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04年 第 18 号 《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4年9月23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1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部 长 薄熙来 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援外青年志愿者招募、培训(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援外青年志愿者项目承办单位 第三章 援外青年志愿者指定招募机构 第四章 招 募 第五章 全国援外青年志愿者人才库 第六章 培 训 第七章 援外青年志愿者全国培训基地 第八章 附 则 中国援外青年志愿服务概述) 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工作,促进青年志愿者援外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是指利用国家对外援助资金,由专门机构选派到发展中国家,直接为发展中国家当地人民服务的青年志愿人员。 第三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主要被派往对中国友好的发展中国家从事教育、医疗卫生和其他有益于发展中国家公益事业发展的服务。 第四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是国家援外人员的组成部分,以志愿人员身份到发展中国家工作。 第五条 商务部是援外青年志愿者援外服务的主管部门。 受商务部委托,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援外青年志愿者的选派和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在20岁至35岁之间,确属援外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必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身体健康; (四)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品行端正,无犯罪、记过处分记录; (六)忠于祖国,乐于奉献,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志愿到发展中国家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第七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应遵守派遣援外青年志愿者的有关规定,遵守援外人员有关规定,接受中国驻外使领馆的管理;遵守受援方的法律、法规,尊重受援方的风俗习惯及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条 商务部负责制定派遣援外青年志愿者年度计划,包括派遣国别、人数、服务岗位、服务时间以及资金预算等内容。 第九条 商务部负责与受援方有关部门商谈、签署合作协议。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合作协议负责组织招募、选定、培训和派遣援外青年志愿者。 第十条 中国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室)负责援外青年志愿者在国外工作期间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可以通过商务部网站、中国志愿服务网、新闻媒体等发布招募启事,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援外青年志愿者,也可以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面向具体地区或单位进行定向招募。 第十二条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集中考试、公布成绩和录取等步骤选拔录用援外青年志愿者。援外青年志愿者名单报商务部备案。 第十三条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应根据国家关于援外青年志愿者的有关规定与援外青年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合同。 第十四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赴国外服务前,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对援外青年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组织培训前,应编制培训方案并报商务部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国家关于援外人员派遣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援外青年志愿者的出国手续。 第十六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国外服务期限为6个月至2年,一般应在1年以上。 第十七条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应对援外青年志愿者在受援方服务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应征求中国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的意见,考核结束后应将考核结果上报商务部,并通知推荐单位或原工作单位。圆满完成服务任务的援外青年志愿者将获得援外青年志愿者荣誉证书,表现优秀的援外青年志愿者可以被推荐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室)或援外专家组工作。 第十八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相关费用的规定由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援外青年志愿者招募、培训(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党政外交大局和国家对外援助工作,服务受援国人民的需求,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加大援外青年志愿服务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强招募培训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推动援外青年志愿者工作健康持续开展,根据商务部《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工作是团中央、商务部为更好地服务党政外交大局和对外援助工作,增进中外友好,丰富对外援助方式,促进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集中选拔、培训和派遣的方式,选派青年志愿者到国外开展为期半年至2年(一般为1年)的汉语教学、体育教学、医疗卫生、信息技术、农业技术、土木工程、工业技术、经济管理、综合培训、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援外青年志愿者是国家援外人员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受商务部委托,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承担援外青年志愿者招募、选定、培训和派遣等工作。 第二章 援外青年志愿者项目承办单位第四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项目承办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是指经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批准,具体承担向某一国家选派援外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地方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五条 承办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一般为省级或副省级城市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2.有较强的志愿者工作基础。在组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等国内重点志愿服务项目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3.能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为援外青年志愿者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4.指定专人负责援外青年志愿者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 承办单位的主要任务 1.宣传动员 通过各种有效宣传方式,向社会发布招募信息;在志愿者服务期间做好相应宣传工作。 2.招募选拔 通过初选、笔试、面试、考察,审核推荐赴海外服务的志愿者人选,并报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审定;对通过面试但因名额限制暂时无法选派的志愿者,推荐进入全国援外青年志愿者人才库。 3.培训派遣 按照统一要求,对即将赴海外服务的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和身体复检,办理相关手续,根据统一安排派人送志愿者到服务国,与我使馆经商处进行交接。 4.管理服务 志愿者在国外服务期间,做好其家属的联络工作和原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同时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配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我驻相关国家使馆经商处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5.总结表彰 志愿者服务期满回国后,向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做好志愿者的表彰工作。 6.其它事宜 承担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符合承办单位条件的可向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申报。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援外青年志愿者项目承办单位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 2.《援外青年志愿者项目承办报告》,主要内容包括:①志愿者工作开展情况;②承担援外青年志愿者有关工作的打算;③所能提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综合考虑工作情况、所招募志愿者的服务成效等方面因素对承办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第三章 援外青年志愿者指定招募机构第九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指定招募机构(以下简称“招募机构”)是指由各省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推荐审定,经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备案,具体承担援外青年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的城市、高校、医院或企业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十条 招募机构主要任务 1.协助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接受志愿者的日常报名; 3.对报名的志愿者进行初选; 4.按照统一要求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初选合格的报名者集中进行笔试、面试; 5.向所在省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推荐面试合格的报名者,经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审核、批准后录入全国援外青年志愿者人才库; 6.根据省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要求,对志愿者进行考察; 7.在所推荐的援外青年志愿者在国外服务期间,配合做好其家属和原单位的沟通联络等工作; 8.完成有关省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申请成为招募机构的单位应向所在省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提交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①单位情况简介,②本单位青年志愿者工作开展情况,③承担援外青年志愿者招募工作的打算,④所能提供的支持和保障措施等。 第十二条 经所在省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审定,并经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备案的招募机构,将授予“中国援外青年志愿者指定招募机构”牌匾。 第十三条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综合考虑工作情况、所招募志愿者的服务成效等方面的因素对指定招募机构进行年度考核。 第四章 招 募第十四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相结合的原则,由承办单位或招募机构具体组织。 第十五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忠于祖国,乐于奉献,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志愿到发展中国家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3.品行端正,无犯罪、记过等处分记录; 4.年龄一般在20至35岁之间。确属援外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急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确属援外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急需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 7.具备一定外语交流能力。 第十六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名者优先考虑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曾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内长期志愿服务项目并考核合格; 3.参加过国内志愿服务,表现优秀,并获得地市级以上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表彰; 4.有在国外学习、工作或生活经历; 5.能熟练使用外语开展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招募程序 1.报名 从承办单位、招募机构领取或通过相关网站下载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完整填写后连同身份证、工作证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送(寄)交接受报名的相关单位。参加具体项目的,应将报名材料送(寄)交至指定承办单位;日常报名的,将报名材料送(寄)交至所在地的招募机构。 2.初审 承办单位或招募机构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通知参加笔试。 3.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报名者对志愿精神、理念和援外志愿服务目的、意义的认识及工作打算等。报名者用英语或所学其他外语撰写1500字左右的文章。笔试由相关单位统一组织判卷和评分。 4.面试 笔试合格的通知参加面试。面试着重考察报名者的专业知识技能、外语应用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由承办单位或招募机构组织相关方面专家进行。 5.获得资格 面试合格的人员,获得参加援外青年志愿者项目的资格,并被录入全国援外青年志愿者人才库。该资格3年内有效。 6.遴选 根据具体项目对人员的要求,承办单位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按照一定比例从人才库中选拔具有资格的人员,作为项目的候选人员。并通知候选人员提交前1个月内按照指定项目(另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的体检合格证明。 7.考察 承办单位委托相关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候选人选进行考察,填写《援外青年志愿者考察表》(格式见附件3)。主要内容是向报名者所在单位了解其政治思想状况、平时表现情况并核实学历、工作经历,征求所在单位意见等。 8.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人选。 9.公示人选 承办单位将入选志愿者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审定。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10.审定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报团中央书记处审定,并报商务部备案。 第五章 全国援外青年志愿者人才库第十八条 全国援外青年志愿者人才库(以下简称“人才库”)是为援外青年志愿者工作提供人才储备、加强服务期满援外青年志愿者跟踪培养的数据库。原则上,参加具体援外青年志愿者项目的志愿者须从人才库中选择。 第十九条 人才库由以下几个方面的人员构成 1.参加各承办单位组织的招募,经过初选、笔试、面试合格的报名人员; 2.在各招募机构报名,经过初选、笔试、面试合格并经所在省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审定的报名人员; 3.已参加过援外志愿者项目或受党政机关委派到国外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经所在省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推荐,可申请免试进入人才库。 第二十条 人才库的所有信息仅供开展援外青年志愿者工作时使用,不得泄漏;已被录入人才库的人员,应在本人信息变动时,及时向入库时原推荐单位通报。 第六章 培 训第二十一条 获得援外青年志愿者资格的人员应自觉加强日常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技巧。招募机构可根据实际,组织在本机构报名并已获得资格的人员进行预备期培训。 第二十二条 在志愿者派遣前,承办单位要组织为期一周左右的集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理念培训: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教育、志愿服务理念、团队意识等; 2.纪律培训:主要包括外事纪律、志愿服务管理条例等; 3.安全健康培训:主要包括志愿者安全健康知识、心理卫生、保险理赔知识、在服务国的注意事项介绍等; 4.服务技能强化: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派往国家的常用语言和风俗民情、援外志愿服务工作经验交流等。 第二十三条 集中培训期间,按照国家对援外人员的健康要求,对志愿者进行身体复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等。 集中培训、身体复检和心理健康测试均合格的,由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或相关承办单位与入选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书,同时统一安排办理签证等外事手续和保险、国际机票等。 第七章 援外青年志愿者全国培训基地第二十四条 援外青年志愿者全国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是指由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认定、授权,按照有关培训要求,具体承担援外青年志愿者培训工作的高校等单位。 第二十五条 培训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较好的志愿者工作基础; 2.较强的师资力量; 3.丰富的出国人员培训经验; 4.适宜的住宿条件和培训场地。 第二十六条 培训基地的主要任务 1.按照项目要求制定培训方案; 2.组织培训师资; 3.提供适宜的培训场地; 4.为志愿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宿条件; 5.按有关要求组织援外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6.承担援外志愿服务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工作; 7.完成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或各省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二十七条 符合培训基地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向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情况介绍; 2.志愿服务工作及培训出国人员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3.承担援外青年志愿者有关工作的打算。 第二十八条 经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审定后,将授予“中国援外青年志愿者全国培训基地”牌匾。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将按年度对培训基地进行考核。 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本办法解释、修改权由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行使。 中国援外青年志愿服务概述中国援外青年志愿者行动是一项与国际接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向并轨的跨世纪事业,他致力于帮助有特殊困难的社会成员,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致力于消除贫困和落后,消灭公害和环境污染,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致力于建立互助友爱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立足于社会关注、党政关心、青年能为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动员和组织青年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是新形式下共青团工作服务社会的新探索。 一、基本情况 1993年底,共青团中央决定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12月19日,2万余名铁路青年率先打出了"青年志愿者"的旗帜、在京广铁路沿线开展了为旅客送温暖志愿服务。之后,40余万名大中学生利用寒假在全国主要铁路沿线和车站开展志愿者新春热心行动,青年志愿者行动迅速在全国展开。近八年来、青年志愿者行动不断发展,志愿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据不完全统计,至2000年6月份,全国累计已有8000多万人次的青年向社会提供了超过40亿小时的志愿服务。 为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团中央于1994年12月5日成立了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随后,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也逐步建立起来。到2000年,已初步形成了由全国性协会、36个省级协会、和2/3以上的地(市)级协会及部分县级协会组成的志愿服务组织管理网络。 1998年8月,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正式成立,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团的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承担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的职能。为使志愿服务落实到基层,深入千家万户,从1995年开始进行了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建设工作。现在,全国已建立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站24000多个,"一助一"服务对子达到250万对,各地还建立了一大批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服务广场。10多万支志愿者服务队组成的青年志愿服务基层组织网络己见雏型。以1999年8月广东省人大通过的国内第一部青年志愿服务条例为标志,青年志愿服务的立法工作取得了突破。 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逐步发展起来的。1997年底,江泽民总书记为"中国青年志愿者"亲笔题名。2000年年初,江泽民总书记在杰出青年志愿者的来信上作出重要批示:"青年志愿者行动,是当代社会主义中国一项十分高尚的事业,体现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和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是大有希望的事业。努力进行好这项事业,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希望你们在新的世纪里继续努力、发扬我国青年的光荣传统,不懈奋斗,不断创造,奋勇前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领域和服务项目 近几年来,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在农村扶贫开发、城市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公益等领域形成了一批重点服务项目。 1.青年志愿者"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计划。这项计划以孤寡老人、残疾人、生活困难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特困学生、国家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牵线搭桥,在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关系,为困难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成为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入基层、深入人民群众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 2.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这项计划从1996年开始实施,采取公开招募、定期轮换、长期坚持的接力机制,组织动员青年志愿者为贫困地区提供教育、农业科技推广、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四年多来,共动员组织了6810人次青年志愿者参与了服务,目前有2310多名青年志愿者在160多个贫困县开展服务。从1998年6月开始,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组建了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三年来,从全国36所重点高校推荐的免试研究生中招募了394名志愿者,赴16个国定贫困县从事为期一年的教育工作。 3.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这项活动由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联合实施,自1994年以来,每年组织动员近百万名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深入农村基层和受灾地区,发挥自身的知识智力优势,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扫盲和文化、科技、卫生服务,推广农村实用技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 4.保护母亲河"中国青年志愿者绿色行动营计划"。这项工作以"劳动、交流、学习"为主题,通过组建绿色行动营、建设绿色行动基地,集中组织青年在重点区域开展植树造林、沙漠治理、水污染整治、清除囱色垃圾等环保志愿服务活动。1999年6月,首期项目河北丰宁营正式启动,不到半年时间就吸引了全国19个省区市及英、法、德、日、土耳其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多名志愿者在车宁沙化区整地造林1500余亩,挖土石方5万方,回填土3.75万方。目前,内蒙古达里诺尔、黄河万家寨、四川广安邓小平故居、浙江楠溪江和合州、吉林延吉等项目正陆续启动。 5.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这是青年志愿者行动与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有机结合的成功实践,它抓住16一18岁中学生向成年公民成长这个关键时期,把成千上万的中学生动员起来,把对青少年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履行公民义务统一起来,在成人预备期号召青少年开展每年不少于48小时的志愿服务,寓教育于服务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已在全国普遍展开,成为新时期中学生实践教育的有效载体。 6.在大型活动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 数百万青年志愿者为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第三届远南残疾人运动会、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上海《财富》论坛年会等国际、国内大型活动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志愿服务。组织青年为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已逐步成为全国通行的做法。同时,在几次大的洪涝和地震灾害面前,几百万青年志愿者为灾区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发挥了突击队作用。特别是在1998年长江和松花江、嫩江流域的特大洪水面前,广大青年志愿者不畏艰险、不怕牺牲、顽强拼搏,为夺取杭洪抢险斗争的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 7.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和社会公益事业开展的特色志愿服务。如共青团维权部门开展的为进城务工青年志愿服务、"保护明天"青年志愿名·文化市场监督活动,学校战线开展的大中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行动,青工战线开展的为下岗青工再就业服务,青农战线开展的青年志愿者"植绿护绿"'活动,科技部开展的科技扶贫青年知识分子促进行动,以及北京的"为老科学家、老教育家、老干部献爱心"活动,浙江的"天天青年志愿者行动"、吉林为受灾群众褡建临时房屋的"温暖工程",湖北的为三峡工程综合志愿服务,河南的为见义勇为英雄及其家属志愿服务,江苏江阴、福建漳州的青年志愿者"110联动",青岛的"周日志愿者行动",铁道系统的青年志愿者"清除白色垃圾"行动,煤炭行业的青年志愿者"阳光工程"等等,都是从战线、地方和行业实际出发,选择党政关注、群众急需、青年能为的项目,持之阶恒,创造性地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 三、社会影响及作用 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青年的积极响应,得到了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志愿服务正在成为新的社会风尚,越来越多的青年及社会各界群众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在去年招募2500名扶贫接力计划青年志愿者的过程中,有5万余名各界青年踊跃报名。今年3月: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活动中,全国有1000多万青年参与。在唐山大地震中不幸截瘫的残疾群众逢人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一下雨一下雪,青年志愿者们就来帮助我们!"青年志愿者是他们的"贴心人"、"好帮手",中央领导同志和各级党政领导都对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明确要求。青年志愿者活动被写入党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十五届三十全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几年来的实践充分说明,青年志愿者行动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符合当代青年的特点,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一项生机勃勃的事业。它使一些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从志愿服务中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在全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倡导时代新风正气,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已经成为新时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有效途径;它以扶贫济因为主题,以社会困难群体为主要扶助对象,通过志愿服务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为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它为当代青年在实践中锻炼成长提供了广阔的舞合,开辟了现实的途径,体现了共青团在实践中育人的宗旨,成为新时期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它适应当代青年自主意识、参与意识日益增强的特点,组织和引导青年以志愿服务方式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调动了青年的内在积极性,已经成为共青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动员和组织青年的有效手段,成为新时期青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它与国际志愿服务接轨,受到国际友好人士的普遍好评,在国际上树立了当代中国青年的良好形象,成为加强与各国青年之间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渠道。 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虽然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运行中存在一些实际困难,特别是在长期项目的资金保障方面,需要社会各界支持,需要党政部门的政策和资金倾斜。另外,要进一步加大对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参与志愿服务光荣的道德风尚,感召更多的青年投身志愿服务的实践,推动这项事业新世纪实现更大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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