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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释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中国共产党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建立的中央政权机关,即中央工农民主政府。中央工农民主政府下设组织 、军事 、外交 、劳动、财政、土地、教育、内务、司法、检察、政治保卫局等人民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带领各根据地人民进行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和政权建设,发展根据地的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简介

1931年11月7日-20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宣告成立,选举毛泽东、周恩来、朱德、项英、张国焘等63人为中央执行委员,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通过了宪法大纲以及土地法、劳动法和婚姻法等 。

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

1930年10月至1931年9月,在毛泽东、朱德等的正确领导下,红一方面军连续取得三次反“围剿”的胜利,中央革命根据地得到巩固和发展,鄂豫皖、湘鄂西、湘赣、湘鄂赣等根据地也都发展到相当规模。中共中央决定以赣南闽西根据地为依托,建立苏维埃中央政府。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在此之前,中共中央已开始筹划建立全国性的苏维埃政权。1930年5月下旬,在上海秘密召开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成立了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临时常务委员会。9月中旬,中央准备委员会在上海举行全体会议,讨论并通过第一次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条例,以及准备提交大会的宪法大纲、劳动法、土地法令、经济政策和关于红军问题决议案等草案,并决定召开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

经过一年多的准备,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叶坪村举行。来自闽西、赣东北、湘赣、湘鄂西、琼崖和中央等根据地,红军部队,以及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全国总工会、全国海员总工会的610名代表出席了大会。毛泽东向大会作政治问题报告。大会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土地法令、劳动法和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等法律文件。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了苏维埃政权的性质,即“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苏维埃全部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的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民族和宗教信仰,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苏维埃政权不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特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财产收归国有,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苏维埃政权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大会闭会期间,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下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并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

成立

大会选出63人组成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宣告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11月27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决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设在瑞金。根据大会决议和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决定,于11月25日成立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朱德为主席,王稼祥、彭德怀为副主席。

意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是以工农为主体的人民民主政权。它的建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群众建立全国性质政权的一次重要尝试,对各根据地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加强中枢指挥的作用,在政治上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于鼓舞革命群众的斗志,推动革命斗争的进程,有着积极的作用。它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管理国家的初步尝试,在其后近三年时间里,在政权、军队、经济和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提供了十分宝贵的历史经验。

取消

1934 年10月撤离江西苏区。1935年10月转移至陕甘苏区。1937年9月22日宣布取消。

诞生及其历史意义

试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诞生及其历史意义

【原文出处】江西社会科学 198201

【作者】陈荣华/何友良/阎中恒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以武装斗争建立农村根据地,开辟人民政权的光辉道路上,曾于三十年代初创建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了临时中央政府。她在发动群众、扩大武装、经济建设、支援前线、对敌斗争、内政外交等方面起了不可磨灭的历史作用。我们研究她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总结她的经验教训,对今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众所周知,一九二九年下半年至一九三0年上半年,中国革命出现了从大革命失败以来未曾有过的高涨形势。其主要标志是,游击战争的发展与革命根据地的扩大,白区党组织的恢复与工人运动的高涨。虽然从其规模和程度来说,都还不具备举行全国武装起义的条件,但却向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如何制订斗争策略,以夺取革命胜利的新问题。为了适应这一革命形势的发展,当时的党中央领导认为,有必要召开全国苏维埃区域大会,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来加强无产阶级的领导,统一中国革命的指挥与行动,使城乡的斗争、工农的斗争、各革命根据地和红军的斗争,都密切联系起来,“以促进直接战争形势与一省或几省政权的前途之更快的到来。”(《中共中央第六十八号通告关于召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1930、2、4)于是,召集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任务,被提到中国革命的议事日程上了。

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诞生的历程,是错综复杂的。从酝酿筹建到正式成立,经过了召开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成立苏维埃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和由中共苏区中央局负责筹建等几个阶段的准备。

(一)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的召开,是临时中央政府的整个筹建工作的一个重要开端。

一九三0年二月四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召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的通告,建议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起召开有各革命根据地和红军代表参加的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中央的通告,还为计划召开的这次大会,规定了应当讨论和解决的许多具体工作任务。党中央的建议,立即得到全国总工会的响应。同年二月十五日,中共中央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表《召集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宣言》,强调了召开“苏代会”的重要意义。认为:“这个会议必然对于全国工农革命运动特别是苏维埃与红军都(有)非常伟大的帮助,它必然提出许多共同的政治任务及策略路线,以便迅速的促进全国革命高涨的到来,推翻豪绅资产阶级政权,建立工农苏维埃政府。”同年四月,党中央两次致信红四军前委和红三、四、五军总前委,要求红军开展斗争,以实现中央的策略任务,促进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的召开。党中央在四月二十六日的信中说:“革命形势的发展,又如突飞猛进,红军更成为这一高潮的主要动力,党对红军的策略任务,无疑的要有很大的转变。这种转变的严重意义,我们认为不是中央一纸指示信可以收全部效力的。故中央近来筹集一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并指定毛泽东同志应立即赴沪参加这次会议。

经过三个月的筹备工作,一九三0年五月,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在上海秘密召开。出席参加这次大会的党组织、各革命根据地和红军、各革命团体的代表,共四十九人。大会从五月五日起,举行预备会议;五月二十日正式开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宣言》、《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政治决议案》、《土地暂行法》、《劳动保护法》等文件草案,确定了为建立全国工农民主政权而斗争的任务与策略。会上,主席团还根据大会决议的精神,作出了两项重要决定:第一、于一九三0年十一月七日召开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第二、由中共中央、少共中央等九个单位的代表组成“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以领导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召开的筹备工作。

会后,各地区的代表先后返回本地区本单位,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对革命根据地军民的斗争,起了一定的鼓舞作用。

为了贯彻“苏代会”所规定的策略与任务,六月十八日,党中央发出了《扩大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的宣传运动》的通告;《红旗》根据中央通告的精神,同时发表了《全国第一次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宣传纲要》,对这次会议的意义及作用,开展了声势很大的宣传运动。这些宣传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诞生作了舆论准备。其要点是:

第一、把“苏代会”当成全国性革命政权的一种形式。认为,从此在中国出现了两个政权“对立的形式”:一个是由帝国主义扶植起来的、军阀官僚的国民党政府,一个是由群众暴动所产生的劳动贫民直接管理的工农民主政府。

第二、强调“土地暂行法”与“劳动保护法”的意义及作用。认为,“苏代会”通过的这两个法令草案,“将是目前中国革命斗争之重要的战斗武器,他在中国革命的历史上将与一九一七年俄国十月革命中的土地令与和平令等是一样的伟大”。

第三、把“苏代会”作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举行全国性革命暴动,建立全国性政权”总方针的一项重大措施。认为,在新的革命高潮日益接近的形势下,巩固胜利,发展胜利,建立全国性革命政权,将促进革命高潮的迅速到来。

(二)成立“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是筹集“一苏大”建立临时中央政府的一项重大组织措施。

为了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更快地建立起来,党中央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又从组织上进行了积极的准备。这就是筹建“一苏大”中央准备委员会。

我们知道,“苏代会”以后,主席团根据关于筹备成立临时中央政府的决定,向全国四十五个单位发出了邀请书,要求他们派代表于一九三?年八月二十日出席参加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大会。被邀请的单位是:中共中央、少共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铁路总工会、全国海员总工会、中国革命互济会、上海总工会、天津总工会、湖北总工会、广州总工会、哈尔滨总工会、赣西南、赣东北、闽西、闽北、鄂东北、鄂西、鄂东、东江、海陆丰、琼崖、湘赣、通湾、左右江、皖西、京东、直南、延吉革命根据地或游击区,红一军至红八军、红十一军、红十二军,反帝大同盟、自由大同盟、左翼作家联盟、社会科学家联盟,上海革命学生会、北平革命学生会、哈尔滨革命学生会等地区和单位的代表。邀请书对将要召开的“中准会大会”,规定了主要的工作任务是“要积极进行鼓动、宣传和组织等工作,以准备全国苏维埃大会,建立全国苏维埃,特别是要号召全国的工农兵贫民发动各样斗争,积极准备武装暴动,以完成这一历史上的伟大使命,建立全国苏维埃政权。”(《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准备临时常委会报告》载1930年9月20日《红旗日报》)

为了召集“中准会大会”,在“中准会”正式成立之前,“苏代会”主席团建议并决定,由驻沪的中共中央、全国总工会、少共中央、革命互济会、上海总工会、自由大同盟、反帝大同盟、社会科学家联盟、左翼作家联盟等九个单位的代表组成“中准会”临时常委会,执行“中准会”的职权。一九三?年七月十三日,“中准会”临时常委会召开了首次临时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准会”工作计划大纲,临时常委会组织大纲和临时常委会经济预算案。并推举中共中央代表任临时常委主席,全总代表任秘书长,少共中央代表任组织部长,左联代表任宣传部长,社联代表任机关报编辑主任,其他四单位的代表任编辑委员。

一九三0年九月十二日,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上海召开。与会代表共八十余人。大会讨论通过了临时常委工作报告,政治宣言,选举条例,又讨论通过了准备提交“一苏大”的宪法草案大纲、劳动法草案、土地法草案、经济法草案、关于红军问题决议案草案等。此外,大会作出了两项决定:一是“一苏大”延期至一九三0年十二月十一日广州暴动三周年纪念日之时召开;二是“将中准会移至赤色区域去,公开的号召广大群众起来,准备全国苏维埃大会。在反动统治区域设立中央办事处,代理中央指定区域之准备工作。”(《全国苏维埃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全体会议经过》载1930年9月19日《红旗日报》)

一九三0年九月,党中央召开六届三中全会,批评了李立三的左倾错误领导,接着立三同志离开了领导岗位。但党内的这次原则斗争,并未影响“中准会”的工作。

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根据土地革命是否发展和有无群众基础;有否强大红军的存在;是否便于向一个或几个中心城市发展等三个条件,决定把全国革命根据地划分为六个区域。即包括赣西南特区与湘鄂边区在内的中心区,包括鄂东北、豫东南、皖西在内的鄂豫皖边特区,包括鄂西、湘西北在内的湘鄂边特区,包括赣东北、闽北、皖赣边在内的赣闽皖边特区,包括闽西、粤东北,赣东南一部分在内的闽粤赣特区、广西左右江特区。并决定在中心区域召开“一苏大”,成立临时中央政府。一九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党中央发出了《加紧准备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工作》的通告。接着,《红旗》发表了由党中央提出的、准备提交“一苏大”讨论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根本法(宪法)大纲草案”。所有这些,把召开“一苏大”成立临时中央政府的准备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三)责成中共苏区中央局负责筹备工作,完成召开“一苏大”和成立临时中央政府的历史任务。

一九三一年一月,党的六届四中全会以后的中央,责成中共苏区中央局负责召开“一苏大”和成立临时中央政府的工作。同年三月九日起,《红旗》陆续发表了准备提交“一苏大”讨论通过的劳动法、土地法、经济问题决议案、红军问题决议案、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决议案等文件草案。五月九日,党中央政治局在《关于目前政治形势及党中央的紧急任务决议案》中,要求“苏维埃区域的党更应在实现各级苏维埃的改造与全国苏维埃大会的任务上来对抗国民会议,建立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与各区政府来对抗国民党政府,公布与实施苏维埃政府的一切法令,以揭破国民会议所允诺的统一和平建设都是欺骗”。六月一日,中共苏区中央局作出了《关于召集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接着发出通告,决定于八月一日召开“一苏大”。并指示各党部与各党团,应将大会的准备工作列入这个时期中心工作的议事日程上。于是,各地纷纷建立“一苏大”准备委员会,负责宣传鼓动和选举代表的工作,更加快了召开“一苏大”的步伐。但“因各地选举代表需要长时间才能竣事,加上交通困难,各地代表一时不能到齐”,尤其是中央革命根据地军民正在集中全力准备粉碎敌人第三次“围剿”的革命战争,中共苏区中央局遂将“一苏大”延期举行。六月二十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发第十四号通令,“决定将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改在十月革命纪念节(公历十一月七日)举行”。关于临时中央政府的人选问题,党中央在八月三日《关于中央组织问题的决议》中,对中共苏区中央局作出了具体指示。九月十五日第三次反“围剿”结束后不久,毛泽东、朱德等同志到达瑞金。此时,赣南、闽西革命根据地联成一片,成为拥有二百五十万人口、五万平方公里土地、近五万名红军的全国最大根据地。九月二十日,党中央在《由于工农红军冲破第三次“围剿”及革命危机逐渐成熟而产生的党的紧急任务》决议中,强调指出:“在十月半前,各苏区必须选出和派出代表参加中央苏区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苏区必须在十月革命节正式成立苏维埃全国临时中央政府。”十月二十日,党中央发表《中国共产党为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告全国工农劳动民众》书。指出:将要成立的临时中央政府,“毫无异议的要成为全国工农革命运动的指导者与组织者。”

经过近两年时间的积极筹备,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七日至二十日,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终于在赣南瑞金胜利召开,宣告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

综上所述,临时中央政府筹建的历程告诉我们:

第一、宣传鼓动工作的广泛开展,一方面,鼓舞和增强了各革命根据地军民的斗争信心,推动了红色政权的建设;另一方面,向全国人民介绍了各革命根据地、特别是中央革命根据地军民英勇斗争的业绩,这也鼓舞与促进了全国人民的革命斗争。

第二、关于把“中准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革命根据地去和在中央革命根据地成立临时中央政府的决策,是一个带革命性转变的、完全正确的方针。因为:要使新生的带有全国性的革命政权,能够充分行使她的权力,成为革命战争与群众生活的组织者与领导者,只有巩固的农村革命根据地才能提供这样的基本条件。很难设想,在敌人统治势力强大、革命力量尚且处于秘密状态下的敌占城市,能作为必须直接联系于广大群众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带全国性革命政权的大本营!

第三、召开“一苏大”的时间一再推迟,开会的地点也发生变化的事实,说明当时成立中央政府的时机和条件尚不成熟。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是全党同志、各革命根据地和红军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是毛泽东、朱德同志领导红一方面军胜利地粉碎了敌人的三次“围剿”,巩固和扩大了中央革命根据地,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创造了最为重要的条件。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七日,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来自中央革命根据地和湘赣、湘鄂赣、赣东北、湘鄂西、琼崖等根据地以及红军、全总、海员总工会、朝鲜族的代表六百一十人,聚集于瑞金叶坪,在红区民众的欢呼声中,共商建国事宜。

会议期间,毛泽东等同志分别作了政治问题、劳动问题、土地问题、红军问题、经济政策、少数民族政策和工农检察问题的报告。

大会一致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十大政纲、土地法、劳动法、红军问题、经济政策、少数民族问题、工农检察问题等法令和决议案。这些法令和决议案,明确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对最广大的劳动群众实行民主,而对地主阶级等一切反动阶级和派别实行专政,直至消灭地主阶级,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统一全中国;宣布没收帝国主义在华一切工矿企业,否认外债和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保障八小时工作制,努力提高工人阶级的政治经济文化水平;实行土地革命,摧毁封建土地所有制,没收地主阶级军阀豪绅的一切土地分给贫苦农民和红军兵士;同时还主张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有完全的自决权。

十一月十九日,进行选举。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六十三人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全国代表大会闭会后的最高政权机关。次日,大会完成全部议程,胜利闭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宣告成立。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毛泽东同志当选为主席。在中央行执委员会之下,组织临时中央政府的行政机关人民委员会,选举毛泽东同志为人民委员会主席。在人民委员会内,设外交、军事、劳动、财政、土地、教育、内务、司法、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和国家政治保卫局等办事机构。此外,中执委委任朱德同志为主席,王稼蔷、彭德怀同志为副主席,组成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一九三二年二月又设临时最高法庭,一九三三年二月增设国民经济部)。

在瑞金沙州坝,一九三四年一月二十二日至二月一日召开的第二次全苏大会,根据需要增设了粮食部,设立了中央审计委员会,并在最高法院内设置了检察机构。

从此,分散在全国各地的约十五、六万平方公里、一千余万人口的红色区域,成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领土。其行政区划大致是:

中央革命根据地先后设有五个省、四个中央直属县:

江西省工农民主政府,最盛时辖宁都、兴国、石城、公略、赤水、胜利、龙冈、广昌、赣县、万太、长胜、永丰、康都、新淦、太雷、宜黄、杨殷、崇仁、南丰、洛口、乐安等二十一县,省政府所在地先在兴国,后迁宁都。

福建省工农民主政府,曾领有长汀、龙岩、宁化、上杭、汀东、代英、清流、兆征、连城、新泉、武平、永定、澎湃等十三县,省政府先设龙岩,后移长汀。

瑞金中央直属县。

一九三三年四月二十九日,人民委员会认为江西东南部和福建北部一带地方,已成红色区域,又与赣东北相衔接,在政治军事上占有重要地位,遂决议设立闽赣省,辖黎川、金溪、资溪、铅山、东方、建宁、太宁、光泽、将乐、崇安、浦城、沙县等十二县,省革委驻地黎川,后移建宁。

一九三三年八月十六日,为开展南方战线上的战争,向西南发展红色区域,对付粤桂敌人,开发钨矿和发展出入口贸易,在江西最南端设立粤赣省,辖于都、会昌、西江、门岭、寻乌、安远、信康(后改登贤)七县,省政府在会昌。

一九三四年夏,复在于都设赣南省,辖于都、赣县、登贤、杨殷四县。此时粤赣省仅余会昌和门岭县。瑞金、西江、长胜、太雷则同为中央直属县。

闽浙赣(原赣东北)革命根据地,设闽浙赣省,一九三三年曾与中央区相通。驻地葛源,拥有一万五千平方公里土地和百余万人口。红十军(后称红十军团)活动于此。

湘赣革命根据地,设湘赣省,省政府驻地永新,约有一万平方公里土地,一百二十万左右人口。红六军团活动于此。

湘鄂赣革命根据地,设湘鄂赣省,省政府驻地平江,曾辖二十余县,一万二千平方公里,五十五万人口。红十六军活动于此。

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设鄂豫皖省,面积约四万平方公里,人口三百万。红四方面军活动于此。其规模仅次于中央革命根据地。

湘鄂西革命根据地,设湘鄂西省,拥有二万平方公里土地,一百多万人口。红二军团活动于此。临时中央政府在此地设立了办事处,关向应同志为主任。

上述各省,处中央革命根据地范围内者直接受临时中央政府管辖;毗邻者如闽浙赣、湘赣、湘鄂赣能经常受临时中央政府指导,保持联系;而湘鄂西、鄂豫皖省与临时中央政府相去甚远,其联系经常中断,难以为继。

中央工农民主政府的基层行政机构,是县、区、乡(市)三级政府。与省、中央一样,实行选举制度和工农兵代表会议制度,由此产生各级政府。县、区和省均设立与中央相应的人员简练的办事机构。乡政府更为简单,但一般都有各种经常和临时的委员会,如扩红、土地委员会等。这样便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的政权结构。

临时中央政府在其活动的数年时间里,做了大量工作。诸如领导和组织革命战争、开展土地革命、进行经济建设和政权建设、倡导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实施广泛的社会文化教育,等等。仅以中央革命根据地为限,简述如下三点:

一、领导与组织革命战争

动员、组织和领导一切民众力量去进行战争,是中央政府的基本任务,其主要工作表现在:

(一)建立了它的最高军事指挥机关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统一了红军的领导,协调了各红军部队互相呼应的作战行动。中革军委,统辖全国红军部队共三十余万人。其中,红一方面军下辖第一、三、五、七、八、九军团和一些独立师、团,十多万人。红军部队,政治上坚定,有战斗力,是素质较高的强大的工农武装力量。

(二)扩大红军。仅一九三三年五月一个月,中央区的若干县有二万名新战士加入红军。一九三四年五月一日至六月二十日五十天中,又扩大红军五万余名。长征前夕,红军部队仍增加了一万八千名新战士。扩红中,出现了瑞金、兴国模范县和长冈、才溪模范乡。为了保证红军战士安心上前方,临时中央政府在优待红军家属方面,其工作量之大,条例之详细,考虑之周全,体恤之入微,均属罕见。

(三)武装民众。这就是广泛扩大赤卫军、少先队和游击队,造成全民皆兵,袭敌扰敌,保卫地方。区区有队伍,村村有武装,致使敌人惊为奇迹,成为其侵入革命根据地的绝大困难。蒋介石曾慨叹它使其军队“不禁起草木皆兵之感”,说明了根据地民众武装的广泛性。

(四)保障前方的供给和给养,组织军事运输、卫生救护、治疗等。

总之,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在动员广大工农群众参加革命战争方面,得到了空前的成绩。扩大红军运动成为群众的热潮。动员工农积极分子武装上前线,达到了十万人以上,使红军大大的扩大了。模范赤少队开始成为红军的现存后备军,赤少队的群众武装组织(有)了极大的发展。”(《中央关于反对敌人五次“围剿”的总结决议》1935、1、8、)工农红军以弱小者的姿态出现于反“围剿”的战场,取得了迭挫强敌震惊世界的战绩。

二、深入土地革命,开展经经建设

根据地的土地革命,是把土地从封建剥削者手里转移到农民手里,把地主的私有财产转变为农民的私有财产,使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中获得解放,从而解放生产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改良和提高农民生活。为此,第一次全苏大会颁布了土地法。没收分配土地,改革旧的土地制度,在中央政府的准备成立时期已经完成。一九三三年六月发起的查田运动,如果不受左倾思想指导、不搞大规模的过火斗争,本来属于正常检查土地阶段,结果却偏离了土地斗争的正确轨道。应该指出的是,毛泽东同志为中央政府写的《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和《怎样分析农村阶级》等文件,对于纠正查田运动出现的混乱和错误,正确划分农村阶级,起了很大作用。

在土改的基础上,特别是在第四次反“围剿”胜利后,根据地的经济建设走向高潮。一九三三年八月,中央政府召开南部十七县和北部十一县两个经济建设大会,专门研究发展生产、推销公债、发展合作社、对外贸易等问题,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建设工作的向前开展。

经济建设的主要内容,一是发展农业生产。中央政府成立后,立即提出了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任务,号召大量开垦荒田荒山,扩大耕种面积;组织劳动互助社和耕田队,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动妇女参加生产,弥补扩红后的劳力不足;组织犁牛合作社,解决耕牛缺乏问题以及植树造林、发展畜牧、兴修水利、挑选良种、督促春耕夏耕、多种杂粮蔬菜棉花等等,使根据地的农产,赣南闽西一九三三年秋收比上年增加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全年增加百分之十五(闽浙赣增加百分之二十),恢复和超过了革命前的生产量。

二是发展工业(主要是手工业)生产。在军用工业方面,建立了兵工厂等许多工厂,各有工人数百至千名。到一九三四年三月,较大的军需工厂已有三十三个。在民用工业方面,则有造纸、织布、制药、制糖、制盐、煤炭、钨矿、造船、农具、烟草、肥料(石灰)等,其生产量一般恢复到革命前的数目,有的已超过。

三是发展对外贸易。为了保证根据地的军需民食,中央政府设立了对外贸易局和粮食调剂局,各政府相应设立外贸机构,主要从事食盐、布匹的输入和粮食、钨砂的输出,以及粮食数量的统计、价格的掌握、种子的选择、内部的调剂等。这一工作,对解决近四百万军民的吃穿用的供应问题,效力很大。

四是发展合作社事业。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中央政府颁布了合作社组织条例,后来又综合了江西群众的经验,于一九三三年上半年开始大力倡办合作社。到一九三三年九月,江西福建十七县,共有各种合作社一千四百二十三个,股金三十余万元;年底发展到二千四百余个,五十万群众加入。合作社是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集体互助组织,由工农群众集资合股组成,是带有社会主义因素的一种经济事业。

经济建设的发展,解决了苏区最困难的粮食问题,也部分解决了衣服、糖、纸等项日常用品的原料即棉、麻、蔗、竹等的供应,增加了财政收入,是粉碎敌人经济封锁的主要办法。在物质上保障了红军的供给,有力地支援了革命战争,准备了战胜敌人的基本条件。在红色区域内消灭了封建经济基础,使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组成了国营事业、合作社事业和私人事业三者的新型经济层次,建立了工农民主专政的经济基础。最后,改善了群众的生活。日本大阪《每日新闻》一九三三年十月十四日报道说:“中国苏维埃区域人民底生活条件,比红色势力没有到那些地方以前要好些。”

三、建立新的婚姻制度,实施广泛的社会教育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并颁布了婚姻条例,在根据地实行新的婚姻制度。其目的是解放妇女于野蛮的封建婚姻制度之下,打碎封建宗法的枷锁,真正实行男女平等。它规定结婚离婚的完全自由,废除包办强迫买卖的婚姻,禁止蓄带童养媳和奴婢,以及保护小孩,承认和保护私生子等等。这一婚姻制度,建立了适合人性的新规章,是人类历史上的伟大胜利之一。

与此同时,中央政府在根据地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文化教育运动,其中心任务是厉行全部的义务教育,发展广泛的社会教育,努力扫除文盲,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以及培养革命干部。

一九三三年九月,人民委员会提出扫除文盲的口号,并决定制订国民教育计划。同年十月二十日,在瑞金召开文化教育大会,区以上教育部长及文化团体代表百余人到会,决定发起扫盲和教育运动。

据统计,江西福建翻赣三省,设立了列宁小学三千?五十二所,学生八万九千七百一十人;补习夜校六千四百六十二所,学生九万四千五百十七人;除福建省外,设识字组三万二千三百八十八个,组员十五万五千三百七十一人。百分之六十以上适令儿童入学和大规模的社会教育、扫盲运动,提高了人民的文化知识水平和思想水平。在有些县里,三、四年中扫除文盲所取得的成绩,比中国农村任何其他地方几个世纪中所取得的成绩还要大。这在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农村,无疑是大奇迹。

与普及教育的同时,中央政府相继创办、设立了苏维埃大学、马克思共产主义大学(即中央党校)、红军大学等二十多种高、中级学校,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党政军领导干部和各种专门的技术人才。

此外,苏区的出版、文艺、体育事业也有大的发展。

实施广泛的社会教育,建立新的婚姻制度,是中央政府改造社会的强有力手段。它焕发了苏区的精神面貌,砸碎了长期以来奴役人民的精神锁链,改变了人们的传统落后观念,带来了蓬勃生气,进而转化为巩固和发展根据地的伟大力量。

由此可见,临时中央政府的工作是大量的和卓有成效的。同土地革命战争初期的红色政权相比较,显然还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由于战争仍是经常的生活,政权工作的完全军事化一如往常,但它能够于开展革命战争的同时,在较固定的后方发挥组织和领导经济建设的职能。

其二,民主集中制在革命斗争中显出效力,人民群众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在事实上真正参加国家管理。它表现在选举权的充分运用上选举人民满意的、能够代表人民群众的各级政策行政人员;更表现在真正拥有被选举权上它使一大批优秀工农分子直接参加政权,行使国家权力。曾经深中于群众乃至一般党员头脑中的封建时代的独裁专断的恶习,和遇事贪图便利,不喜欢麻烦的民主制度的落后思想状态已经得到改变。

其三,工农兵代表会议制度普遍实行。为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而缩小选举单位、缩小行政区划。经常向群众作报告,并在《红色中华》上将中央政府在各个时期内的主要工作和布置公诸于众。建立了经常的检查制度,从主席到部长均亲自下去帮助下级政府解决具体问题,真正使中央的政策法令在基层贯彻执行;提倡关心群众吃穿住行、油盐柴米、疾病婚姻等生活问题,注意工作方法,讲究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并组织工农检察部、突击队、控告局等专门组织,监督各级政权和人员的工作,严厉批评官僚主义,随时撤换不称职者;坚持艰苦奋斗,厉行节俭等等。

其四,红色政权的威信大为提高。在土地革命初期,“党在群众中有较大的威权,政府的威权却差得多,这是由于许多事情为图省便,党在那里直接做了,把政权机关搁置一边。”(《毛泽东选集》一卷本第72页、第574页、第213页)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党主要执行领导政府的任务,党的方针政策是由政府去执行的。这样,既加强了党的领导,又提高了政府的威信。

一九三四年十月,中央政府随主力红军进行长征。为留守中央革命根据地立了陈毅同志为主任的中央政府办事处。

一九三五年八月一日,中央政府和中共中央在长征途中发布八一宣言,根据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的情况,提出了国防政府的口号。一九三六年九月十六日,党中央作出了《关于抗日救亡运动的新形势与民主共和国的决议》,提出了建立民主共和国的口号,实行全民族抗战。西安事变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一九三七年七月十五日,我党正式宣布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为陕甘宁边区政府,投入了伟大的抗日战争。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工农民主共和国口号,过去的提出和今天的放弃,都是正确的,”(《毛泽东选集》一卷本第72页、第574页、第213页)这并不意味人民革命政权道路的结束。后来,经过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国共产党终于领导人民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临时中央政府在中国革命斗争的艰难征程上,创造了不朽的历史功勋和丰富的历史经验。她是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在中国革命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和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土地革命战争英勇奋斗的光辉成果。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高举武装斗争的旗帜,独立地领导中国人民坚持革命斗争,粉碎了敌人的无数次军事进攻,克服了左倾错误领导,使中国革命渡过了极端严重的困难时期。在这一时期,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革命,走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的道路。这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唯一发展道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工农武装割据”道路上阔步前进中取得的一个伟大成果。在创建红色政权的斗争中,我们党、工农红军,不仅得到了发展壮大,而且使党成了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使红军成为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人民军队,并培养了大批会治党、治军、治国的骨干力量,积累了丰富的革命经验,尤其是建立了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因而达到了思想上、政治上的成熟时期,为中国革命彻底胜利作出了最重要的政治准备和组织准备。

总之,正如毛泽东同志后来所说的: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的组织不但重新发展了,而且得到了巩固。敌人虽然天天在暗害我们的党,但是党驱逐了暗害分子。大批干部重新在党内涌现,而且成了党的中心骨干。党开辟了人民政权的道路,因此也就学会了治国安民的艺术,党创造了坚强的武装部队,因此也就学会了战争的艺术。所有这些,都是党的重大进步和重大成功。”(《毛泽东选集》一卷本第72页、第574页、第213页)

(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是中国人民在红色政权道路上大步前进的标志。

一九二七年土地革命战争一开始,我们党所领导的人民游击战争遍地开花,农村革命根据地纷纷建立,红色政权犹如破土而出的新苗出现在祖国的土地上,给中国人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经过四年多的英勇斗争、特别是三次反“围剿”战争的胜利,红色政权粉碎了蒋介石多次发动的军事进攻,站稳了脚跟,并且巩固和扩大了革命根据地。此时,人们不但不再怀疑“红旗到底能打得多久?”,而是更加相信“星星之火,可以?原”,要求去夺取全国革命的更大胜利了。“一苏大”制定了宪法大纲和各项政策法令,宣告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光荣诞生。很明显,这表达了全国人民的要求与愿望。从此,全国各革命根据地有了统一的施政方针,有了最高的权力机关。苏维埃政权开始以国家的姿态出现,同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华民国”并存对立,起了号召与鼓舞全国人民坚持革命斗争的巨大作用。

但应看到,由于当时革命还处在内战的防御时期,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尚不完善,法制很不健全,军队的数量和技术还很差,对外的职能难于充分实现,等等,结果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那样:“我们的工农民主共和国是一个国家,但是今天还是一个不完全的国家。”(《毛泽东选集》一卷本第72页、第574页、第213页)

尽管如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革命继续向前发展,标志着中国人民在红色政权道路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同时,这一事实,也是中国革命必须走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的道路的又一有力证明。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管理国家的成功尝试。

革命根据地的红色政权,是在毛泽东同志关于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和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三者相结合的方针指导下建立起来的。红色政权是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对人民实行最广泛的民主。这就是一方面,“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另一方面,宣布实行代表工农劳动群众利益的各种政策法令,宣布人民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和义务。苏维埃政权对敌人实行专政,实行了一系列旨在“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的方针政策。对苏维埃政权的性质与任务,在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以后,毛泽东同志进一步明确指出:“苏维埃为工农劳苦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生活的机关,是革命战争的组织者与领导者。”(毛泽东题词)

组织革命战争,改善群众生活,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也是各级工农民主政府面临的两大工作任务。为了完成这两大任务,党的许多优秀干部和一大批从斗争中成长起来的群众领袖,被选派参加苏维埃政权的建设工作。他们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站在斗争的第一线,与广大群众同甘共苦,因而赢得群众的支持与拥护,使苏维埃政权在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威信,真正成为革命战争和群众生活的组织者与领导者。与此同时,广大工农群众在党和工农民主政府的领导之下,积极参加与支援革命战争并经受战争的锻炼,成为任何敌人都攻不破的真正的铜墙铁壁。他们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团结一致,创造了模范的后方工作,支持了长期的革命战争,对中国革命作出了伟大的贡献。

由此可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管理国家的成功尝试。经此培养与锻炼,参与组织与管理临时中央政府的许多优秀干部,学会了治国安民的艺术,他们后来成为新中国的杰出组织者与领导者。这是尽人皆知的历史事实。

(四)毛泽东同志领导临时中央政府时期的理论与实践,是毛泽东思想宝库中的光辉篇章。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集体创造。在创建与保卫中央革命根据地、临时中央政府的斗争中,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作出了重大贡献。

毛泽东同志是中央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造者与领导者,也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主要组织者与领导者。他在受王明左倾错误领导的排挤和打击的极端困难情况下,坚持马列主义正确路线,并在实际工作中尽其最大努力纠正和减少王明左倾错误领导给革命带来的危害,从理论和实践上丰富了马列主义宝库。

在这一时期,毛泽东同志发表了《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必须注意经济工作》、《我们的经济政策》、《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和《长冈乡调查》、《才溪乡调查》等重要著作,阐明并解决了农村革命根据地建设中的许多重要问题。要而言之:

首先,毛泽东同志总结了中国土地革命的经验,提出了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正确标准,从而,解决了在土地革命中由于分析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问题上所发生的许多争论,引导土地革命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其次,毛泽东同志从革命战争的实际出发,深刻地阐述了苏维埃政权的工作任务及工作方法问题,提出:组织革命战争、改良群众生活,是苏维埃政权的两大任务。为了完成此两大任务,必须反对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的工作方法,而代之以实际具体和耐心说服的工作方法。第三、毛泽东同志辩证地阐明了革命战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问题,批评了把革命战争与经济建设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进而提出了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的原则和中心。

毛泽东大力倡导了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他还身体力行,参加查田运动的试点工作;深入乡苏维埃政府,进行“长冈乡调查”和“才溪乡调查”,并在“二苏大”表扬与推广了这两个模范乡的工作经验,推动了苏维埃政府的工作。

毛泽东同志的上述理论与实践,在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指导了当年革命根据地的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而且对今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仍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不必讳言,由于经验不足,更由于王明左倾的错误指导,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施政过程中,实行了许多过左的政策,使革命遭受了不应有的损失。但是,临时中央政府的历史功绩是主要的。她已以其光辉的篇章载入中国革命史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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