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扒粪者 |
释义 | “扒粪者”出自曾任美国总统的西奥多·罗斯福之口,他把那些专门揭丑的记者称之为“扒粪者”。指那些有正义感的新闻记者,他们盯着种种不公与腐败现象,凭借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将丑恶的事实真相拖到公众视野一一曝光,他们是社会正义的代言人,是新闻正义的践行者。 简单介绍“扒粪者”,语出美国第26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英国作家班扬在《天路历程》中描写了一个怪人:此君手拿粪耙,目不斜视,一门心思收拾地上的秽物,连天国的王冠也不希罕。班扬的原意是讽刺那些只关注肉体而忽略精神的人。1906年4月,罗斯福借用这个“典故”,把它“赠予”当时大力揭发政坛黑幕的新闻工作者。罗斯福一面承认:“如今,我们不应逃避去面对那些卑劣的事情……地上有秽物,就必须用粪耙扒走;在有些时候,有些地方这项公共事务是所有能被施行的事务中最必需的。”一面又大谈不应只盯着阴暗,也要多赞美光明云云。尽管这番言论招致黑幕揭发报道先驱斯林肯.斯蒂芬斯的电话抗议,但“扒粪者”一词就此确立,而且很快变成褒义词,这恐怕是罗斯福始料未及的。 详细介绍上个世纪初,以斯蒂芬斯、贝克、塔贝尔等为首的一批记者和作家痛感美国社会政治道德的沦落,所以聚集在《麦克卢尔》、《角斗场》、《世界主义者》等杂志的麾下,向政界、商界及社会各个层面的腐败与弊端,展开了无情的揭露和猛烈的抨击。“政府与黑道的勾结、金融保险的欺诈、药品和食物的掺假、监狱里的虐待、街道上的卖淫、甚至连教会中的黑暗”,都在他们犀利的笔锋下被一一曝光和鞭挞,人们把这场在美国社会和美国新闻史上留下深远影响的运动称作“黑幕揭发运动”。由于这些记者和作家在文章中揭丑直接且用语 尖锐,所以当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也不得不在一次演讲中,说这些“黑幕揭发者”“就像英国作家约翰.班扬小说《天路历程》中的扒粪人,对美好的事物视而不见,专门盯着卑鄙堕落的东西不放。”尽管总统与有些“扒粪者”的私交不错,他本人也是一位公认的改革派领袖,但因“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时为了考虑和摆平“社会方方面面的关系”,所以也只得口出贬辞。但他没想到,“扒粪者”一词却在美国社会却成了“一种高贵的尊称”,原因很简单,因为美国人民喜欢并需要他们的社会中有这样的“扒粪者”。 实际上,纵观人类社会任何一个时期的发展史,“勾结、欺诈、掺假、虐待、卖淫、黑暗”一直是和社会形影不离且与时俱进的,这些社会阴暗面在某一个时期或许有数量上的多寡,但在本质上却是如出一辙的。所以任何一个追求进步、追求文明的社会,都是以最大限度地遏制阴暗面的蔓延,尽可能地扩展阳光地带为己任的。而在这样一种社会力量对决中,除了行政作为外,媒体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绝大多数百姓没有或很少享有知情权,根本无从了解诸多“见不得人的黑暗勾当”,所以需要媒体来充当他们的耳目喉舌,这就是现代媒体的作用和责任所在。而要起到这个作用和肩负起这个责任,媒体就需要培养出一大批“无欲则刚”的“扒粪者”。不管是主流、还是亚主流,或是非主流媒体,没有这样的“扒粪者”,那么它的社会功用也就微不足道了。 但是今天,“扒粪者”顶桂冠更多地被戴在了一些“新闻业外人士”的头上,例如陈晓兰、单志东、方舟子、何祚庥等。尽管这些“新闻业外人士”的每一次“扒粪行为”不是(也不可能)尽善尽美,但他们担纲的“扒粪者”角色却是有目共睹且不容置疑的,而这角色本来更多地是应该由媒体从业人员来充当的,可惜角色错位了。当然,在全国十几万的记者编辑中,肯定、也确实存在“扒粪者”,只是相对整个群体数量而言实在不成比例,况且在名气和作为上也不能与上述几人争锋。我臆度这是由于商业社会的浸淫,所以好多媒体的掌门人更愿意培养或喜好采编风花雪夜、撰写莺歌燕舞的业务人员,而“扒粪者”这样的角色会带来麻烦,会给自己的地位带来不稳定因素,所以何必自讨没趣、甚至是自讨苦吃呢?但也正是由于自降其志,所以使很多媒体不上档次乃至不够其格。 一个世纪前大洋彼岸那些“扒粪者”揭露黑幕的终极目标就是呼吁社会的公德和公正,这对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倒是不乏借鉴作用。所以,被誉为“社会良心”的媒体不但要对上级负责,也要对得起受众的企盼和信任。而现在最起码应做到这样一点,就是不要再让“业外人士”尽占“业内人士”的风光,鼓励并培养更多的“业内人士”勇敢地加入到“扒粪者”的行列中来! 相关人物介绍林肯·斯蒂芬斯19世纪末20世纪初,经过南北战争后的美国经济迅速发展,社会空前富裕,进入所谓“镀金时代”。但急剧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使社会结构短期内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也产生了种种社会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是普遍的腐败,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危机。美国,处在一场巨大变动的前夜。 但就在此关键时刻,美国新闻界开始的“扒粪”(muckraking)运动却有力地制止了腐败的蔓延滋生,促进了美国社会的改良,使其躲开了一场重大危机。记者林肯·斯蒂芬斯(Lincoln Steffens)是这场“扒粪运动”的重要人物,他的自传《林肯·斯蒂芬斯自述》对这场影响深远的运动作了非常详细的描述,引人入胜…… 斯蒂芬斯1866年出生在美国旧金山一个商人家庭,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毕业后到德国、法国学习心理学和伦理学,于1892年回到美国纽约,进入报界。不久就开始对美国城市的腐败作了深入的揭露和报道。但随着调查采访的深入,他发现城市是州的一部分,市政无法与州政分离,腐败的州总是庇护腐败的城市,虽然有些市政府与州政府是由不同的政党掌管。所以,州才是趋善或趋恶的单位。于是他的调查重点由市转向了州。对各州的调查更加触目惊心,那些大公司如从大铁路公司到面粉商、教材出版商等都想法设法买通法律或法律的解释权,使自己获得暴利。 从市到州都如此腐败,不能不使斯蒂芬斯深思联邦政府究竟代表谁的利益。“姑且不论政府的实效性和可信性,我力求弄明白的是,总统、国会和政府部门代表的是人民的共同利益,还是代表着一部分人的特殊利益。”(第505页)带着这些疑问,他来到华盛顿拜访了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 即“老罗斯福”)总统。他与罗斯福总统之间的“交锋”,格外有趣,也格外引人深思。 罗斯福本人为官可谓清廉,深信自己代表了人民利益,而且也确实为之努力。但当谈话深入到他的某些具体法令法案时,罗斯福总统坦言,为了通过某些利国利民的条款,有时他不得不与参议院和众议院做某种交易,对此自己也时有忐忑,因为参众两院并非代表共同的利益。斯蒂芬斯立即抓住此点,尖锐地指出这实际也是一种贿赂。对此,罗斯福勃然大怒,坚决否认这是一种贿赂。斯氏则穷追不舍:“总统先生不是曾说过,尽管参议员们所行不端,你还是不得不与之周旋吗?”罗氏答曰:“不错。”他又问道:“总统先生也曾说过,为了笼络某些参议员,你不得不对他们的人选委以官职,不知正确与否?”“不错。”罗斯福答道。斯氏于是得出结论:“那么,这岂不是意味着总统先生为了得到他们的支持票而不惜授之以利吗?”但罗斯福仍然否认这是贿赂。这时,斯蒂芬斯反复向罗斯福说明,“这正是最令人难以容忍的贿赂。因为这种做法是以公薪的名义花人民的钱,而不是动用参议院的钱,况且如此作为便仅仅是为了赢得由人民选出的参议员的支持——支持反映人民意愿的议案这已经不仅仅是贿硌,遮遮掩掩、数目不多的贿赂了。而正是这种做法,引发了现在总统和人民鏖战正酣的腐败机制。”(第505页)他越说越激动,而罗斯福总统似乎已被他打动。于是他趁机动员罗斯福总统说出为了得到一名参议员的支持,哪一次委任是他最难接受的。几经踟蹰,罗斯福终于说出某位参议员与他私怨甚深,总在政治上与他作对,阻挠他要通过的每一条议案。于是,他不得不任命这位参议员的情妇的弟弟当某市地方检察官。以后,果真就很少遇到这位参议员的刁难。对此,斯氏一针见血指出:“总统先生,甚至是你本人都能察觉到为了推行你的利民政策,你得在参众院收买选票,以求得到人民选举的那些代表的支持。”(506页)当斯蒂芬斯把这些报道出去之后,引起轩然大波,罗斯福又将他召到白宫。怒气冲冲的罗斯福指责他滥用文字,居然公开说它是贿赂和腐败。一些随员嚷嚷道:“什么文章!简直一派胡言!”一位部长指谪说:“这是诽谤,总统先生,这已经构成了对美国总统的诽谤。”斯氏故作惊愕地反唇相讥:“还不至于那么糟吧?阁下是想控诉我诽谤总统,对我进行审讯吗?那阁下能否告诉我,我可以要求总统为人证,证明我所说一切都是基于总统本人所述……”(第507页)几经交锋,罗斯福总统火气稍减,只是挥舞双臂把他赶出白宫。 不久,罗斯福总统在记者招待会上不满地将这些专门揭丑的记者称之为“扒粪者”(muckrakers),把他们比喻为著名的宗教小说班扬(Bunyan)的《天路历程》中的“扒粪者”。这位扒粪者手拿粪耙,目不旁视,只知道朝下看,因此看不到任何美好的事物,满目都是地上的秽物。由此,这个称呼便固定下来。虽然官方反对,但“扒粪”仍在继续,而且这一带有谩骂之词反而得到公众的“首肯”,成为一种受人赞许的尊称。但平心而论,作为政治家,罗斯福总统有时确实不得不与一些议员妥协,才能实施自己的计划。政治,不仅要考虑是与非,还要考虑行与否,总是要看时机,总会有妥协,以“书生之见”。衡量,确实不那么“干净”,但正因此一些良好的政见才得以实行。但媒体毕竟不是政治的工具,媒体首先考虑的是公众的知情权、是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政治与媒体,各有各的“规则”。然而从总体上说,媒体的监督与批评,恰恰是为正直的政治家减少来自腐败势力的压力和阻力,使其不必有更多的妥协。 声势不小的“扒粪”运动历时十余年之久,促使社会猛醒,人们开始与各种丑恶现象作斗争,通过各种立法,涉及到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有力遏制了腐败的滋生,迅速缓解了已成剑拔弩张之势的社会矛盾。 “扒粪”运动揭出社会的种种黑暗的确令人触目惊心,但它的目的和后果却不是也没有从根本上动摇、推翻美国制度、美国社会,而是相反,促其自我调节、改革,使之躲过一“劫”,从而更加稳定。推而广之,任何制度、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都不能没有大众传媒、所谓“天下之公器”强有力的监督。 杰克.安德森杰克.安德森这个名字对多数国人来说还十分陌生,不过提起“水门事件”可就家喻户晓了。安德森正是曝光此事内幕的记者之一。去年12月17日,这位有“最令人生畏的调查性报道记者”之称的“扒粪者”溘然长逝,享年83岁。 安德森生于1922年,上距“扒粪运动”肇始约二十年。等安德森迈入新闻行业,狭隘意义上的“扒粪运动”早就结束了。美国新闻业经过洗礼和磨难,已相当独立、稳健和成熟,俨然以“第四权”的身份发挥着巨大的社会影响力;而毫不留情地揭露政界商界丑闻,不但成了严肃媒体的品牌,更成了新闻记者的天职——谁说立国仅两百年的美国,没有“优良传统”? 在新闻娱乐化、记者狗仔化、“扒分”远比“扒粪”吃香的今天,安德森极具启示意义。从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一名优秀记者所必备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寻找真相,伸张正义,对公众负责。除了“水门事件”,作为《华盛顿邮报》“华盛顿走马灯”专栏的撰稿人,安德森努力“扒粪”,耐心劝导知情者说实话,遭到他口诛笔伐的政界、商界要人不计其数。同时,安德森经营有道,懂得如何运用媒体传播信息、吸引眼球。据说鼎盛时期他的文章曾被1000多家报纸转载,读者量每天达到4500万。取得如此佳绩,并非由于安德森哗众取宠,相反,安德森的报道以客观、真实、理性见长,通俗而不庸俗、泼辣而不极端。 从1958年到1986年,安德森对专栏形式的新闻调查性报道做出了开创性贡献。无独有偶,近年来我国有许多记者呕心沥血,把真相公之于众,遏制了不少恶性事件的发展,也因而广受好评,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些奋战在新闻前线的记者坚信,如果没有直面丑陋的勇气,所谓光明面不过是可怜的麻醉剂罢了。无疑,这种职业精神和安德森是相通的。 当然,嫉恨“乌鸦嘴”安德森的大有人在。不单单美国政府对这帮不顾“大局”、破坏当局“形象”的家伙十分恼火,千方百计找碴;黑手党也按捺不住,多次威胁安德森少管闲事。试想换一个时代或地方,安德森恐怕早被调离工作岗位了——我国早期报人邵飘萍、林白水、史量才等,不都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吗?因此,安德森的免于“非正常死亡”说明,支撑他事业的整个平台、机制,都有借鉴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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