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只可意会 |
释义 |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来自于:《庄子·天道》:“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 指道理奥妙,难以说明。有时也指情况微妙,不便说明。 意思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典故:只能用心去揣摩体会,没法用话具体地表达出来。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出处来自于:凡行文多寡短长,抑扬高下,无一定之律,而有一定之妙,可以意会,而不可以言传。(清·刘大櫆《论文偶记》)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拼音是:zhǐ kě yì huì,bù kě yán chuán。 《只可意会》作者:易慧书名:只可意会(易慧亲笔签名本) 作者:易慧 著 出版社:万卷出版公司 原价:26.00 出版日期:2008-11-1 ISBN:9787807593997 字数: 页数:256 印次: 版次:1 纸张: 开本:32开 商品标识:20403736 昔日超女今安在讲述选秀背后的痛楚与成长。 独家易慧首张个人EP《阳光》 2005年,我参加了一场改变我生活轨迹的比赛。 2006年,我在北京,解约、签约、再解约,然后是一场让我毕生难忘的官司。 2007年,我为雪漫姐唱了小说的主题曲《非常非常想你》《左耳》。 我要感谢雪漫姐,没有她的鼓励,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想到写一本小说。小说完成的时候我知道了,当你把痛苦和迷惑与人分享,你就有可能战胜它们。 我要特别感谢《漫女生》的编辑,为了这本书她们不计回报,默默付出了很多。 我想起很久以前的一句话:内心纯洁的人前途无量。 我要把这本书,献给一路陪我走来的朋友。献给那些单纯地热爱着歌声、热爱着文字、热爱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人。 ——易慧 内容提要本书是2005年“超级女声”全国总决赛第八名得主易慧的半自传体小说,讲述了一个喜爱唱歌的女孩,在一场盛大的选秀比赛里,从获得意想不到的荣耀,到经历背叛和迷失的故事。女主角戴菲飞,本来是一个学琵琶的单纯女生,因为热爱歌唱,在好朋友的怂恿下参加了一次歌唱选秀比赛。那场比赛居然轰动全国,菲飞也在一夜间成为明星,然而紧接着,她因为大赛的内部安排被淘汰,又接连被好友背叛、被唱片公司恶意欺骗,人生跌落至谷底,甚至罹患抑郁症…… 目录 序 我们被歌声洗过的时光 PART1 其实我想飞 PART2 飞行的幻觉 PART3 狠狠地,摔下来 附录 1.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2005-2008,“超女”们走过的路雪漫策划 2.第一次·后记 3.漫对话:雪漫VS易慧 4.祝福墙 作者介绍易慧,土家族,毕业于广州星海音乐学院,2005年参加湖南卫视主办的“超级女声”歌唱比赛,获得广州赛区第二名,总决赛第八名,一曲《白月光》感动了亿万人。“超女”之后的易慧与天娱公司解约,与“超女”评委黑楠签约后决裂,又卷入了一场争取权利的官司。现在的易慧成为音乐的“个体户”,在北京艰难打拼,机缘巧合,为著名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演唱了书中主题曲。在雪漫的鼓励下,易慧开始尝试小说创作,半自传体小说《只可意会》创作两年,经过多方辗转,终由雪漫文化出品,本书讲述了“超女”比赛中不为人知的故事,并将“选秀”中的酸涩和成长与读者分享。 文摘PART 1 其实我想飞 我的小时候 吵闹任性的时候 我的外婆总是唱歌哄我 夏天的午后 老老的歌安慰我 我记得 是这样唱的 天黑黑 欲落雨 ——孙燕姿《天黑黑》 我叫菲飞,不漂亮,17岁。 不知道多少女孩有过不漂亮的17岁,有不算苗条的腰,丰满的手臂,鼓鼓的小脸,算不上个胖子,但是也肯定不够瘦。一点儿也不像我那对身材挺拔苗条的父母。但至少他们把我养育得看起来很营养,很健康,活泼好动很招人喜欢。 看了我现在的样子,没人会相信我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事实上我病得很重,差点死了。我的肾,被药水洗了不知多少次,那场严重的肾病差点夺取了我的生命。最后医生没办法了,对门口等着的家长说:“先用激素试试吧,要是还不能控制病情这孩子就得换肾了。”结果他们只能是点头。 我活下来了,但那些激素让我变得一天比一天胖。 那场病,把我变成了一个胖子。 从上中学起,班里拿胖子开玩笑,总有人怪模怪样看向我。而我,傻乎乎地跟着笑。 张帆说:“你笑起来真好听。” 想了想,后面又加上一句:“挺没心没肺的感觉。” 有了张帆,我的十七岁过得不忧郁,即使不漂亮。他跟我从小学一路同桌到高中,还做了5年邻居,真正的青梅竹马。他说我没心没肺,所以他总要像个老母鸡似的替我操心。我觉得他大概是全世界最了解的我人,比我更会为这个叫菲飞的胖小妞做打算。 高中毕业前一天,全班到卡拉ok道别,我喝了8瓶嘉士伯,抱着麦克风唱了一晚。 他一路扶我回家,我跌跌撞撞,扯着他东拉西倒,终于两个人在路上跌成一团。地上是硬硬的沙石,但不疼,他是我的人肉垫子。 我迷迷糊糊听到他说:“小飞,你的声音真性感,我想你在舞台上唱歌一定很好看。” 这是第一次有人对我说性感,居然是他说的,真好真好。我抱住他,眼泪不可遏抑地涌出来。星光下,隔着我的泪看过去,他的眼睛亮得真璀璨。 我们都知道,这是分离前的最后一次拥抱。 毕业以后,我背个洗得发白的牛仔大包,拖着一个超大箱子跑到外地去考音乐学院;邻居张叔叔全家出国,而张帆去了一个更远的地方读大学。临走之前,我一个人跑去飞机场送他,隔着人群两个人手抓得紧紧的,真想永远永远都不放开。好像一放开,一部分自己就从此消失了。我们不是情人,可关于离别,大概所有的伤心都一样。 音乐学院里有很多性感的声音。我第一次拉着行李走进学校的大门,那一刹,音符就像五彩烟花一样在耳边绽放开,小提琴、钢琴、小号、唢呐、笛子,还有一些一时分辨不出来的乐器声夹杂着高音,中音,低音,或浑厚磁性,或高亢清越的练声……一时间我完全被吸引啦!当我意识到自己即将在这个热闹而又高贵的地方生活四年的时候,我激动啦!打心眼里希望自己这个不起眼的小胖妞至少在这种环境里能够由内往外的突显出一些气质来掩盖外在的无光。由于想得太多,一不留神,我在无数“咪咪——吗吗——”的练声中迷失了方向,晕头转向,找不到地方。 迷迷糊糊记得,有个背着吉他的男孩,晒得黑黑的皮肤,干净的衬衫,他接过行李把我一直带到宿舍门口。 他的友好让我几乎想当场唱起来。 “你叫菲飞,社音系的?”他看了看我的的宿舍出入证。 “嗯。”我大概忘了说谢谢。 他宽容地笑了笑:“我作曲系的,等有机会我给你写首歌,你来唱吧。” 哇,随随便便就写首歌送人!我被音乐学院的艺术气氛震撼了,听话地一个劲点头,他似乎很想摸摸我头顶,不过最后还是没有这么做。 “再见,菲飞。”他朝我挥了挥手。我终于反应过来,还没问过他叫什么名字。 新生入学都要选修一门副专业,我选了琵琶。当然不是因为它和我的身材很相称,选它是有原因的:我从小爱唱歌爱跳舞,自己在家开小型演唱会都至少是两个小时,上幼儿园时总被老师拉去办公室表演,后来就跑到学校的联欢会上去跳,一次妈妈跑到学校去看,我正在舞台上组织着一小队同学,扭着小粗腰跳得不亦乐乎。妈妈当场就沉下脸来。 回家以后,她说自己的女儿怎么就不像个女孩子?念念叨叨了不下一百遍,最后下命令说:“你要是真的喜欢唱歌跳舞,就先给我乖乖地学门乐器。楼上李叔叔以前是专业弹琵琶的,要不你跟他学琵琶去?” 我喜欢唱歌跳舞,可我第一次拿到琵琶的时候,一点也不喜欢,而且还特别的讨厌。那块冷冰冰的木头,又那么重,完全没有舞台上的歌舞那么可爱。抱起来都很吃力就更不用说还要边抱着边弹啦!妈妈还给我买了很多名师弹琵琶的vcd,试图增强我对这块木头的友好度。说实话,那些名师确实弹得好!有时候还能把我至少吸引个半小时乖乖坐在那里看着听着,甚至还暗暗地在心里发过誓要向她们看齐。可只要是家里没有人的时候,那些可怜的名师们就会被我偷偷换成A-mei,MariahCarey。看来我对流行音乐的热爱还是没有办法被民乐中的弹拨之王——琵琶所取代,那个冷冰冰的木头琴,完全没有舞台上的歌舞那么吸引我。妈妈又给我买了一台小录音机,用来听琵琶的教学带,可是我没用它听过几次琵琶曲,家里没人的时候,我就把偷偷攒钱买的阿妹专辑放进录音机里,跟着边跳边唱。 就算这样,被老妈的大棒逼着陆陆续续学了六年,楼上李叔叔也曾经夸我弹得蛮有天分,可惜天分和爱好,有时根本走不到同一条路上。 大学的第一堂民乐课,我穿着一条巨肥的滑板裤,戴两个大得吓人的耳环,没化妆,是因为我还没学会。这身打扮,和我咋咋呼呼闯进门的架势,把教琵琶的老教授吓了一跳。 “你怎么穿成这样?”他一身严肃的中山装,所以有资本不客气地教训我。 我对他装傻:“老师,有什么问题吗?长裤长袖,你的学生里最保守的就是我啦。” 其他的同学都忍不住哄堂大笑。我在心里邪恶地开心了一下,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在变着法儿和妈妈闹别扭。 下了课,我没等他留我谈话,大步走出了教室。学校花园里到处都有谈情说爱的人,我只想找个清静的地方,所以七拐八拐,进了最偏僻的一间琴房,坐下来边晒太阳边发呆。 记得在老家的时候,张帆有时候会骑自行车带我出城。那座不大的城市外,青山连绵,千里不见人烟。因为曾经有人在山里失踪过,我们不敢深入,每次只爬最外面的几座山峰。 坐在山谷里,我唱起外婆哄我时哼过的山谣儿歌,张帆坐在一边静静地听。 古老直白的调子,像寂静的山林,简单中有种失去家园的疼痛,说不上来什么感觉,每次我都有大哭的冲动。 “吧嗒——吧嗒——吧嗒。”我在琴房里心不在焉地练着基本功,想起那片山林,突然大声唱了起来。 有人在门口鼓起掌来,“菲飞,又见到你了。”帮我拿过行李的男生,背着吉他站在门口,安安静静地笑了。 乖女孩这种时候应该害臊的,可我又哈哈哈地笑了起来。 “碰见你怎么总是在我丢人的时候呢?”我把手里的荔枝丢一个过去。墙上贴着“禁止饮食”的告示,我当做没看见,大模大样带了一袋荔枝进琴房,现在满地都是它花瓣一样的外壳。 “我为什么总是碰见你最可爱的时候呢?”这话如果换个头发长长穿破烂牛仔裤的男生说,就很像花言巧语,但他说就不像。不仅因为他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出众,还因为他笑得非常让人安心。我偷偷盯着他看,觉得他弹琴时手臂的姿态稳健有力,真是好看。想哭的时候,如果有这样一个肩膀靠靠,应该是件不错的事情,我有点儿不良地想。 “你来这里,是想当明星吗?”他若有所思地问。 我摇摇头。 他诧异了一下,“那是想做音乐老师?” 我还是摇头。 他又笑了起来:“那你为什么要来这里?”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蛮大声音地说。 可是他不怒,依然很温和地笑了笑:“不想说吗?那我就不问了。” 我把琴放回琴盒,跨坐在他面前的椅子上:“其实我就想唱歌,因为喜欢。关于将来,我还没什么打算。” 我发现,离开张帆以后,我变得更加不擅长为自己打算了。从来没想过教书,至于做歌星,是好遥远的事情,远得根本不用去想。虽然我也偷偷想过一点,如果能像阿妹那样,站在巨蛋里唱live,该是一种怎样的感觉?真的真的想不到,远得像童年的我望着城外最高的山一样,很美,只是高不可攀。 但青春就是青春,即使想不到,仍然觉得全世界都是自己的未来。菲飞,不会为将来打算的菲飞,现在没想做明星,只想快快乐乐地唱歌。 “没关系,慢慢想吧,一切都来得及。” 我抬头,眼镜片下亲切的目光让我觉得温暖,有那么一瞬间,这个人看穿了我。 他说:“你的声音很性感,不唱可惜了。” 我被这个熟悉的句子打动了,一下子有点儿尴尬,冲到门边去拿扫帚。可是在我发愣的时候,他已经清理了所有的荔枝皮,又倒了一杯热水,放在我面前。 “我说过为你写歌,一定会写的,等着吧。”他又拨弄了一会儿吉他,然后背上它,朝我挥挥手。他本来是要来这里干什么? 等他走出门外时,我想起,又忘记问他的名字了。 一天声乐课后,老师把我叫过去:“你的音域很宽,音质也浑厚,考虑过朝美声唱法方向深造吗?” “没有,我喜欢流行音乐。”我直直地一句话噎过去,老师的表情严肃,让我想起了妈妈。 “你父母有没有这方面的想法呢?” “没有,他们不干涉我。”我撒谎了。妈妈刚来过电话,说希望将来能看到我在欧洲著名歌剧院里演出。我会立即长出长鼻子吗? “可惜……”老师摇摇头。 可惜就可惜了吧,我不管。年轻就总要有些不管不顾的时候。 我不要穿着华而不实的艳丽大袍子唱那些一本正经的歌曲,不要挤出一个个花腔,那些华丽的,没有快感的声音。 我不爱,做自己不爱的事情,没意义。 音乐学院宿舍的墙不算太高,有一阵子,我经常跑去学校旁边的小酒吧听歌,错过宿舍关门时间,再翻墙回来睡觉。在酒吧里驻唱的摇滚乐队有个好主唱,到动情处嗓音变得沙哑低沉,要把灵魂从身体里唱出来似的。有时候他们不在,偶尔高兴了,我也上去吼上几首,虽然说有没有掌声不影响心情,但漂亮女孩总会得到更多人的喝彩,即使她们的嗓音并不算好。 这世界还是有些现实的,我得慢慢学着接受它。 每天听歌,练唱,欺负我的琵琶,这样的日子总算快过去了,二年级可以选自己喜欢的专业。填表时,我毫不犹豫地在报名表上填了“流行音乐”。老妈看到可能会当场昏倒,要不然就抓我出去大骂一顿。 她年轻时曾经希望向文艺方面发展,但错过了站到舞台上的机会。可是想在歌剧院看到自己的女儿,那是她的虚荣,不是我的。 就算她骂了,我还是要按自己的方式活。天高皇帝远,电话里我继续阳奉阴违,虽然心里有一点点的愧疚,可压不住自由带来的欢喜。我喜欢的世界终于降临了。 晚上去网吧,打开邮箱,张帆的信跳出来: 小飞,你好吗? 在学校里过得顺心吗?有没有人欺负你?我在这边一切顺利,语言已经学完了,可以正式开始选修专业课。这边的毕业时间比国内短,而且可以按照自己的进度跳级。说不定我可能会提前回去参加你的毕业典礼哦。 脸上的痘都消了没有?少吃膨化油炸的零食。多运动,不许学人家抽烟,爱惜你的嗓子吧,我在这边听不到你的声音。我一直在想,那种音质,像这边山谷里金黄色落叶铺满地面的感觉,厚厚温暖的,让人想躺上去,把自己埋在里面。 你的声音是我听过最有感动听的声音,等我回去的时候,每天唱给我听吧。 Ps:别坐在别人的自行车后面,他们不一定有我这么大的力气带你,嘿嘿。 帆 附件里是一张照片,两个小孩,站在落叶满地的金黄山谷里,无邪得好像的世界根本就不存在。 收到张帆的邮件时,他和故乡正在我生活里渐渐淡去。那两个小孩好面熟。我拿出夹在相册深处的照片,那是我们刚上小学时候,在尘土飞扬的操场上,两个人互相搂着肩,笑得灿烂。 仔细看,图像是用软件合成的,当时那照片一人一张,原来他也带到遥远的地方去了。 淡了,并不是消失了,他还在我心里柔软的地方上待着呢。 “发什么呆呢?”同宿舍的丽子回来了,还带了朋友,一个短发女孩,眼睛和姿态里都有种不愿意搭理人的高傲。 那女孩我认得,叫小楚,也是流行音乐系的。我们系一共80个人,都在一个大阶梯教室里上公共课,低头不见抬头见。我已经不算擅长交际了,她是比我更独来独往的人,不是不善交际,而是不屑交际,同时因为父母特有权势和自己出过单曲碟,在系里小有名气。 没人接近她,她也不主动接近人,除了自己过去的熟人。丽子是大班长,全系最活跃的女生,所以她俩还算有点接触。 我跟丽子打了招呼,小楚只和我淡淡交换了一下眼神。兴冲冲想为我们介绍的丽子,尴尬地笑了笑,开始低声和小楚说话。我躺回床上,塞好耳机,开始听我的Beyonce。 算了吧。 我是一个听着hiphop的重低音鼓点也能睡着的人,这时音乐让我开始犯困。我迷迷糊糊翻着手上的杂志,在心里胡思乱想,小楚那样的女孩,也是想当歌星吗?不过,流行音乐系的学生,有几个不想成为明星呢? 杂志上登着一张整版的大幅广告:“寻找明日之星——第二届青春星海擂台赛,海选活动明天开始进入报名阶段,全国各地均设有分赛区。本市赛场报名地点为……” 报名地点变成了几个小黑点,张帆在我时断时续的梦里出现,我站在舞台上,下面成千上万的观众,每张脸都是张帆的,但有时又会变成戴眼镜的温和笑容。我恍惚了,紧张中发不出一点声音。 “菲菲,青春星海又开始选秀了,你要不要试试?” 丽子问话的时候,我还在无数的张帆的脸里糊涂着,“嗯……” “上一届的冠军也不过那种水平嘛,你去试试,说不定能进复赛呢。” “嗯……”张帆张帆,这张脸怎么总是在我眼前晃呢? “那就这么定了,我去报名,也帮你报了哦。就当去玩玩。”丽子是班长也是宿舍的大姐,做决定向来很干脆。 “嗯……啥……?” 丽子一阵风卷出了宿舍,我不知道她已经走了,因为我睡着了。 第二天下课,看到丽子拿来的报名表,我傻掉了。 “已经报上了啊?” “啊,我还排了半天队呢,请我吃冰激凌。” “好!”我豪爽地一挥手,“吃DQ去!” 海选初赛的日子就在明天,我一点准备工作都没做。 这也没啥,我又不想借此当明星,再说上一届比赛其实我也关注了,最后那个冠军也根本没红起来嘛。没有准备的结果,就是睡觉前上了闹钟,可还是起晚了! 我手忙脚乱地套上T恤长裤,丽子早已顶着个描画得极其精致的小脸蛋在我床边抓狂啦。 “不要说是去比赛啦,就你这个速度连去当个看热闹的都不够格!等你到场人家早比完啦!速度!速度!” 还没有完全从迷糊状态中跳脱出来的我只觉得耳边实在吵得不行,为了不影响我的正常洗刷,我塞着牙刷轰她先走啦。 等我赶到比赛点,外面果然已经空无一人。工作人员看了报名表一眼,把我推进屋里,“你时间卡的还真准啊,最后一个,连排队都省了。快点快点,再晚一点评委老师们都要走了。” “唱什么?”我问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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