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灾害地理学 |
释义 | 简介研究地理环境中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分布的地理规律,及其对地理环境影响和防治对策的地理学分支学科。是应用地理学与自然灾害学之间的交叉学科。 分类根据灾害的地理属性分为: ①气象气候灾害。如寒潮、台风、暴雨、冰雹、霜冻、冷害、热害、沙暴等; ②地貌灾害。如泥石流、滑坡、雪崩、水土流失等: ③生物灾害。主要指植被和农作物的病虫害、天然森林火灾、植被退化、生物灭绝等; ④水文灾害。如洪涝、风暴潮、泥沙淤积等; ⑤地质灾害。如地震、火山喷发、地层陷裂等; ⑥土壤灾害。如表土侵蚀、土壤沙化、土壤盐碱化等。当其达到一定强烈程度,直接或间接对人类生产生活、社会物质财富构成威胁或破坏时,始能称为灾害。 按照灾害波及的地理范围分为全球性、区域性灾害。 依照持续时间的久暂分为长期性、季节性和暂时性、突发性灾害。 还可按危害程度分类。 特性从地理学角度看,自然灾害具有以下特性: ①空间分布上的差异性、联系性和广域性。不同自然地理区域其发生时间、种类、性质、频率、机制和后果大不相同。由于自然地理环境整体性决定了不同区域间灾害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如厄尔尼诺现象使全球各地发生旱涝灾害,故往往超越国界和自然地理区域而具有广域性; ②相互联系的群发性。自然灾害在发生学上具有功能性联系,一种自然灾害能诱发或抑制其它自然灾害;各种自然灾害互为条件,形成具有一定结构特征的自然灾害群或系统。如地震往往伴生海啸、滑坡、地裂缝等,地震灾区又易滋生瘟疫;暴雨则诱发洪涝抑制干旱。人类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与地理环境的协调程度和对自然灾害的抗御能力,故灾害发生的地理规律与所采取的对策成为地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第24届国际地理大会上专题讨论了地理环境中的灾害问题。 研究重点目前研究重点有3方面: ①分析各类自然灾害区域分异规律、形成机制和本质联系、发生发展趋势,进行定量分析评定; ②各种防御措施的效果分析,进行经济核算,提出最佳防御决策; ③区域开发、国土整治中的灾害地理预测与评价研究。地域分异、时序演变、整体性规律、系统理论等仍将是灾害地理学的理论基础。除传统的地理学方法外,遥感技术进行大面积动态监测和监测网定位观测相结合仍是基本方法。现代地理学中引进的耗散结构论、突变论和协同论,对灾害地理学理论和实践有重要意义。目前灾害地理学仍处于理论和方法上的探索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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