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治国必先富民 |
释义 | 原文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 译文但凡治国的方法,必定要先使人民富裕,人民富裕就容易治理,人民贫穷就难以治理。凭什么知道是这样的呢?人民富裕就安于乡居而爱惜家园,安乡爱家就不敢怠慢皇上而畏惧刑罚,尊敬皇上、畏惧刑罚就容易治理了。人民贫穷就不安于乡居而轻视家园,不安于乡居而轻家就敢冒犯皇上违犯法令,抗上犯禁就难以治理了。所以,治理得好的国家长久富裕,乱国必然是穷的。因此,善于主持国家的君主,一定要先使人民富裕起来,然后再加以治理。 解析这篇短文为了讲清“治国之道,必先富民”的道理从两个方面进行论述。一方面讲“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紧接着从另一方面讲“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则难治也”。从这两个方面作了鲜明的对比后进行总结“治国常富,乱国常贫”进而得出“必先富民,然后治之”的道理。 为了实现 “富民”目标,管仲认为发展农业生产最为重要。为了发展农业,必须首先“劈田畴,制坛宅,修树艺,劝市民,勉稼樯,修墙屋”,以实现“五谷粟米,民之司命也”,“粟者,王者之本事,主之大务也”,“地僻举则民留”的经济政治主张。在古代,民经济非常单一,农业生产一直是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历来为一切有为的统治者和思想家所重视,而管种比其他绝大多数思想家更高明、更睿智的地方在于,他不仅重视农业生产,而且,也十分重视工商业。他认为,农、工、商各业必须同时兼顾,他说:“无市,则民乏矣”,“无末利则本业何出?”、“务本饬末则富”。因此,他根据齐临近东海盛产鱼、盐的优势,而发展渔、盐业,并设立渔、盐、铁官职进行行业管理,特别是鼓励渔、盐市易,以适应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用太史公司马迁之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来表述当时们求财的现实愿望自然十分妥贴。 管仲的经济改革思想还明显体现在赋税改革方面。他实行“相地而衰征”的土地实物税政策,次地轻征,增产多得,“与民分货”,目的在于提高种田的生产积极,促使他们增加产量,增加社会物质财富,自然,政府所得赋税收入也随之增加。同时,在主张征收土地实物税的前提下,对增加税、房屋税、牲畜税、户税、关税和市税等各种工商杂税来鼓励工商业发展,以分配和协调社会财富,维护工商业利益,来达到“民富则易治也” 的政治目的。他还对重税盘剥,主张取于民有度。他说:“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虽大必危。”鉴于当时地力、民力都有限,他主张:对土地每两年征税一次,税率从白分之十到三十不等。年十取三,中年十取二,下年十取一,饥年不征。为了规范市场,打击富垄断者,控制他们与民争利,管仲还采取了向富者征收消费税的经济手段。 此外,管仲在对外贸易、货币、价格、粮食生产与流通等许多方面都有深刻而精彩的论述,并进行了许多功的实践与探索。 管仲之所以有如此高明的见解,原因大概有二:在他从政之前,曾经营商业多年,因而积累了丰富的感知识和实践经验,而主要原因在于,他施展才干的政治舞台不是地偏僻的西部内陆地区[如秦],而是面临大海、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齐鲁大地。辽阔浩瀚的大海拓展了这位思想家的怀和眼光,丰富的实践经验更熔铸他那深刻、睿智的思想。 在那个时代,人们还无法掌握科学的唯物主义和唯物史观,管仲也不例外,但他的“富民”论却充分体现了经济基础决定层建筑的朴素唯物主义观点。他那套系统的经济管理思想,在中古代历史是空前绝后的,他早于他同时代的许多思想家、改革家,如李悝、申不害、吴起、商鞅等,但更高于他们。他相齐时间长达40余年,纵横自如,举重若轻,最终功名就。既是学识渊博的思想家,又是政绩斐然的实干政治家和经济改革家,集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于一,他为中历史第一功的典范。即使在今天,管仲的经济改革思想也大有借鉴意义。为了实现 “富民”目标,管仲认为发展农业生产最为重要。为了发展农业,必须首先“劈田畴,制坛宅,修树艺,劝市民,勉稼樯,修墙屋”,以实现“五谷粟米,民之司命也”,“粟者,王者之本事,主之大务也”,“地僻举则民留”的经济政治主张。在古代,民经济非常单一,农业生产一直是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历来为一切有为的统治者和思想家所重视,而管种比其他绝大多数思想家更高明、更睿智的地方在于,他不仅重视农业生产,而且,也十分重视工商业。他认为,农、工、商各业必须同时兼顾,他说:“无市,则民乏矣”,“无末利则本业何出?”、“务本饬末则富”。因此,他根据齐临近东海盛产鱼、盐的优势,而发展渔、盐业,并设立渔、盐、铁官职进行行业管理,特别是鼓励渔、盐市易,以适应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用太史公司马迁之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来表述当时们求财的现实愿望自然十分妥贴。 管仲的经济改革思想还明显体现在赋税改革方面。他实行“相地而衰征”的土地实物税政策,次地轻征,增产多得,“与民分货”,目的在于提高种田的生产积极,促使他们增加产量,增加社会物质财富,自然,政府所得赋税收入也随之增加。同时,在主张征收土地实物税的前提下,对增加税、房屋税、牲畜税、户税、关税和市税等各种工商杂税来鼓励工商业发展,以分配和协调社会财富,维护工商业利益,来达到“民富则易治也” 的政治目的。他还对重税盘剥,主张取于民有度。他说:“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虽大必危。”鉴于当时地力、民力都有限,他主张:对土地每两年征税一次,税率从白分之十到三十不等。年十取三,中年十取二,下年十取一,饥年不征。为了规范市场,打击富垄断者,控制他们与民争利,管仲还采取了向富者征收消费税的经济手段。 此外,管仲在对外贸易、货币、价格、粮食生产与流通等许多方面都有深刻而精彩的论述,并进行了许多功的实践与探索。 管仲之所以有如此高明的见解,原因大概有二:在他从政之前,曾经营商业多年,因而积累了丰富的感知识和实践经验,而主要原因在于,他施展才干的政治舞台不是地偏僻的西部内陆地区[如秦],而是面临大海、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齐鲁大地。辽阔浩瀚的大海拓展了这位思想家的怀和眼光,丰富的实践经验更熔铸他那深刻、睿智的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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