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致大号 |
释义 | 致大号 是清末及民国时期湖北荆门沙洋最大的商家,因系陈姓祖孙三代经营,故又称“陈致大号”。致大号第一代业主陈文华,祖籍浙江省吴兴县,清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出生于钟祥县。光绪元年(公元1875年)随母迁居沙洋镇下河街,初由陈母购一小门,开杂货铺,后雇请浙江同乡邱某及其子邱俊臣主持业务,经营食盐,生意兴隆。于是新建房屋,门面扩大为6间。光绪六年(公元1880年)、16岁的陈文华开始当家理事,挂牌致大号。由于经营有方,讲求信誉,业务逐渐扩大,垄断了沙洋盐业市场,经常转口到钟祥、宜城、樊城、谷城、老河口等地销售,同时,兼营粮食,棉花、花生、桐油等业务;还雇工开办酱园,有酱缸300多口。到1900年发展为沙洋镇最大商号。1906~1911年又开办钱庄;增设典当铺,并在沙洋周围农村购买土地1.4万亩,年收租课10万银元。为扩大声誉,在修沙洋季公提、后港聚仙桥、烟垢大、小富桥时慷慨解囊,成为捐资大户。1918年陈文华去世,长子陈葆生接管家业时,仅商业资金(折白银)就达99.3万两,年利润(银元)200万块。陈葆生掌管商号后,既守老业及创新业,将资金逐渐向工业转移。1920年在沙洋新建榨坊1座,加工油脂;购置船只100余艘,组建船队运销农副土持产品,1922年与人合股开办协昌电灯公司,为汉江流域之首创。到1925年典当铺发展为沙洋、仙桃、岳口、沙市(2家)。旧日、石牌、钟祥、樊城、老河口10家,有管事、店员、帮工300多人,成为致大号的鼎盛时期。1928年民国政府明令取消典当,致大号所开典当铺全部收业,元气大伤。加上1930-1932年兵患匪扰,商号每况愈下。1938年10月日军侵占武汉,湖北各地市场混乱。陈堡生携带银元40万块,全家迁往重庆,不久病死。沙洋房屋、店铺被日军烧毁。1946年春,陈葆生长子陈谷章返回沙洋,卖掉部分田庄,新建房屋铺面,重挂“致大号”,仍营杂货生意。到1948年全家迁往汉口,致大号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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