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张康仁 |
释义 | 张康仁是大律师。他在耶鲁大学读书时和中国同学们一起被召回,但在哥哥的帮助下又回到美国,在哥伦比亚大学读完了法学院。经过长时间奋斗,他成为第一个被允许在美国执业的华人律师。他的知识后来为国家所用,朝廷赐给他“法科进士”的身份。 最早的美国华人律师--张康仁 前文说及美国政府1880年代掀起排华潮,下层华工因此受累,接受良好教育的留洋幼童亦难幸免。幼童中的张康仁(ChangHong-yen)从13岁起就在美国生活,他读过菲利普斯安多福学校,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曾经取得美国国籍,成为第一个在美国执业的华人律师,但终究抵不过排华猛浪,美国国籍丢了,律师资格被取消,只能辗转在清政府各地使团里担任翻译,潦倒半生。(他在1913年被中华民国委任为其中一位驻首都华盛顿的外交官,同年曾出席美国总统威尔逊在白宫为女儿举行的婚宴。1916至1917年间,他在美国加州出任中国海军学生的总监,生活绝不潦倒。) 张康仁(1860年生,1926年8月4日死于心脏病发,享年66岁。妻子姓余,籍贯广东新会,是第一代在美国出生的华人,其父余大在19世纪中经香港到旧金山淘金,后来成为当地著名商人和华人领袖。张康仁跟妻子育有两名孩子,女儿年轻时因车祸烧死,并无生育的儿子在1927年大学毕业,主修农业,卒于1974年,享年73岁,比以98岁高龄辞世的母亲,迟逝两年。)是留美幼童第一批30人之一。他出生在广东省象山县南平乡一个商人家庭。1872年进入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市公立高中读书时,他才有13岁。当清政府因担心这些学童过于美国化,而下令召回全部留美幼童时,张康仁已经是耶鲁大学法律系一年级学生。这些学童回到中国后,根本就没有像出去之前承诺的那样受到重用,清政府把他们强制性分配到中国学校里,去完成教育,根本不顾他们的兴趣和专长。当其它学童无可奈何地重新适应中国环境时,张康仁和几个学童不顾清政府禁令,决心离开中国,并永久地在美国定居。 高分通过律师考试 张康仁有个哥哥在夏威夷经商,非常富有。在哥哥资助下,张康仁又回到美国,继续他在耶鲁大学的学业,并且在1883年毕业。随后,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学位,并于1886年毕业。但是,他没有被允许参加纽约州律师协会资格考试,所以也不能取得律师执照。因为按照当时的法规,只有美国公民才能在纽约州内成为执照律师,但是排华法案已经禁止华人入籍。 据《美国百年排华内幕》一书记载,在校友的帮助下,纽约州议会通过特别法案,准许纽约市最高法院豁免张康仁的外国国籍因素,而直接允许他加入州律师协会,条件是张康仁必须令人满意地通过正常律师资格考试。 而张康仁参加考试的结果是获得高分,三个法官一致建议,接受张康仁为正式律师。 但是当张康仁正式向纽约市最高法院递出申请时,仍然被拒绝。据当时的《纽约时报》透露,挡在张康仁面前的,还是他的外国国籍问题。 申请入籍一波三折 眼见通过考试或许律师资格无望,张康仁决定还是从申请入籍开始。他先到纽约地区法院递交入籍申请,遭到拒绝。于是他转向纽约州地方法院去碰运气。他选择那里说因为当时的纽约市中级民事和刑事法庭被人戏称为入籍机器,据说有一个法官在一天内发放1683张入籍证明。1887年11月11日,张康仁终于得到入籍第一档。 有了入籍证明,他进了一个纽约律师事务所工作,并在第二年又提出律师资格申请。这一次,他没有遇到任何麻烦。1888年5月17日,他被接受进纽约州律师协会,并且得到律师开业执照,从此可以在纽约州法庭上作为律师出庭。张康仁终于成为美国华人第一个正式律师。 任职翻译餬口 但是,麻烦才刚刚开始,张康仁入籍引起美国舆论一阵批评和抗议。加上由于大部分华人都住在加州的缘故,张康仁决定搬到加州去开业。1890年,他到了加州,并且申请加入加州律师协会。但是他的公民身分受到怀疑,他的申请也被拒绝。加州最高法院大法官霍斯甚至裁决,张康仁的入籍证件是「非法发放的,因而无效」。 所以一切又回到原点,没有了入籍证件,张康仁的律师资格也被取消。万般无奈之下,这位第一个华人律师只能在银行里谋得一个译员职位,接着又成为清政府领事馆翻译。后来,张康仁在清政府驻温哥华﹑朝鲜﹑华盛顿市等地使团里担任多年翻译﹐在美国潦倒一生。 美国如何对待中国最早的留美精英 当张康仁正式向纽约市最高法院递出申请时,被拒绝。最高法院主审法官查尔斯.布朗特告诉张康仁说,州议会只是允许最高法院接受张康仁,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法院必须接受张康仁。“州议会给了最高法院在这个案子上的自主权,而法院自主决定不接受张康仁的申请”。 据《纽约时报》透露,挡在张康仁面前的,还是他的外国国籍问题。当最高法院几位法官开会研究这批申请案时,布朗特大法官和查尔斯.丹尼尔斯大法官反对接受张康仁为律师。他们提出张康仁还没有得到美国国籍,而上诉法庭已经在奥尼尔一案中裁决,未经美国归化的外国人,不能在纽约得到律师执照。 最高法院另一个大法官约翰.布莱迪赞成接纳张康仁。他指出,就在同一个奥尼尔案中,上诉法院也裁决,州议会有权豁免律师资格申请者的外国国籍。而州议会已经豁免了张康仁的中国国籍。 从法理上看,布莱迪的观点是正确的。在奥尼尔一案中,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决写道:“要申请在这个州法庭上从事律师业务,美国国籍是一个最基本资格”。但同时上诉法院也宣布:“看来州议会有宪法赋予权利把从事律师业务特权授予某些外国人”。 州议会这样做并没有违反联邦排华法案。州议会只是要法院不要以张康仁是外国人为由拒绝他的申请。张康仁仍然是外国人,但是他也可以成为律师。但是,最高法院其它法官还是投票反对接受张康仁。 就在最高法院还在为张康仁的事情辩论的时候,张康仁已经在作第二个努力。他开始向法庭申请入籍。在参加资格考试前,他首先到联邦设在纽约地区法院递交入籍申请。在那里,他的申请遭到拒绝,理由是现有法律禁止华人入籍。 他又向纽约州地方法院去碰运气。1887年11月11日,张康仁从纽约市中级民事和刑事法庭乔治.胡森法官手里得到入籍第一文件。在当时,纽约市中级民事和刑事法庭被人戏称为入籍机器,因为它不分张三李四地滥收移民入籍。据说有一个法官在一天内发放1683张入籍证明。 有了入籍证明,张康仁打算第二年再度提出律师资格申请。他放话说,如果再度遭到拒绝,他将把官司打到上诉法院,甚至直到联邦最高法院。 他进了一个纽约律师事务所工作,并在第二年又提出申请。这一次,他没有遇到任何麻烦。1888年5月17日,他被接受进纽约州律师协会,并且得到律师开业执照,从此可以在纽约州法庭上作为律师出庭。 张康仁终于成为美国华人第一个正式律师。 然而,麻烦还没有结束。 张康仁入籍引起美国舆论一阵批评和抗议。比如,《纽约时报》对华人移民问题态度一直较为温和,但在华人公民权上却是坚决禁止派,就提出这样质问:“胡森法官为什么会同意归化张康仁呢?这个问题在昨天法庭上让所有律师和大部分法官都迷惑不解。自从1882年排华法案通过后,再也没有任何东西要比这个[禁止入籍]条款更清楚。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一个华人被接受入籍,除了这个张康仁。一个普遍观点认为,胡森法官让张康仁入籍的决定,是无效的”。 可能是因为绝大部分华人都住在加州的缘故,张康仁决定搬到加州去开业。1890年,他到了加州,并且申请加入加州律师协会。但是他的公民身份受到怀疑,他的申请也被拒绝。加州最高法院福克斯大法官裁决,张康仁的入籍证件是非法发放的,因而无效”。 由于加州法律也规定律师开业必须有美国公民身份,而张康仁又不是美国公民,因此他没有成为加州开业律师的资格。 既然不能成为律师,张康仁只得委屈自己,在一个银行谋得一个译员职位。他后来成为清政府领事馆翻译。梁启超在他的新大陆游记里记载,他在美国旅游时,遇到所有留在美国留学幼童,他们中大部分人都是为中国领事馆担任翻译,或者是华人银行买办。 后来,张康仁在清政府驻温哥华、朝鲜、华盛顿市等地使团里担任多年翻译,最后辞职到夏威夷作了律师。 张康仁的故事有多层意义。 第一, 它揭示,排华法案特别是禁止入籍政策,对华人移民生活的破坏性影响。华人不但被剥夺参与美国政治的权利,他们也被从某些高等职业中排除出去。 第二, 第二,它体现入籍华人遇到的矛盾。尽管他们拥有入籍证明,他们还是不能得到美国政府承认。或迟或早,这些证件都会被取消或没收。 第三, 第三,美国政府采取不承认态度是针对所有华人,而不管他们背景、教育水平、社会地位或美国化程度。 张康仁已经在美国住了15年,有一个令任何美国人都羡慕的教育资历,而且具有比大多数美国人都要深刻的对美国制度的了解,这样的人还没有资格成为美国公民吗?但是他还是被从公民圈子里给赶出去。他的律师执照也被吊销。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是中国人。 这地地道地道是“宁可错待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的政策。可能因为,如果放过这一个,而且还是一个律师,排华法案就会受到挑战。这恐怕也是一个杀鸡给猴看的策略。连张康仁这样的华人都得不到承认,其它华人就趁早别再痴心妄想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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