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于全福 |
释义 | 于全福(1901~1984)出生于金州貔子窝(今辽宁省普兰店市皮口镇)宋家村一个农民家庭。1912年春入本村小学读书;1917年春至1919年3月在貔子窝公学堂读书。毕业后,考入满铁大连沙河口工场(今铁道部大连机车车辆工厂)技工养成所当见习生。 相关事件1920年,大连沙河口工场工人们为反对厂方大批裁减工人,坚持罢工斗争40多天。入厂不久的于全福第一次看到工人们团结起来的力量。1920年秋,于全福参加了“大连中华青年会”,经常到夜校学习和进行文体活动,阅读了《共产党宣言》、《共产主义ABC》等革命书籍,接受了革命思想。 1923年,受“二·七”京汉铁路大罢工影响,于全福和傅景阳、于景龙等30多名进步青年一起讨论建立工会问题。同年12月2日,“满铁沙河口工场华人工学会”在沙河口黄金町107号成立,他被推选为“工学会”体育部宣传干事。1924年12月,他又和傅景阳等进步青年一起将满铁沙河口工场华人工学会改名为大连中华工学会。“工学会”组织由铁道工场扩大到大连机械、船渠、周水子小野田洋灰厂等地方,使工学会成为全市统一的工会组织。 1925年4月22日,于全福同傅景阳一起在工学会礼堂召开了一次“中日工人恳亲会”,并在会上作了题为“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发言,消除了日本工人对中国工人的歧视,增进了友谊和团结。后来场方也出面召开“中日工人恳谈会”,支持傅景阳在会上向厂方提出改善工人待遇的4项要求(给工人增加工资,解决工人住房或发住房津贴,发给工人火车免票,工人有病要免费治疗),经过斗争,厂方答应了其中3项要求。从此,“工学会”威望大增,会员由1000人猛增到3000人。 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工学会等5个群众团体联合组织了“沪案后援会”,6月15日在永善园举行了万人追掉大会,于全福等工学会干部佩戴袖标参加和组织这次大会。他们不顾宪警监视,带领群众示威游行,并募捐11468元,支援上海工人斗争。 1926年春,于全福加入中国共产党。4月1日,中华工学会大连福纺纱厂分会办起工人文化补习学校,于全福等工学会干部常去讲课,号召工人起来斗争。4月27日,“福纺”工人大罢工,他积极支援罢工。次日,警察逮捕了10多名工学会干部,于全福积极参加中共大连地委组织的营救工作。8月末,党组织决定他负责工学会工作。10月,在中共大连地委的领导下,他以工学会的名义,在“双十节”组织指挥声势浩大的工人游行。12月5日,他主持20几个工厂的工人代表会议,强烈要求当局“把被捕的工人代表放出来”。 性格品行1927年春,“满铁”沙河口工场党支部建立,于全福当选为支部委员。7月24日,由于叛徒告密,于全福被捕。在狱中,他坚贞不屈,被敌人判刑7年(后改为5年)。在狱中,他坚持学习革命理论。1931年,他因大赦提前出狱,被当局驱逐出大连,遣送回原籍。从此与组织失去联系。 其他信息1945年10月,于全福重新参加了党的组织。之后,他先后担任大连工业局职工合作社社长、市总工会劳保科科长、大连第一建筑公司工地主任等职。 1984年2月,于全福因病逝世,终年83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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