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药品有效期 |
释义 | 药品有效期是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它是控制药品质量的指标之一。 有效期的意义有相当数量的药包括抗生素,生物制品(酶,胰岛素,血清,疫苗,抗毒素,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的稳定性不够理想,无论采用何种贮藏方法,若放置时间过久,都会产生变化,降低疗效,增加毒性或刺激性。因此,对不稳定的药须规定有效期,以免失效或诱发不良反应。药品的有效期应以药品包装说明上标明的有效期限为准。对规定有有效期的药品,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贮藏条件加以保管,尽可能在有效期内使用完。为了保证其质量,在有效期内使用时,要随时注意检查它们的性状,一旦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即使在有效期内,也要停止使用。对于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之规定,已属于劣药,不能再使用! 药品有效期格式及计算药品有效期格式:有效期至××年××月,药品有效期的表示有不同的方法,所标的日期也不相同,例药品生产日期是2003年2月3日,有效期3年,则效期应标为:“有效期至:2006年1月,目前我国各药品生产企业有效期日期采用的标注方法都是“有效期至”其计算方法为:按照生产日期标注的年月加上有效时间,再减去一个月即为应标注的“有效期至的年、月,例药品生产日期为040501,有效期为一年,其有效期应标为:“有效期至:2005年4月”,代表2004年5月生产的药品,有效期为一年,药品至2005年4月30日24时以前有效。 为了方便患者能保证药品有效期内服用,建议药品有效期标注时,将有效期的年月日均标注出来,例药品生产日期为2004年10月20日,有效期两年,则有效期标注为“有效期至:2006年10月19日”,对于普通患者来说将有效期至标注到年、月、日比只标注到年、月容易理解和判断药品具体的失效日期。 新政策是要求标明使用期限的. 管理有效期药品有规定的使用年限,故必须加强管理,以保证药品不致因保管不善而造成过期浪费。 (一)有计划地采购药品,以免积压或缺货。 (二)验收时检查效期,并按效期先后在帐目上登记。库房内要设“效期药品一览表”,将每批药品失效期的先后分别标明,使之一目了然。方法是在一个小牌上注明数量和失效日期,挂在该药品堆架下。每次购进新货时,再按效期先后作适当调整,发药时取排在最先的该批药品。这样,从货架上可以反映销存情况,库房人员可以通过效期药品一览表掌握到货、发货的效期情况。 (三)每一货位要设货位卡,注明效期与数量,记录发药、进药情况应与“效期药品一览表”相一致。 (四)要定期检查,按效期先后及时调整货位,做到近期先用。 (五)药剂科因配方需要常将药品倒入砂塞玻瓶中使用;因此必须注意再次补充药品时,要尽量将瓶中的药品用完,必要时可将剩余的少量药品用纸另外包开先用,防止旧药积存瓶底,久而久之出现过期失效。 (六)库房人员要勤检查。一般效期药品在到期前2个月,要向药剂科主任提出报告,及时作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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