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释义 | 机构设置((一)办公室 (二)立案庭 (三)刑事审判第一庭 (四)刑事审判第二庭 (五)民事审判第一庭 (六)民事审判第二庭 (七)民事审判第三庭 (八)行政审判庭 (九)审判监督庭 (十)执行局(副处级) (十一)审判事务管理室 (十二)研究室 (十三)司法行政科 (十四)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十五)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 (十六)政治处(副处级) 直属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 中院简介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8年,辖江城区法院、阳春市法院、阳东县法院、阳西县法院四个基层法院,下设17个(中心)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现有干警近400人,其中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占全体干警总人数的90.4%。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监督和指导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对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建院十多年来,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公正和效率为工作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审判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审理和执行了一大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和执行案件,从1989年至2000年,阳江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08185件,其他各项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当地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工作职责审判法律规定和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市中级法院管辖的以及市中级法院认为依法应当由自己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和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审判由省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对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 监督和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管理、协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参与立法活动,对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 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等等。 机构设置(一)办公室1、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工作。 2、督办院党组会议、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交办的事项。 3、起草一般性文件、报告;负责文件、电报(密传、明传)的收发、传阅、交换工作。 4、负责综合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信息资料、秘书、文印、机要、保密、档案图书、新闻宣传和值班室的工作。 6、对基层法院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二)立案庭1、依法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的审理、立案工作。 2、监督、审查案件收费和办理案件收费的减、免、缓交工作。 3、负责案件审理跟踪、监督和案件在审及审结动态统计分析。 4、监督、 指导下级法院的立案工作。 5、办理有关立案工作事宜。 (三)刑事审判第一庭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下列第一、二审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2)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 (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5)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案件; 2、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3、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案件事宜。 (四)刑事审判第二庭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下列第一、二审案件: (1)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 (2)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3)贪污贿赂罪案件; (4)渎职犯罪案件。 2、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 3、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案件事宜。 (五)民事审判第一庭1、依法审理一审、二审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传统民事案件,房地产案件(包括房屋买卖、租赁、预害、按揭、开发合同案件,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案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案件(包括山林、水利、草原、滩涂、铁路、机场、公路、桥梁、港口、堤坝等不动产引起的案件。涉及以房地产及其他不动产为抵押的合同,其性质以主合同性质确定);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 2、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和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 3、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 4、审批基层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人申请。 5、指导人民法庭审判工作。 (六)民事审判第二庭1、审判第一、二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审判第一、二审国内证券、期货、票据、股权、公司、破产等案件。 2、审理申请撤销国内仲裁的案件。 3、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 4、审批基层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七)民事审判第三庭1、审判一、二审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以及科技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案件。 2、审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知识产权申请再审案件。 3、办理知识产权申请复议案件。 4、审批基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八)行政审判庭(挂靠单位: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1、依法审判涉及土地、治安、工商、税务、卫生、文化、环保等一审、二审行政案件。 2、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 3、办理其他有关行政审判工作事宜。 4、依法办理应由本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 5、审查处理不服基层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和其他赔偿义务 关决定的各类赔偿申诉。 6、办理赔偿委员会日常事务,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 (九)审判监督庭1、依法审理下级法院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再审案件,处理来信来访。 2、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 3、办理其他有关审判监督工作事宜。 (十)执行局(副处级)1、研究提出全市执行总体部署,掌握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动态;负责执行庭文秘、会议、调研、信访、档案等工作;负责执行案件的司法统计;研究答复执行工作中适用法律问题;配合干部管理部门协管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2、负责执行本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统一调配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和装备,组织全市法院执行大会战和专项执行统一行动;全市辖区法院之间的交叉执行;处理执行中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审查受理非诉讼案件的申请强制执行。 3、管理本市法院之间、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到我市执行的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本市法院之间、本市与外地法院之间执行争议案件;负责协调本地方各部门及有协助执行义务单位对案件执行的意见分歧争议;负责督促、催办上级法院、人大和领导批办的执行案件及下级法院久拖未执结的案件;纠正下级法院违法执行和错误执行的案件;根据实际需要,指定执行本院和下级法院的执行案件;提出并组织实施需要提级执行案件;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宜。 4、负责司法鉴定及其他专门性的技术工作;负责案件中需要对现场、活体、尸体、物证、毒化、书证、痕迹等进行勘验、检查、鉴定工作;审核原鉴定机关出具的法医技术检验鉴定书;负责案件中其他有关法医技术检验鉴定;指导下级法院的法医工作。 (十一)审判事务管理室1、负责本院书记员的统一管理。 2、负责本院书记员各项工作的统一安排。 3、负责生效裁判文书的送达。 4、负责诉讼档案立卷等辅助性工作。 5、负责上级督办的案件和有关事项。 6、负责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 7、负责处理与审判事务相关的事宜。 (十二)研究室1、负责本市法院系统调研工作。 2、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3、办理审判委员会事务。 4、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报告。 5、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 6、编写法院工作简报、信息动态和案件选编。 7、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 (十三)司法行政科1、负责市中级法院机关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管理中级法院的财务工作和诉讼费。 3、指导全市法院的诉讼费管理及全市法院审判人员、法警的服装、法院装备管理。 4、负责中级法院车辆、电话、电梯、空调等的管理工作。 5、负责两庭建设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指导工作。 6、负责配发给法院的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等。 (十四)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1、负责本院自动化办公的管理工作。 2、负责内部信息网、互联网站设计、内容的更新。 3、负责法院联网工作。 4、负责自动化设备的更新及维护。 5、编制与计算机网络有关的制度。 6、负责自动化办公的培训工作。 7、指导基层法院计算机网络建设。 (十五)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1、主管人民法院监察工作。 2、监督、检查两级法院系统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 3、负责法院系统纪律作风和廉政教育。 4、制订廉政建设制度并监督实施。 5、负责查处法院干警的违纪案件, 6、处理检举、控告法院干警违法违纪的来信、来访和干警的申诉。 7、指导下级法院的监察业务工作。 (十六)政治处(副处级)1、负责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人事组织工作;负责各类人员的考录、考察考核、调配、任免工作;协管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选拔、培养、考核工作;负责法官等级、司法警察警衔以及其他职称评定工作;办理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的有关事项;检查、指导下级法院的政治工作。 2、负责本院干部的工资福利;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本院干部人事档案和信息工作;负责本院的党团建设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安排组织工作。 3、负责全市法院系统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党组抓好中心组学习;办理各种奖励事项;负责妇女、计生工作等。 直属行政单位法警支队 1、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 2、配合审判庭和执行局做好审判、执行有关工作;保卫审判大楼安全,维护机关秩序。 3、负责装备给法警枪支、弹药的管理使用工作。 4、指导、协调下级法院的法警工作。 事业单位法官培训中心(正科级) 其主要任务是提高全市两级法院法官的业务素质,适应社会发展审判工作的需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五年发展纲要》的培训规划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和其他人员的培训规划;制定全市两级法院法官和其他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全市两级法院法官和其他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两级法院干警的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两级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相关事宜 院长致辞尊敬的各位朋友,欢迎进入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互联网站! 时光荏苒,在社会各界朋友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的网站茁壮成长。在此,我谨代表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向关心和支持我们网站及法院工作的所有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表歉意!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新世纪的工作主题,也是我们工作的目标。我们将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更新司法观念,深化司法改革,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 要做好这一切工作,都离不开各位的关心和支持。因此,我们努力保障网站的畅通并不断加以完善,期望大家更加了解我们工作,使我们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希望您能够在这个网站里得到您需要的东西,也希望这个网站能成为我们之间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平台。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法院地址地址:广东省阳江市东风三路1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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