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原文:
有为人妻者,人告父母曰:“嫁不必生也,衣器之物可外藏之,以备不生。”
其父母以为然,于是令其女常外藏。
姑妐知之,曰:“为我妇而有外心,不可畜。”因出之。
妇之父母以谓为己谋者以为忠,终身善之,亦不知所以然矣。
【翻译】
有作为别人妻子的一个人,有其他人告诉她的父母说:“(女人)出嫁了不一定生儿子,衣服器皿 之类的东西,可以拿到外面藏起来,准备不生儿子而被休回来。”
此人的父母认为是这样,于是就让他们的女儿常常向外藏东西。
公公婆婆知道了,说:“当我们家的媳妇,却有向外藏东西的想法,不可以留在家中。” 因此把此人休出去。
此女的父母认为替自己着想的人真是好人,一辈子善待他,也不知道此女为什么被逐出家门!
注释
其父母以为《然》 然:对的,正确的。
亦不知所以《然》矣 然:这样。
有《为》人妻者 为:作为。
妇之父母以谓为己谋者以《为》忠 为:认为
七出,又称“七去”、“七弃”。中国古代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即无子、不顺父母、淫、妒、恶疾、多言、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