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依赫瓦尼 |
释义 | 简介依赫瓦尼是阿拉伯语的音译,中国伊斯兰教派。 这一派别产生深受18世纪阿拉伯兴起的瓦哈比运动影响。通称新兴派,亦称遵经派、圣行派。由甘肃河州东乡族阿訇马万福(即马果园)为首的“十大阿訇”引进倡导,形成派别。积极主张“遵经革俗”与“凭经立教”,要求穆斯林“一切回到《古兰经》中去”。 源流依赫瓦尼是中国伊斯兰教教派。通称新兴派,亦称遵经派、圣行派。19世纪90年代马万福创建于河州(今甘肃临夏)。清光绪十四年(1888),马万福去麦加朝觐留学,受瓦哈比派的影响,回国后结合中国伊斯兰教实际,联络当时河州知名的“十大阿訇”,创立依赫瓦尼派。他们提出十项主张:①不合念《古兰经》,一人念,众人听;②不高声赞圣;③做功课时不多捧手念;④不朝拜拱北;⑤不请阿訇聚众做“讨白”(忏悔);⑥不提倡纪念死者忌日;⑦不用手传转《古兰经》为亡者赎罪;⑧不鼓励举行五功以外的副功;⑨处理教法问题,以易形为原则;⑩不能请人代念《古兰经》等。20世纪40年代,该派在甘肃、青海、宁夏地方势力的支持下,在上列地区的伊斯兰教中确立了优势地位。在西北地区回、东乡、撒拉等民族中大力发展,主要分布甘、宁、青、新疆、河南、山东、河北及全国大部分地区。此派曾推行“海乙寺”制度,如西宁东关大寺于抗战前曾被定为总寺。 特点依赫瓦尼派的基本特点,是尊经、革俗、反对异端。主张认主、顺圣,严格履行五功,不提倡苏非主义的修持方式。认为崇拜教主、拱北,特别是对人下跪,是违反“只拜唯一的安拉”这条伊斯兰教最根本的信仰。但后来通过“海依”制(中心清真寺辖小寺制),又把互不隶属的教坊加以统管。马万福逝世后,河州一带的依赫瓦尼分为两派:一派以尕苏个哈吉为首,恪守原来宗旨,称为“苏派”,居多数。另一派以尕白庄阿訇马德宝为首,不执着于原来宗旨,称为“白派”。苏派主张礼拜时一抬手,被称为“一抬”;白派主张三抬手,被称为“三抬”,而他们自称为“赛耒非耶”(意为崇古派)。其赛耒非耶的主要特点是:只承认“前三辈”(即先知穆罕默德的门弟子、再传弟子和三传弟子)所奉行的教义、教律,认为前三辈对同一问题有不同解释时,就要看谁的依据充足,解释正确,就遵从谁,不盲目排斥任何一个;同时主张遵行《古兰经》原文和正确的注解。对《古兰经》中有些隐晦不明之处,不妄加解释。他们还认为圣训是对《古兰经》的解释,应当遵行;主张不必用现金和财务为亡人赎罪;主张男子蓄发,妇女必须带盖头。同时,反对崇拜卧里(圣徒)及其坟墓。 主张依赫瓦尼坚持严格的“安拉独一”论,视《古兰经》和圣训为伊斯兰教基础和穆斯林持身律己的根本法则,认为念、礼、斋、课、朝五大“天命”是必须无条件遵行的基本功修。斋月见月入斋,晚封早开。重视《古兰经》读法。诵读《古兰经》只能一人念,众人聆听。反对诵经获酬,不收“乜贴”(施舍),不备宴席招待。殡礼用钱“转费达”(赎罪仪式),反对铺张浪费、披麻戴孝、哭丧、游坟点香。要求妇女戴盖头,参加社会活动严格遵循教法规定。提倡用汉语文阐述伊斯兰教义,开办“中阿学校”,除学习经文外,增设汉语、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课程。编译大量汉文书刊,培养阿、汉兼通的回族伊斯兰教人才。该教派编译的汉文通俗读物,在其他教派中也有流传,为一般穆斯林喜闻乐读。依赫瓦尼实行互不隶属的单一教坊制度,无统一的宗教组织和宗教首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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