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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最高领导人,中央人民政府的首长,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首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依据宪法赋予国务院的职权行事。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任免人员,由总理签署。国务院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投票通过,再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任免。

职责权限

国务院总理职权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总理代表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并与国务院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一起对总理负责。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理具有最后决策权。总理有权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国务院秘书长的任免人选。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任免行政人员,须由总理签署,才具法律效力。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总理出国访问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总理代行总理职务。

国务院职权

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理选举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有权决定国务院组成人员和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选举国家机构领导人员的程序,包括推荐候选人、讨论酝酿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几个步骤。 根据有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主席团提名推荐候选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委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国务院总理的人选,由国家主席提名;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

根据宪法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从代表中提名。

主席团的提名经各代表团讨论、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较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名单确定后,由代表在全体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或者表决。按照规定,对选举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表示反对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对表决票上的人选,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但不能另提人选。选举或者决定的人选,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或者通过。在差额选举中,如果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以得票多的当选。

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历届国务院总理

政务院

(1949-1956)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按民主集中制建立。

总理

周恩来

副总理

董必武 陈云 郭沫若 黄炎培

谭平山 谢觉哉 罗瑞卿 薄一波 曾山 滕代远 章伯钧

李立三 马叙伦 陈劭先 王昆仑 罗隆基 章乃器 邵力子 黄绍

秘书长 李维汉

后任命

副总理邓小平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政务委员 李富春

(1950年4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任命)

秘书长 习仲勋

(1953年9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同时免去李维汉秘书长职务)

第一届国务院

(1954-1959)

1954年9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总理 周恩来

副总理

陈云 林彪 彭德怀 邓小平 邓子恢 贺龙

陈毅 乌兰夫 李富春 李先念

秘书长

习仲勋

第二届国务院

(1959-1965)

1959年4月2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总理

周恩来

副总理

陈云 林彪 彭德怀 邓小平 邓子恢 贺龙 陈毅 乌兰夫

李富春 李先念 聂荣臻 薄一波 谭震林 陆定一 罗瑞卿 习仲勋

秘书长

习仲勋(兼)

第三届国务院

(1965-1975)

1965年1月4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总理

周恩来

副总理

林彪 陈云 邓小平 贺龙 陈毅 柯庆施 乌兰夫 李富春

李先念 谭震林 聂荣臻 薄一波 陆定一 罗瑞卿 陶铸 谢富治

秘书长

周荣鑫

第四届国务院

(1975-1978)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总理

周恩来

(1976年1月8日周恩来总理逝世)

副总理

邓小平 张春桥 李先念 陈锡联 纪登奎 华国锋 陈永贵

吴桂贤(女) 王震 余秋里 谷牧 孙健

后任命

总理 华国锋

(1976年2月2日中共中央决定任命华国锋为代总理。1976年4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决议任命华国锋为总理)

第五届国务院

(1978-1983)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总理

华国锋

(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接受华国锋辞去总理职务的请求)

副总理

邓小平 李先念 徐向前 纪登奎 余秋里 陈锡联 耿飚 陈永贵

方毅 王震 谷牧康 世恩 陈慕华(女)

秘书长

姬鹏飞

后任命

总理 赵紫阳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

副总理 王任重

(1978年12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任命)

副总理 陈云 薄一波 姚依林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副总理 姬鹏飞

(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

副总理 赵紫阳 万里

(1980年4月1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

副总理 杨静仁 张爱萍 黄华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

副总理 万里 姚依林

(1982年5月4日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万里、姚依林继任国务院副总理)

国务委员

余秋里 耿飚 方毅 谷牧 康世恩 陈慕华(女)

薄一波 姬鹏飞 黄华 张劲夫

(1982年5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同时,免去余秋里、耿飚、方毅、谷牧、康世恩、陈慕华(女)、薄一波、姬鹏飞、杨静仁、张爱萍、黄华的国务院院副总理职务)

国务委员 张爱萍

(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

国务院顾问

钱之光 刘澜波 李强 曾生

(1981年3月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

秘书长 金明

(1979年6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任命)

秘书长 杜星垣

(1981年3月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

秘书长 杜星垣

(1982年5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杜星垣继任国务院秘书长)

第六届国务院

(1983-1988)

1983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总理

赵紫阳

副总理

万里 姚依林 李鹏 田纪云

(1983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

秘书长

田纪云(兼)

(1983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

后任命

代总理 李鹏

(1987年11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

副总理 乔石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任命)

国务委员

方毅 谷牧 康世恩 陈慕华(女) 姬鹏飞 张劲夫 张爱萍

吴学谦 王丙乾 宋平

国务委员 宋健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任命)

秘书长 陈俊生

(1985年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第七届国务院

(1988-1993)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总理

李鹏

副总理 姚依林 田纪云 吴学谦

国务委员

李铁映 秦基伟 王丙乾 宋健 王芳 邹家华 李贵鲜 陈希同 陈俊生

秘书长

陈俊生(兼)

后任命

副总理 邹家华 朱镕基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任命)

副总理 钱其琛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任命)

秘书长 罗干

(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任命)

第八届国务院

(1993-1998)

993年3月—1998年3月

1954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总理 李鹏

副总理

朱镕基 邹家华 钱其琛 李岚清

国务委员

李铁映 迟浩田 宋健 李贵鲜 陈俊生 司马义·艾买提(维吾尔族)

彭佩云(女) 罗干

秘书长

罗干(兼)

后任命

副总理 吴邦国 姜春云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任命)

第九届国务院

(1998-2003)

1998年3月1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总理

朱镕基

副总理

李岚清 钱其琛 吴邦国 温家宝

国务委员

迟浩田 罗干 吴仪(女) 司马义·艾买提(维吾尔族) 王忠禹

秘书长

王忠禹(兼)

第十届国务院

(2003-2008)

2003年3月1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副总理

黄菊(逝世) 吴仪 曾培炎 回良玉

国务委员

周永康 曹刚川 唐家璇 华建敏 陈至立

国务院秘书长

华建敏 (兼)

第十一届国务院

(2008-)

2008年3月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总理

温家宝

副总理

李克强 回良玉(回族) 张德江 王岐山

国务委员

刘延东(女) 梁光烈 马凯 孟建柱 戴秉国(土家族) 、

秘书长

马凯(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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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