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宜昌府 |
释义 | 简介地处湖北省西部偏南。雍正13年(1735年),升彝陵州为宜昌府,改彝陵县为东湖县并为宜昌府治所,领东湖、兴山、巴东、长阳、长乐5县及归州、鹤峰2州,隶属荆宜施道;光绪2年(1876年),中英签订《烟台条约》,宜昌被辟为通商口岸。光绪2年(1876年)后,宜昌府治东湖(在今湖北省宜昌市区)。辖:东湖(县治在今湖北省宜昌市区)、长杨(今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兴山(今湖北省兴山县)、巴东(今湖北省巴东县)、长乐(县治在今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乐坪镇)共5县;归(州治在今湖北省秭归县归州镇)1散州。1913年废除。 历史记载 宜昌府:春秋战国楚地,汉南郡地,南朝梁置宜州,西魏改曰拓州,北周改曰硖州,隋改曰夷陵郡,唐改曰硖州夷陵郡,元为陕州路,明曰硖州府,降为夷陵州,清升为宜昌府,属湖北省,治东湖,民国废府,改东湖县为宜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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