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宅妖 |
释义 | 宅妖,出自蒲松龄《聊斋志异》,写长山有个姓李的人,是大司寇(官名)的侄儿,遇到“宅妖”的怪事。 中文名:宅妖 出处:聊斋志异 作者:蒲松龄 内容:遇到宅妖 原文长山李公,大司寇之侄也[1]。宅多妖异。尝见厦有春凳[2] ,肉红色,甚修润。李以故无此物[3] ,近抚按之,随手而曲,殆如肉耎,骇而却走。旋回视,则四足移动,渐入壁中。又见壁间倚白梃[4] ,洁泽修长。近扶之,腻然而倒,委蛇入壁[5] ,移时始没。 康熙十七年[6] ,王生俊升设帐其家[7].日暮,灯火初张,生着履卧榻上。忽见小人,长三寸许,自外入,略一盘旋,即复去。少顷,荷二小凳来,设堂中,宛如小儿辈用粱心所制者[8].又顷之,二小人舁一棺入,长四寸许,停置凳上。 安厝未已[9] ,一女子率厮婢数人来[10],率细小如前状。女子衰衣[11],麻绠束腰际,布裹首;以袖掩口,嘤嘤而哭,声类巨蝇。生睥睨良久[12],毛森立,如霜被于体。因大呼,遽走,颠床下,摇战莫能起。馆中人闻声毕集,堂中人物杳然矣。 注释据《聊斋志异》手稿本“注释”: [1] 大司寇:指李化熙,字五弦,长山(今山东邹平县)人。明崇祯进士, 官四川巡抚,总督三边,统理西征军务。入清,官至刑部尚书。《长山县志》、 《山东省通志》、《清史稿》均有传。司寇,西周所置官,春秋、战国相沿,掌 管刑狱、纠察等事。后世以大司寇为刑部尚书的别称。 [2] 春凳,一种长条形的木凳。 [3] 故:原来。 [4] 白梃:白木棍棒。 [5] 委蛇(w ēi y í威移):通“逶迤”,曲折而进。 [6] 康熙十七年:即公元一六七八年。 [7] 设帐,指设馆授徒,做教书先生。《后汉书。马融传》载,马融“常坐 高堂,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弟子以次相传,鲜有入其室者。” [8] 粱(jiē皆)心:高粱秆心。 [9] 安厝(Cuò错),安措,安置。厝,停柩待葬。 [10]厮婢:奴婢。 [11]衰(cuī催)衣:,通“缞”,丧服。详见前《咬鬼》注。下句“麻埂”,是旧时居 丧者束于腰际的麻绦。 [12]睥睨(b ì n ì)(pì nì):原意为斜视,形容愤怒或高傲,此处为窥察。 译文长山有个姓李的人,是大司寇(官名)的侄儿。他住的房子很是古怪。在某一个夏天,他曾经看到一条肉红色而且十分光滑的长凳子。记得原来家里应该没有这张凳子的,于是就走近用手摸摸,凳子随着手的接近而退缩。试了好多次终于触摸到了。手感像摸到肉质一般,可是凳子却惊慌的逃窜。等回头发现凳子移动四条腿,渐渐的化入墙壁中。 之后的某个时候又见到墙壁旁放着一根白木棍,光洁而又修长。他走近将它扶直,可是却倒在地面上,弯弯扭扭的向墙壁移动。不一会儿就化入墙里。 康熙十七年,王俊升在他家做教书先生。天色已晚,在开始点灯的时候,他穿着鞋子在床铺上休息。这时他突然看见一个只有三寸来高的小人,它从外面进来,在屋里来回走动几圈之后就出去了。不久,小人扛着两个小凳子进来。把凳子放在屋子的最中央,那凳子就像小孩们用高梁杆做出的玩具一般。又过了一会儿,有二个扛着一口棺材的小人进来,棺材有四寸长。小人们把棺材放在原先放好的两条凳子上。 还没等棺材放好,就见一个女子带着好多如前面几个小人一样大小的奴婢一同闯进来!女子穿丧衣,系麻绳,裹白布;用衣袖遮口,嘤嘤哭泣,声音像巨蝇发出的一样。 他看了好久,毛骨悚然,身体像披了一层冰霜。因此大叫出声,想起身逃跑,却不幸掉下床来,跌跌扶扶的就是站不起来。学生们听到叫声都跑过来看看发生什么事情,然而屋里的那些小人却不见了踪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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