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应付债券的核算 |
释义 | 企业应设置“应付债券”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面值”、“利息调整”、“应付债券--应计利息”、“应付利息”等明细科目,核算应付债券发行、计提利息、还本付息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借方登记归还的债券本金和利息,期末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债券。 (一)债券发行时的会计核算 企业发行的债券通常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或一次还本、分期付息两种。在债券发行的价格上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三种。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的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的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 企业发行债券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按债券票面价值,贷记“应付债券——面值”科目,按实际收到的款项与票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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