,两汉时正统儒者的言论尚未完全拘束人们的社会行为。当时的成文法律没有明确地限制妇女再嫁。而实际生活中,妇女再婚的现象屡见不鲜。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守寡后,看上了有妇之夫宋弘,光武帝亲自替她作说客。东汉末年的著名文学家,蔡邕之女蔡琰(蔡文姬),先嫁河东卫中道、被掳入匈奴后与左贤王成亲,并生有子女,归汉后又嫁与董祀,先后改嫁两次。这样的身世并没有成为她一生的污点,相反她由于传奇的经历和文学上的才华被南朝人范晔收入了《后汉书·列女传》,这在一千多年之后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古诗《孔雀东南飞》叙述东汉建安年间的故事,刘兰芝不见容于婆母,其夫被迫出之,回到本家之后,马上就有众多提亲者找上门来,可见妇女再嫁、即使是被出妇女的再嫁,都不是羞耻之事。 国民时期国民政府制定的《中国民国民法典》,仍然保留了很多封建宗法制的残余,如夫妻间地位不完全平等、实质上承认纳妾的合法化、保留亲属会议制度等。但在妇女再婚问题上,终于摆脱了千百年来的传统,废止了关于妻子再婚必须服完夫丧的规定,命妇不得再婚的荒谬制度也随着封建等级制的废除而不复存在。这部民法在987条规定:“女子自婚姻关系结束,六个月内不得再行结婚。”这是仿照西方国家的待婚期制度而设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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