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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曾毅之
释义

(1906-1934)

曾毅之,原名绍南。沈潭庞田人。民国12年(1923)秋,入长沙育才中学,积极参加学生运动。1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毕业回乡,应聘为庞田小学教师,开办农民夜校,宣传中国共产党的主张,传播马克思主义,开展农民运动。7月当选为乡农民协会委员。次年春,为首将地主豪绅所囤积粮食平分给农民渡荒。

“马日事变”后,任中共南三区区委委员,恢复发展党组织,开展武装斗争。9月率领农民武装参加湘赣边秋收起义,镇压大士豪劣绅丁宴池、刘巽生等。后留南三区坚持武装斗争,开展土地革命,建立苏维埃政权。国民党武装“围剿”苏区,清乡某部营长张际泰以同学、盟兄弟关系许官劝降,遭曾毅之严词痛斥。民国17年5月,曾毅之转移至萍、攸、醴边介的白竺山,重建游击武装,发展党组织,筹集粮饷,坚持武装斗争。19年10月,任中共攸县县委书记。次年6月,任中共茶陵县委书记,发展壮大党组织,坚持武装斗争,巩固扩大苏区,茶陵被评为湘赣省的模范县。在内部肃反中,曾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准随意捕人、杀人,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肃反扩大化。与曾一起工作过的人民解放军段苏权将军回忆:“毅之在肃反期间最大的功绩是保存了革命元气。”

民国22年6月,湘赣省保卫局以“AB团”(1927年1月,中国国民党江西省党部段锡民等人秘密建立“AB团”,旨在排斥共产党人,3月解散。“AB”是英文Anti-Bolsevik的缩写,意为反对布尔什维克)分子、“改组派”(1928年成立于上海的“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系国民党内问派系,1931年解散)的罪名逮捕曾毅之,审讯中,曾坚持正确意见,一再表明自己不是“AB团”分子,不是“改组派”,没有同情包庇反革命。次年(1934)8月被错杀于永新牛田。1951年,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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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4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