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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曾鉴
释义
1 明代官员

曾鉴(1434~1507)明代官员。字克明,湖广桂阳(今属湖南)人。天顺八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弘治十三年累迁工部尚书,时内府司监所请甚多,往往劳民,鉴屡请核减或奏罢。后与韩文等阁臣请诛宦官不胜,诸大臣留者,率逊顺避祸,唯鉴持正如故。

生平简介

曾鉴,原籍湖广桂阳县(今汝城县)土桥人。祖父曾得寿于明永乐间从军,以戍籍居京师,父亲曾让。明宣德九年(1434)六月二十三日,鉴生于京城(今北京市)。稍长,鉴与大学士李东阳同学国子监。景泰七年(1456),中举人,天顺八年(1464)举进士。

初授刑部主事、历官工部尚书。成化初(1465~1469),任刑部主事时,通州百姓十多人,被诬为盗贼,判死罪,已定案入牢狱。曾鉴认为是错判,要求复查,大家感到疑惑。后来果然捕获真盗,案情大白,无罪良民全部释放,大家佩服他的明察。成化二十三年(1487),曾鉴调任通政司右通政,弘治三年至八年(1490~1495),他历任太仆寺卿、工部右侍郎、左侍郎,弘治十三年(1500),升任工部尚书。孝宗在位日久,国内人民乐业,内府供应物品日渐增多,皇上从而崇尚奢华。司务监打算发造龙毯、素毯一百多件。曾鉴认为制造一床毯子,所需粗毛、细毛、棉纱诸料以及工匠等,要到各省征购招募,历时长,用费大,劳力多。请求停止制造,皇上不听。内府针工局又报请招收幼匠一千人,鉴认定此项招工弊源一开,其他监、局便会效尤招收,国家开支就会浩繁。便据理力谏,孝宗同意减半。

弘治十六年(1503),因各省正在用兵,而且水旱灾情严重,盗贼蜂起,他请求皇上罢去上元节烟火,还请求停止龙虎山上清宫及其他各种营造修缮工作,孝宗都采纳了。弘治末年(1505)曾鉴与吏部尚书韩文同上疏,请诛宦刘瑾,不听;诏赐皇亲夏儒第宅,孝宗嫌狭小,要扩大,鉴力争阻止,不从。

正德元年(1506),南京报恩寺塔遭雷震坏,守备中官报请修复,曾鉴认为不宜重兴土木,劳民伤财,应停止,武宗同意。织染局请求开展苏、杭各府织造工作,以便能按时向朝廷贡纳锦绮二万四千多匹。鉴极力谏阻,皇上批准减去原织造数的六分之一。曾鉴为官多年,官居显位。但他从政勤慎,清正廉明,体察民瘼,兴利除弊,秉公办事。他长期在工部任职,管理制造、修建、采购工作,时与工、农、商人接触,他却温纯待人,喜怒不形,处事裕如,不事矫饰;还深知百物来之不易,节省公帑,体恤民力,受到国人的尊重。

武宗正德二年(1507)闰四月八日,曾鉴病逝,终年74岁。朝廷赠太子太保,赐祭葬,葬于都城南五基之原。尚书李时器给曾鉴写的状铭说:“卿有六署,公居其三。幼学壮行,老且益谙。工曹最繁,公所终始。世历累朝,岁几四纪,夙兴夜寐,心矢靡他。日累月积,岁计实多。尽瘁而生,得正而毙。亦有余恩,为身后记。”概述了曾鉴一生的业绩。

明史文载

曾鉴,字克明,其先桂阳人,以戍籍居京师。天顺八年进士。授刑部主事。通州民十余人坐为盗,狱已具,鉴辨其诬。已,果获真盗。成化末,历右通政,累迁工部左侍郎。弘治十三年进尚书。

孝宗在位久,海内乐业,内府供奉渐广,司设监请改造龙毯、素毯一百有奇。鉴等言:“毯虽一物,然征毛毳于山、陕,采绵纱诸料于河南,召工匠于苏、松,经累岁,劳费百端。祈赐停止。”不听。内府针工局乞收幼匠千人,鉴等言:“往年尚衣监收匠千人,而兵仗局效之,收至二千人。军器局、司设监又效之,各收千人。弊源一开,其流无已。”于是命减其半。太监李兴请办元夕烟火,有诏裁省,因鉴奏尽罢之。十六年,帝纳诸大臣言召还织造中官,中官邓瑢以请,帝又许之。鉴等极言,乃命减三之一。其冬,言诸省方用兵,且水旱多盗贼,乞罢诸营缮及明年烟火、龙虎山上清宫工作。帝皆报从。

正德元年,雷震南京报恩寺塔,守备中官傅容请修之。鉴言天心示儆,不宜重兴土木以劳民力,乃止。御马监太监陈贵奏迁马房,钦天监官倪谦覆视,请从之。给事中陶谐等劾贵假公营私,并劾谦阿附,不听。鉴执奏,谓马房皆由钦天监相视营造,其后任意增置者,宜令拆毁改正,葺以己资,庶牧养无妨而民不劳。报可。内织染局请开苏、杭诸府织造,上供锦绮为数二万四千有奇。鉴力请停罢,得减三分之半。太监许镛等各赍敕于浙江诸处抽运木植,亦以鉴言得寝。

孝宗末,阁部大臣皆极一时选,鉴亦持正。及与韩文等请诛宦官不胜,诸大臣留者率巽顺避祸,鉴独守故操。有诏赐皇亲夏儒第,帝嫌其隘,欲拓之。鉴力争,不从。明年春,中官黄准守备凤阳,从其请,赐旗牌。鉴等言大将出征及诸边守将,乃有旗牌,内地守备无故事,乃寝。其年闰正月致仕。旋卒。赠太子太保。

译文

曾鉴(1434~1507),字克明,原籍桂阳县(今汝城县)土桥人。祖父曾得寿于明永乐间从军,以戍籍居京师,父亲曾让。明宣德九年(1434)六月二十三日,鉴生于京城(今北京市)。稍长,鉴与大学士李东阳同学国子监。景泰七年(1456),中举人,天顺八年(1464)举进士。初授刑部主事、历官工部尚书。成化初(1465~1469),任刑部主事时,通州百姓十多人,被诬为盗贼,判死罪,已定案入牢狱。曾鉴认为是错判,要求复查,大家感到疑惑。后来果然捕获真盗,案情大白,无罪良民全部释放,大家佩服他的明察。成化二十三年(1487),曾鉴调任通政司右通政,弘治三年至八年(1490~1495),他历任太仆寺卿、工部右侍郎、左侍郎,弘治十三年(1500),升任工部尚书。孝宗在位日久,国内人民乐业,内府供应物品日渐增多,皇上从而崇尚奢华。司务监打算发造龙毯、素毯一百多件。曾鉴认为制造一床毯子,所需粗毛、细毛、棉纱诸料以及工匠等,要到各省征购招募,历时长,用费大,劳力多。请求停止制造,皇上不听。内府针工局又报请招收幼匠一千人,鉴认定此项招工弊源一开,其他监、局便会效尤招收,国家开支就会浩繁。便据理力谏,孝宗同意减半。弘治十六年(1503),因各省正在用兵,而且水旱灾情严重,盗贼蜂起,他请求皇上罢去上元节烟火,还请求停止龙虎山上清宫及其他各种营造修缮工作,孝宗都采纳了。弘治末年(1505)曾鉴与吏部尚书韩文同上疏,请诛宦刘瑾,不听;诏赐皇亲夏儒第宅,孝宗嫌狭小,要扩大,鉴力争阻止,不从。正德元年(1506),南京报恩寺塔遭雷震坏,守备中官报请修复,曾鉴认为不宜重兴土木,劳民伤财,应停止,武宗同意。织染局请求开展苏、杭各府织造工作,以便能按时向朝廷贡纳锦绮二万四千多匹。鉴极力谏阻,皇上批准减去原织造数的六分之一。曾鉴为官多年,官居显位。但他从政勤慎,清正廉明,体察民瘼,兴利除弊,秉公办事。他长期在工部任职,管理制造、修建、采购工作,时与工、农、商人接触,他却温纯待人,喜怒不形,处事裕如,不事矫饰;还深知百物来之不易,节省公帑,体恤民力,受到国人的尊重。武宗正德二年(1507)闰四月八日,曾鉴病逝,终年74岁。朝廷赠太子太保,赐祭葬,葬于都城南五基之原。尚书李时器给曾鉴写的状铭说:“卿有六署,公居其三。幼学壮行,老且益谙。工曹最繁,公所终始。世历累朝,岁几四纪,夙兴夜寐,心矢靡他。日累月积,岁计实多。尽瘁而生,得正而毙。亦有余恩,为身后记。”概述了曾鉴一生的业绩。

2 当代书法家

曾鉴,字鉴一,号大别山人。1956年11月出生。河南省新县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广东省湛江市书法家协会常务理事,湛江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委员会会长,湛江师院艺术学院书法客坐副教授。

1984年始习书法,主攻汉隶。作品先后于:1988年获河南省第二届中原书法大赛二等奖;1989年5月书法作品入选《国际青年书法作品展》;1989年5月获《卧龙杯》河南省书法、篆刻大赛书法作品一等奖;1989年9月获《河南省首届教师美术、书法作品展》一等奖;1993年5月书法作品入选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第二届新人新作展》;2004年3月隶书作品入选《第八届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2004年8月隶书大字横幅获《全国第一届(秦皇岛之夏)书法大字展》三等奖;2004年9月隶书中堂获《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全国书法大赛》优秀奖;2005年3月隶书中堂获[冼夫人]全国书法篆刻大赛优秀作品奖;2005年9月,隶书作品获[康有为杯] 全国书法家作品评展二等奖;1998年以来先后数十次在广东省书法展览、比赛中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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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4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