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韵部 |
释义 | 简介韵,或称韵部,是韵书的基础,无论何朝何代编纂韵书,都立有韵部,按韵归字。 内容韵这个概念来自于诗歌用韵。自有诗歌起,就有韵的事实,但是上古并无韵的概念,因此,顾炎武称“考自汉魏以上之书并无言韵者,知此字必起于晋宋以下也”。也就是说,上古有押韵的事实和现象,但是人们并未对此现象进行分析归纳,因而也没有指称这一现象的术语。 后代的文人逐渐注意到诗歌韵文同声押韵形成韵律美的音韵现象,才逐渐出现了韵的概念。押韵的意思,是句子中相对应位置的字,收声相同,称为押韵。所谓收声相同,就是说字的音节末尾的部分相同。 汉字的一个音节由声母、介音(也就是韵头)、韵腹、韵尾、声调等五部分组成,(刘复称之为“头颈腹尾神”五分),那么五部分中哪些部分相同就算作“收声相同”?这可以从古人的用韵实际中归纳出来。从诗歌押韵可以看出,收声相同就是指音节主要元音(韵腹)、韵尾和声调相同,就称为押韵。其中,宋词和元曲的用韵,还可以不同声调通押,因此可以看出“韵腹加韵尾”是押韵的基本单位,为了便于称呼,就把音节中韵腹加韵尾的部分称为“韵基”。 韵书所谓韵,就是押韵的韵。韵基相同是同韵的基本要求,不同体裁的韵文对押韵要求不同,有的仅要求韵基相同,有的不仅要韵基相同,而且要求声调相同。因此,不同的韵书韵的概念也有不同,如《切韵》系韵书是区别声调的,他的韵,是韵基、声调相同的字。《中原音韵》是不区别声调的,他的韵仅是韵基相同的字。因此辨别古书中“韵”的概念,须视情况而定。 韵部是比较晚起的一个概念,在清代古音学出现之前,韵书和音韵学只称“韵”而不称“韵部”。所谓韵与韵部,实际是内涵与外延的关系,汉字之间具有韵基相同的关系,就叫“韵”;具有同韵关系的一组字,就形成一个“韵部”。在清代以前,无论韵还是韵部,都可以叫做“韵”。从清儒开始,一般韵基相同的一组字,就称为“韵部”,而“韵”则专指韵基、声调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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