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职务序列 |
释义 | “职务序列”即职务的层次和职务的级别,一般包括共有职务序列(领导职务)和专有职务序列(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行政执法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两大类。也就是说,职务明确了四个跑道,四个职务序列。职务序列不仅体现了职务的层次和级别,而且体现了相应职务的工作性质。 曾经的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等等这些职务名称根本就体现不出这些职务的工作性质。 为什么要设置职务序列下面以公务员的的管理为例进行解释说明。 对公务员管理来说,基本的分类方法有两个: ①职位分类,即把各种不同的职位,按照内容和性质的特点,并同区异,分为若干种类; ②分等,即根据职位的工作繁简难易,责任轻重大小,所需资格高低等因素,把所有职位分为若干高低不同的等级。 这种横向的职位划分与纵向的等级划分结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具有相对稳定性的人事分类框架或者一个明确的坐标,每一个职位、职务都可以在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因此,对公务员管理,要在职位分类的基础上,再设置一定的等级,使公务员职务形成一个高低有致的序列。 二、相关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但由于暂行条例未具体规定不同的职位类别,因此,当时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职务序列基本上是统一的,即十二个职务层次对应十五个级别。这种职务序列难以满足不同职位公务员的需求,造成专业技术职位的人员、机构规格低的人员职务的晋升空间过于狭窄,相应地待遇也难以得到提高。根据本法的规定,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不同的职位类别后,相应地对于不同的职位类别可以有针对性地设置不同的职务序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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