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张汝州 |
释义 | 人物简介:史无详记,生平不详,相传为宋代大词人李清照第二任丈夫。自从建炎三年(1129)8月,丈夫赵明诚去世之后,李清照就孤身一人流落江南,颠沛流离,身体越来越虚弱,各种各样的病痛在折磨着她。1132年,她来到杭州,认识了张汝舟。张汝舟花言巧语,经常来关心无依无靠的李清照,对她百般示好。在“寻寻觅觅、冷冷清清”的晚年,50岁左右的李清照竟然犯了“晚节不保”的糊涂,相信了什么爱情,顶着世俗的压力再嫁,嫁给了张汝舟。结婚之后,才发现,张汝舟对她关心是假,贪图她的钱财是真,以为李清照一定有很多古董、字画。但是,张汝舟失望了,李清照这个时候已经一贫如洗。而李清照也终于看到他的真面目,“寻寻觅觅” 寻来个什么人呢!二人都觉得自己是个上当者,两个人从吵架到全武行,实在过不下去。李清照想离婚,谈何容易!那年头,男人可以休妻,女人哪能离婚啊?女人如果告丈夫,要求离婚,即使证明丈夫有罪,诉讼成功了,女人也得坐两年牢。宋朝法律就是这么定的。 李清照以张汝舟“妄增举数”为由,告他欺君。欺君之罪,那可是要掉脑袋的。什么叫“妄增举数”呢?宋朝有规定,举子考到一定次数,取得相应的资格,就可以给你官做。但是,张汝舟说了谎话,谎报了考试的次数,“填表”弄虚作假。最终,张汝舟被削去官职,流放外地。 文献记载: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了李清照讼后夫张汝州的简单过程: “(绍兴二年九月戊子朔)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州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官也。其后有司当汝州私罪徒,诏除名,柳州编管。(十月己酉行遣),李氏,格非女,能为歌词,号易安居士。”。 李清照的《投内翰綦公崇礼启》描绘误嫁张汝州过程是: “既尔苍皇,因成造次,信彼如簧之说,惑兹似锦之言。弟既可欺,持官文书来辄信;身几欲死,非玉镜架亦安知,僶俛难言,优柔莫决,呻吟未定,强以同归。”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