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宜春市审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宜春市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12月4日,原靖安县县长邓若庸负责组建并担任第一任局长。此后陈志刚、黄全发、杨早生、郭明、辛水根担任局长、现任局长谢会明。二十五来,全市共审计38714个(次)单位,查出违纪金额60多元,收缴入库14647万元,查处贪污贿赂案19件,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69人,提交审计综合治理报告、专题报告、审计信息被采用3615片。1990年6月被审计署、人事部、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审计系统先进单位。2001年丰城市审计局被评为全国审计系统廉政勤政先进集体、铜鼓县审计局纪检组长邓映柳被评为全国廉政勤政先进工作者,1998年奉新县审计局江小玲被评为全国粮食审计先进工作者,2008年宜春市审计局获得了“全省审计系统综合考评第一名”,省、市政府民主评议工作名列前三。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 (二)向市政府、省审计厅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在市长领导下,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2、审计监督县(市、区)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3、审计监督市直部门、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4、审计监督市属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5、审计监督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6、审计监督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7、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或统一部署,审计监督中央、省驻市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和建设项目。 8、审计监督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 9、审计监督由国家规定对市国有控股企业或者主导地位企业的审计事项。 10、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11、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四)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县(市、区)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五)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协助管理县(市、区)审计负责人。 (六)指导和监督审计机关监督对象单位的内部审计业务;核查社会审计机构为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机构设置1、财金科。 负责组织市本级各部门(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实施编制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市本级、县(市、区)预算收支和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使用效益及财税管理情况;负责审计市属及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的中央、省驻市金融、保险部门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县(市、区)审计机关财政与金融审计业务。 2、行政文教审计科。 负责审计与市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市人大、政协机关、市委各部门、社团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市政府机关事务、教科文体等部门的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县(市、区)审计机关行政事业审计业务。 3、政法社保科。 负责对市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及人事、劳动和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扶贫开发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对县(市、区)相关审计业务的指导。 4、经贸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政府经贸、外贸、粮食、交通、旅游等部门的财务收支;负责对国有工商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授权的中央、省驻市石油、石化、冶金、电力、有色、铁道、交通、邮电、烟草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县(市、区)审计机关经贸审计业务。 5、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政府农林水、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以及县(市、区)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负责对市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合资项目和国有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县(市、区)审计机关农业与资源环保和外资运用审计业务。 6、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负责对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的国家、省和市级建设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市政府发展计划、建设、城市管理部门的财务收支;组织对市城投公司、市属国有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县(市、区)审计机关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7、经济责任审计一科。 负责审计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公、检、法主要负责人;负责审计拟提拔重用的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正科级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县(市、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 8、经济责任审计二科。 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 9、综合科。 负责编制全市及本局审计项目计划;负责草拟全局业务性综合材料;对本局审计报告、决定等审计文书进行复核;编撰审计信息刊物;负责全市审计科研计划的组织协调;负责对县(市)区审计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受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讼及协调。 10、纪检监察室。 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负责局机关的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和查处违纪案件;受理党员和个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11、秘书科。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负责机关文秘、对外宣传、财务、保密、后勤管理和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办理机关的机构编制及其人员管理、工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2、信息中心。 组织协调全市审计机关和局机关的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审计机关信息规划、计划、方案;建设局机关的信息网络及其配套设施;负责推广应用审计实施系统、审计管理系统以及其他审计应用软件;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和局机关的信息技术专业培训,开展信息技术应用成果的交流、评审、考核;提供计算机技术服务,配合业务科室开展计算机审计和辅助审计业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党组书记、局长谢会明:主持全面工作,兼管人事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泽荣:协助局长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兼管计划生育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国新:协助局长分管经贸审计科、行政文教审计科;兼管治理“三乱”和商业贿赂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洪波:协助局长分管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秘书科;兼管温汤培训基地、工青妇、扶贫点和新农村建设点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程小军: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政法社保科、信息中心;兼管机关党总支、老干部、联创联建工作。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邓余平:协助局长分管财政金融审计科、综合科和审计业务结果报告审核把关工作;兼管审计学会、审计科研和招商引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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