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肇庆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28日,隶属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垂直管理,是主管全市地方税务工作的正处级建制的职能机构,实行由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和肇庆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省地方税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内设10个科室,4个直属行政单位(3个区局、1个稽查局),2个直属事业单位(纳税人服务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下辖6个县级局(两市四县),33个税务分局。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全系统征管户数为62781户,其中,内资企业10919户(国有企业1059户、集体企业1199户、私营企业4063户),港澳台投资企业1076户,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370户,个体经营48261户,其他2155户。1995-2008年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62.79亿元,年均增长22.14%;2000-2008年累计组织社保费收入 76.36亿元,年均增长23.90%。 2008年,全市地税系统税费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大关,共完成各项税费收入53.09亿元,同比增长32.24%,增收12.9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总量突破30亿元,达33.83亿元,同比增长35.7%,增收8.9亿元;社保费收入17.66亿元,同比增长26.23%,增收3.67亿元。 全市地税系统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共有在职正式干部职工873人,其中男同志589人,女同志284人,公务员身份的808人;具有大专学历的381人,占总人数的43%;大学本科学历的387人,占总人数的44%;研究生学历的7人;党员干部600人,占总人数的69%。 市局干部职工102人,公务员身份的有92人;具有大专学历的有34人,大学本科学历的有57人,研究生学历的有5人;党员干部77人。 主要职责肇庆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市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二、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四、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检查监督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六、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 七、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 八、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 九、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十、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梁友平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党组书记 局长 简历:男, 1955年7月出生,汉族,广西宜州人,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讲师。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11月至1990年5月在中南财经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习(硕士研究生毕业、全脱产)、任讲师;1990年6月至1995年5月在深圳市税务局工作,历任科员、税务学会副主任科员、调研处主任科员、财税大专班主任(副处级); 1995年5月至2000年6月在深圳市地税局工作,历任培训中心主任(副处级)、教育培训处副处长、调研员;2000年6月至2007年10月任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2007年10月至2009年10月任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09年10月至今任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要分工:主持市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何蜀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党组副书记 副局长 简历:男, 1960年8月出生,汉族,四川江油人,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0年1月至1985年4月在肇庆市财税局工作,历任科员、集体企业征管科副科长;1985年4月至1994年12月在端州区税务局工作,历任第一、二、三税务所副所长、所长、端州区税务局副局长;1994年12月至1999年4月任端州区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1999年5月至今任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2000年5月起任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副书记。 主要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党组、市局工作,具体分管征收管理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基层联系点:高要、德庆。 周国政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党组成员 调研员 简历:男,1953年10月出生,汉族,湖南临湘人,大专学历,政工师。197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2月参加工作,1970年2月至1993年8月,历任湖南临湘大队民兵营长、肇庆军分区战士、连参谋、副营职助理员,广东陆军预备役兵团营长;1993年9月至1994年10月任肇庆市税务局培训中心教育科副科长;1994年10月至今在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工作,历任人事教育科科长、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2010年8月至今任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主要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人事教育、党务及高新区局工作,具体分管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基层联系点:鼎湖、怀集。 乔伟建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简历:男, 1956年9月出生,汉族,辽宁法库人,本科学历,税务师。198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至1994年9月在肇庆市税务局工作,历任征收科科员、直属分局征收三科科长(副科级)、第三分局局长(正科级);1994年9月至2000年6月在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工作,历任第一分局局长(正科级)、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0年7月至2004年5月任云浮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4年6月至今任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办公室、法规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法规科。基层联系点:四会、高新区。 莫秋涛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简历:男, 1962年8月出生,汉族,广东怀集人,本科学历,税务师。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0年3月至1991年9月在怀集县税务局工作,历任科员、副股长、办公室副主任(期间,1988年9月至1990年7月在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脱产学习);1991年9月至1999年7月任怀集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局长;1999年7月至2002年8月任端州区地方税务局局长; 2002年8月至今任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主要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纪检监察、稽查局工作,具体分管监察室、稽查局。基层联系点:封开。 陈明兴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简历:男, 1963年3月出生,汉族,广东茂名人,党校研究生学历,注册税务师、会计师。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1月参加工作,1982年11月至1994年10月在茂名市税务局工作,历任科员、稽查队副队长(副科级);1994年11月至2000年12月任茂名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局长;2001年1月至2001年8月任信宜市地方税务局局长;2001年8月至2004年5月任云浮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4年6月至今任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10年8月至今任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要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税政、规费、纳税服务工作,具体分管税政科、规费科、纳税人服务中心。基层联系点:广宁。 伍自强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党组成员 总会计师。 简历:男, 1963年9月出生,汉族,广东新兴人,本科学历。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至1994年9月在肇庆市税务局工作,历任科员、税政科副科长;1994年10月至1999年7月任肇庆市地方税务局流转税科副科长、科长;1999年8月至2002年9月广宁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2年10月至2004年7月任肇庆市端州区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4年8月至今任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主要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税收计划、信息工作,具体分管计划财务科、信息管理科。基层联系点:端州。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能,肇庆市地方税务局设10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负责处理和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局内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档案、信访、保密、机关财务、信息等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文电及其他综合性材料;组织局机关会议、税法宣传、税收调查研究、局机关和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 2、法规科 负责地方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负责局内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指导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税收政策调研工作;负责税收理论研究;负责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指导本市税务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 3、税政科 负责地方各税种(包括涉外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地方各税种在执行中的有关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定地方各税种在征收管理中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地方各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地方各税种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4、规费管理科 负责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其在执行中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定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各种规费在征收管理中的具体实施办法。 5、征收管理科 负责指导、检查和处理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负责制定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定及制度;组织本市地方税务系统实施征管体制改革;强化和完善征管手段;负责税务登记的综合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发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地方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 6、计划财务科 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编制、分配和调整年度地方税收计划以及检查、督促、分析计划的执行情况;汇总分析全市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资料和数据;监督检查地方税收会计、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税源监控工作;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票证的使用、管理和检查;指导和组织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计划、统计、会计工作的开展;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的管理、检查工作;监督执行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经费的划拨。 7、信息管理科 负责本市地方税务系统信息化工作的规划、管理和指导;负责本市地方税务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组织实施、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本市地方税务系统计算机信息的技术处理和维护;为本市地方税务系统信息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 8、人事教育科 负责管理权限内的领导干部和本级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9、机关党委办公室(加挂基层工作科牌子)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务、工青妇工作;指导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基层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执法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负责地方税务执法监察工作,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地方税务执法违法案件;负责本级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离任审计;负责组织本级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直属行政单位1、肇庆市端州区地方税务局(正科级)负责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肇庆市端州区地方税务局内设4个正股级机构: (1)综合股 处理区局文秘、行政后勤、财务以及税法宣传等工作;负责税收法制工作;负责税费综合业务管理;按管理权限,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执法违法案件。 (2)征收股 负责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办税服务厅的管理,具体受理区局管辖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涉税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工作;负责计算机应用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 (3)管理股 负责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工作。 (4)重点税源管理股 负责辖区范围内重点税源户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工作。 2、肇庆市鼎湖区地方税务局(正科级)负责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肇庆市鼎湖区地方税务局内设3个正股级机构: (1)综合股 处理区局文秘、行政后勤、财务以及税法宣传等工作;负责税收法制工作;负责税费综合业务管理;按管理权限,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执法违法案件。 (2)征收股 负责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办税服务厅的管理,具体受理区局管辖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涉税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工作;负责计算机应用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 (3)管理股 负责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下设1个基层税务分局,副科级,名称规范为:肇庆市鼎湖区地方税务局莲花税务分局,负责莲花镇、永安镇、沙浦镇、贝水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3、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正科级) 负责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内设5个正股级内设机构: (1)综合股 处理区局文秘、行政后勤、财务以及税法宣传等工作;负责税收法制工作;负责税费综合业务管理;按管理权限,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执法违法案件。 (2)征收股 负责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办税服务厅的管理,具体受理区局管辖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涉税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工作;负责计算机应用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 (3)管理一股 负责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工作。 (4)管理二股 负责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工作。 (5)重点税源管理股 负责辖区范围内重点税源户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工作。 4、稽查局(副处级)负责全市范围内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以及税收专项检查。 根据上述职责,稽查局内设办公室、选案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审理科、执行科6个正科级机构。 (1)办公室。负责局文秘、档案、保密、财务、行政后勤和税务检查证管理工作;贯彻实施稽查工作报告制度;负责局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内部协调及外部联系工作。 (2)选案科。负责提出本级地方税务局的税收专项检查计划,制定年度、季度稽查计划;负责确定税务稽查对象;负责本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和统计分析;负责与其他单位信访部门的联系。 (3)稽查一科。负责所辖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不含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税刑事案件。 (4)稽查二科。负责所辖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含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税刑事案件;负责实施反避税、外国居民税收监管以及涉外税收情报交换。 (5)审理科。负责审理本局稽查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组织对大案要案的集体审理;制作有关税务稽查文书;负责对本局或下级稽查局查结的案件进行复查。 (6)执行科。负责本级查处案件有关税务稽查文书的送达工作;负责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的追缴入库及统计工作;负责将涉税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负责执行税务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向法院提出税务司法强制执行的申请。 事业单位1、纳税人服务中心 负责为地方税纳税人公告税收信息、提供纳税咨询和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受理纳税人有关地方税务投诉及举报。 2、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机关行政单位的行政后勤工作。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