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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余庆县打击非法行医及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专项行动方案
释义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及药品市场秩序,遏制和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专项执法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我县医疗及药品市场秩序沿着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道路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卫生放心的就医环境。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严惩非法行医、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严格依法行政,坚决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确保我县医疗及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出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对现有的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净化医疗服务及药品市场;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快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积极探索医疗和药品销售行业监管的有效模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 组织领导

为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特成立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成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罗 诚 县政府办副主任

韩自能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肖 永 县公安局局长

吴有海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余 忠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周忠武 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局长

吴亚江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曾维安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吴有伦 县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韩自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牵头和协调。抽王刚、夏坤祺、王北战、张发其、杨胜利负责具体办公。

四、工作重点

一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⒈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

⒉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⒊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⒋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⒌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

二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等。

三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

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诊疗活动的。

五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六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七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坐堂行医、免费体检、医疗美容和采供血等非法行医活动。

八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

九擅自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许可项目经营药品的,包括超出许可范围经营药品、变更药品地点等。

十挂靠经营、走票、出租、转让柜台等行为。

Ⅰ制售、邮购假劣药品等行为。

Ⅱ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

Ⅲ药品零售企业销售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特殊管理药品等行为。

Ⅳ不具有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使用终止妊娠药品。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7月10日—7月31日)。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广播、电视、传单、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打击行动的目的、方法和内容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动员全社会支持配合开展此项工作。组织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人员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深入乡镇、村,调查摸底,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同时,对照有关法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顿阶段(2009年8月1日——9月30日)。组织卫生、公安、工商、人口计生、食药监等相关部门,集中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证行医和超范围执业、无证或超范围销售药品、私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施行坠胎手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屡教不改的,将依法依规分别给予停业整顿、罚款、没收药械、吊销证照、取缔等处罚。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0月1日——10月15日)。以此次专项打击行动为契机,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县医疗、药品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局出发,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对整治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违规销售药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再提高、再认识。

二明确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凡违反职责要求,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不严、甚至严重失职渎职的;监管不力,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徇私舞弊,纵容或放任非法行医的;以及对非法行医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袒护的,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围绕本方案提出突出治理的重点,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实施计划,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地域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整治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工作成果。同时要加强与有关执法部门间的联系、协调和配合,相互支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工作合力,着力解决医疗及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严肃法纪,集中查处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要认真受理,并根据线索及时追根溯源,做到有案必查,违规必究,不放过任何一个非法行医案件线索,不放过任何一个侵害群众利益的非法行医者。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跨地区跨行业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办结,保证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

五创新监管模式,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卫生部门要在这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及药品销售行业秩序,规范医疗机构、药店、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将专项整治与加强日常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行业的日常监管,逐步实现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要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达到整治一处教育一片的目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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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4: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